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长征驾校制度汇总.doc

    • 资源ID:2962049       资源大小:375.50KB        全文页数:143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长征驾校制度汇总.doc

    制度、规定、规范及职责汇总遂宁市长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一月目 录一、 学校管理相关制度41 学校管理制度42 车辆管理制度53 教练车管理制度(遂征201184号)64 训练场管理制度(遂征201184号)125 教练员管理制度(遂征201184号)156 学员管理制度177 招生站管理制度188 加盟经营者管理规定209 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2410 学员学籍管理制度2511 学员投诉受理制度2812 行政处罚制度(奖惩制度)2913 员工岗位培训和发展制度3614 教练员再教育、脱产培训制度4115 教练员集训、轮训制度43二、 驾驶培训相关制度4416 教学管理制度4417 教练员教学质量考评办法4618 教学质量巡查制度4719 培训管理办公室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4820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4921 培训预约制度5022 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5023 教练员规范化管理条例5124 无教练证不得单独教学管理方案(遂征201184号)5825 教练员廉洁从教制度5926 教练员守则6127 诚信服务制度6228 结业考试制度6429 学员教学质量跟踪制度6530 考场纪律及要求66三、 安全相关制度及职责6731 安全管理制度(遂征201184号)6732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遂征201327号)6833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7234 学员安全教育方案7735 恶劣气候条件下防止训练事故的应急预案(遂征201184号)8136 消防管理制度8337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438 安全事故快报制度(遂征201184号)8639 事故快报联络表8740 责任倒查制度8741 一岗双责制度9042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9443 安全办公室工作职责9544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9645 训练场安全员职责9946 安保人员职责100四、 从业资格培训相关制度10147 从业资格培训中心管理制度10148 从业资格培训教学管理制度10249 从业资格培训专(兼)职教练员工作管理制度10350 从业资格培训学员管理制度10451 从业资格培训教学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10652 从业资格培训中心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0753 从业资格培训教室管理规定10854 模拟实验室管理制度10955 化学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保管领用制度111五、 工作规范11456 培训工作规范11457 考试工作规范11558 教学质量工作规范11659 学员管理工作规范11660 教练车管理工作规范11761 教练员服务工作规范11762 教学保障规范11863 安全工作规范11864 教练车日常安全检视保养规范11965 车辆维修管理规定(遂宁长征201331号)12066 化学实验安全操作规程122六、 部门/岗位工作制度(职责)12467 校长工作职责12468 副校长工作职责12569 秘书工作职责12670 人力资源与监察部岗位工作职责12771 财务部工作职责12972 经营与发展部工作职责13073 考试与办证中心岗位工作职责13174 车辆管理与安全部岗位工作职责13375 培训部岗位工作职责13476 教练员工作职责13677 考训部管理制度13778 协考员管理制度13879 后勤管理制度13980 库房管理制度140一、 学校管理相关制度1 学校管理制度1、全体员工必须牢记办学方针,端正办学思想,深刻认识培训工作就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既教技术又育人的原则,为社会培养更多的有理想、技术高、道德好、遵纪守法的机动车驾驶员。2、全体员工必须牢记树立“抓安全、出效益”,“廉正教学、质量为先、服务至上”的思想,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促发展,认真遵守岗位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本职工作。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为人师表,为师清廉。时时处处为学员做好表率。4、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拟定的教学计划,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训练、耐心指导的教学方法,对训练科目要求有检查、有考核、有讲评,扎扎实实抓好培训质量。5、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和指挥,不得各行其是,重大事情必须请示汇报。6、凡是启动车辆,教练员必须坚守岗位,随车指导,不准学员单独驾驶辆。要加强对车门、点火开关、工具及储油箱钥匙的管理。7、教练员要经常组织指导学员做好车辆的维护修理工作,随时保持车辆清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或隐患及时排除,不准开带病车、凑合车。8、驾驶训练途中严谨饮酒,更不准学员饮酒上车参加培训。9、搞好师生团结,对学员真诚相待,并随时掌握学员的思想动向,积极配合领导做好政治思想工作。10、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不断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11、教练员必须坚持做好每天训练情况的学员考勤记录,以备检查。12、切实保障学员的实践权利,不管学员接受能力如何均应一视同仁,坚持严格训练,反对简单粗暴,不准以任何借口,取消学员学习的资格。13、敢于大胆管理,特别在道路训练中学员不服从管理或不听从技术指导,为防止意外发生,教练员应当机立断,采取果断措施,不准继续训练,待回公司再行处理。14、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积极开展增收节支活动,努力降低原材料消耗,减少成本开支,各种消耗均不准超标。2 车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校车辆管理,延长车辆使用寿命,保证车辆的完好率,不影响教学、办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车辆的使用:所有车辆必须达到牌证齐全,技术性能良好,教练车要有交通部门规定的统一教练车标识;不得挪用学校车辆进行客货运输;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不准乘坐教练车;教练车必须在规定的路线进行训练。2、车辆的维护:非教练车坚持实行日常维护;教练车坚持实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日常维护由教练员、驾驶员负责;一级维护由教练员协助学校修理厂进行修理工作或送与学校签有维修协议并具有相关资质的维修企业负责;二级维护由学校修理厂负责或送与学校签有维修协议并具有相关资质的维修企业负责;教练车维护内容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教练车维护后要认真填写车辆技术档案。3、车辆的检查:车辆检查是指对教练车的车容车貌、安全性能、安全状况及使用情况的人工检查,包括车容车貌、转向、制动、灯光的技术状况、灭火器、教练车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使用性能等;教练车检查采取教练员自检、训练组内教练车互检、学校安全部门抽检的方法;教练员坚持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三检”制,训练组间每月组织一次互检,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检;检查中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车辆安全;每次检查,应作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人员要签字。4、车辆的检测:非教练车安车管所相关规定执行;教练车每年参加三次安全技术性能检测(车管一次、运管两次)。5、车辆的更新:非教练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进行更新,所更新车型要结合当时实际;教练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进行更新,所更新教练车要与考试教练车型保持一致。6、车辆的新增:学校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学校经营状况及车辆使用情况对学校车辆新增的申报及手续办理。7、未尽事宜由学校车辆管理部门以其他管理规定规范,并作为本制度附件。3 教练车管理制度(遂征201184号)为贯彻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办法、保障驾培学员合法利益,完善教学车辆的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加强教练员对教学车辆的安全操作意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教练车管理规范第一条 长征驾校教练车是指车辆所有人为遂宁市长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并且同时具备有效的由车辆管理所颁发的教练车牌号以及公路运输管理部门所颁发的道路运输证的营运性车辆。第二条 教练车作为机动车驾驶培训的教学工具,只能由具备教练员资格(持有四川省交通厅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的教练员)的人员驾驶:1、具备准教类别为驾驶操作教练员的教练员可驾驶教练车,并且可指导具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驾培学员进行道路培训。2、具备准教类别为理论教练员的教练员只可驾驶教练车,不能对驾培学员进行车辆的实际操作教学活动。第三条 教练车作为营运性车辆,其安全性能必须符合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198)的规定。并且必须每年购买足额的教练车辆商业保险(商业保险购买标准由学校车辆管理部门根据每年的事故赔付标准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第四条 教练车的使用权发生转移,必须经学校车辆管理部门审核报校长批准,严禁私自变更教练车所有人和使用权人。第二章 教练车增减管理第五条 新增教练车管理1、新增教练车必须按照运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并办结。2、各加盟单位因经营情况而提出新增申请的,申报流程为: 填写长征驾校教练车新增申请报告(附件1,下称教练车新增申请报告),并由所属加盟单位负责人核实确认; 教练车新增申请报告由加盟单位负责人递交学校车辆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学校车辆管理部门在收到教练车新增申请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对报告内容的核实及审查并提交校长办公室待批; 学校车辆管理部门在教练车新增申请报告得到校长批准后,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在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练车的购买及相关证照的办理。第六条 教练车更新及下线管理1、教练车作为营运车辆,其使用年限为8年,到期或因客观因素造成教练车需下线,可更新车辆,所更新车辆标准原则上为全新车。2、各加盟单位提出教练车下线和更新申请的,申报流程为: 填写长征驾校教练车下线/更新申请报告(附件2,下称教练车下线/更新申请报告),并由所属加盟单位负责人核实确认;教练车下线/更新申请报告由加盟单位负责人递交学校车辆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学校车辆管理部门在收到教练车下线/更新申请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对报告内容的核实及审查并提交校长办公室待批; 学校车辆管理部门在教练车下线/更新申请报告得到校长批准后,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在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练车的购买及相关证照的办理; 车辆使用权人必须协助学校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业务,并按要求交回相关证照及复印件。第三章 教练车检验及维护管理第七条 教练车作为合法的营运车辆,每年必须按照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198)的规定,进行每六个月一次的车辆二级维护以及每年的道路运输证年审。学校车辆管理部门为教练车检验及维护管理的主管部门,各加盟单位、教练员为教练车检验及维护管理的直接负责单位(个人)。第八条 教练车二级维护及年审所需资料和流程1、教练车半年二级维护及车辆技术检测 日期:从上一次道路运输证年审截至日期后的第六个月。 需提供的资料:1)、车辆进行二级维护的修理厂提供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以及“三单”( 检验单、维修单、竣工单),维修合同;2)、车辆在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检测后,检测站提供的四川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2、教练车年审二级维护及车辆技术检测 日期:道路运输证上所注明的年审截至日期前。 需提供的资料:1)、车辆进行二级维护的修理厂提供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以及“三单”( 检验单、维修单、竣工单),维修合同;2)、车辆在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检测及等级评定后,检测站提供的四川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3)、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年审有效期内);4)、有效的保险单复印件。第九条 经改装清洁燃料(CNG)的教练车,必须按照四川省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上的检验有效期要求定期检验气瓶的安全性能。第十条 各加盟单位领取年审合格的教练车道路运输证时,必须同时上交该车有效的强制及商业保险单和四川省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复印件。第十一条 各加盟单位、教练员作为教练车的直接使用人和保管人,对教练车日常维护及安全检查负责。必须保障教练车车身标识的完整,保持教练车车容车貌的整洁,坚决执行教练车日常安全检视保养规范(附件3)。第十二条 教练车因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的,其责任教练员需填写车辆报修单(附件4)并经培训部或所属单位领导批准后进入指定修理厂维修,严禁未经批准私自修理。各加盟单位可视本单位具体情况参照总校车辆维修制度制定。第四章 教练车安全管理第十三条 各教练车责任人必须接受安全办公室的监督检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挠安全办公室对教练车车辆安全、车辆技术档案的检查。第十四条 各加盟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安全例检”制度,对检查出涉及行车安全事故隐患的教练车,必须立即停止所有培训业务并强制要求其进维修厂检修,合格后出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方可恢复培训。第十五条 学校车辆管理部门、加盟单位必须对教练车的保修、维护及出险情况进行单车造册登记,并定期对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对维护和出险情况短时间内集中发生的车辆,必须立即停止其所有培训业务并强制要求其进维修厂进行一次三级维护,全面检验其安全行驶性能,合格后出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方可恢复培训。第十六条 各教练车不得在公安交通部门规定之外的地段和时间以及风景区进行道路训练,不得强制学员进行实际道路训练,避免因学员心理因素和驾驶技术不成熟所可能造成的培训安全事故。第五章 责任追究第十七条 对违反第一条使用非法教练车为我校驾培学员提供培训业务的单位,按情节处3000元至2万元罚金。造成恶劣影响及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至10万元罚金,并交交通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追究行政、民事及刑事责任。我校教练员违反该条款的,按1000元/学员处罚金,并按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注销其教练员证。第十八条 对非教练人员操作教练车或未按执教类别操作教练车的加盟单位和教练员,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金,并限期做出检查和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处5万元至10万元罚金外还将通过司法部门追究其民事及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对未按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198)的规定及时进行二级维护和年审检验的加盟单位,超期1个月以上的处200元罚金,超期2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处1000元罚金,超期6个月以上的报市运管处驾培办及车技科处理,并有强制该教练车下线的权力。第二十条 对教练车使用权人未经批准私自变更的,警告其恢复使用权归属,并处3000元罚金。使用权变更后造成使用权人未和长征驾校签订盟约书的,对使用权转让人处1万元罚金并上报市运管处,强制该教练车下线。第二十一条 对未按我校教练车保险规定标准购买保险的加盟单位,除应补足保额外,并处足额保费100%的罚金。第二十二条 对更新及下线教练车未按要求交回相关证照及复印件的,处1万元罚金。因延误时期所导致的如营运证指标作废、新增教练车无法办理营运证等后果,由教练车使用权人完全承担,并承担因此对总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二十三条 对未按期进行气瓶年检的教练车,暂停该教练车及所属加盟单位一切业务,强制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气瓶的年检,并处气瓶检验费200%的罚金。第二十四条 对污损教练车车身标识、号牌,车容车貌影响考场秩序的教练员,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金。对玩忽职守,不执行教练车日常安全检视保养规范的,除警告外并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金,屡教不改者,调离教练员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刑责。第二十五条 未经批准私自修理教练车的,车辆维修费用由当月工资扣除,并扣发当月20%绩效工资。第二十六条 对刁难、阻扰、打击报复、妨碍安全办公室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教练车进行安全检查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予以辞退,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刑责。第二十七条 对未按照教练车辆日常及定检制度对教练车安全运行状况检查并记录造册的,相应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金;相应责任单位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应责任人调离原岗位,并可予以辞退。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2012年5月14日起执行。4 训练场管理制度(遂征201184号)根据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第四、八、三十条中有关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场资格及管理规定,我校各现有或筹建教练场必须按照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2000标准完善教练场规模、功能、设施设备、环境、安全等教学条件。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规范管理我校训练场:第一章 训练场规模条件 我校为市属一级驾校,按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驾校设立分支机构要求,参照其标准我校新建训练场必须按三级驾校训练场标准建设:第一条 我校现有训练场不符合三级驾校训练场标准的,需结合自身情况,新建或扩建训练场规模。第二条 对我校新建训练场规模条件的要求:1、 训练场最小训练规模:必须达到50辆教练车。2、 训练场平场面积:不低于8亩;3、 训练道路公里数:不低于4公里;4、 训练道路为双向两车道,每车道宽度为3.5米;5、 训练场停车场面积:不低于2亩;6、 训练场利用率大于60%(允许浮动5%-10%),绿化面积为30%-50%(视总面积视占地和训练实际情况而定);7、 训练场总面积:不低于30亩。第二章 训练场培训项目第三条 我校现有及新建训练场中修建的培训项目必须按照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和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2000第五节“场地设施、设备条件”中要求的考试项目和标准修建。第四条 培训项目的建设,需向校务部报备并与符合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按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图纸进行修建,避免因设计和施工等因素产生的训练安全隐患。第三章 训练场公示项目第五条 训练场必须在场地办公室内明显处公示:1、 公司法人指派的训练场负责人的证明;2、 长征驾校简介;3、 长征驾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 遂宁市长征驾校驾驶培训训练场管理制度、遂宁市长征驾校生产安全管理制度;5、 训练场收费标准;6、 遂宁市长征驾校管理制度、学员守则;7、 训练场负责人和联系电话;8、 驾校、行业协会、船山区运管所、市运管处监督电话;9、 总校其他训练场地址及联系电话。第四章 训练场安全管理第六条 训练场必须设置训练场安全员(按1人/10亩的标准),负责训练场日常的防火、防护及培训安全,并负责巡查和排除安全隐患。第七条 训练场必须在相应地段设置警示标志,非教练车辆和本单位工作车辆及人员不得进入训练场。第八条 教练车进出训练场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凡进出训练场车辆必须登记车辆牌号和姓名,并由训练场管理人员发放登记牌。第九条 凡进入训练场的教练车和教练员,无论是否为本单位编制,都应服从训练场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第十条 未随车进入训练场的学员应向训练场管理人员报告教练车牌号和教练员姓名,未报告或未入场教练车者不得进入。第十一条 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应做到人走车停,杜绝发生学员独自驾驶教练车的情况。第十二条 严禁所有进入训练场的人员进行棋牌活动或从事与训练活动无关的行为。第十三条 训练场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必须保证训练场,特别是场地训练项目地段配备适当的灭火设备,并保持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第十四条 严禁进入训练场的教练员和学员在林区等易引起火灾隐患的地段吸烟,并且不准在训练场追逐、打闹。第十五条 对损坏训练场设施设备、绿化的,应照价赔偿,如为教练车训练造成的,学员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 发生训练场事故后,训练场安全员与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遂宁市长征驾校事故应急预案并向训练场负责人报告,积极抢救伤员并维护事故现场秩序。5 教练员管理制度(遂征201184号)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 教练员分类 教练员分为理论教练员和实际操作教练员。二、 教练员聘用1、学校聘用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2、学校聘用教练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3、聘用教练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申请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2)学校人事部门、培训部对申请人面试和测试(3)对申请人进行培训或组织申请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4)参加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的教练员考试(5)申请人考试合格后由人事部门负责办理聘用合同(如申请人持有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教练员证,对教练员证审核后,可不进行第(3)(4)项工作。)4、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 教练员的解聘、辞职、开除1、解聘:在聘用期间内违反有关规定,被交通部门社会公告或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教练员,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学校解聘教练员时应与当事人签订解聘协议书。2、辞职:在聘用合同期内教练员因某种原因向学校提出提前终止聘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教练员提出辞职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40天告知学校。教练员辞职应按聘用合同中有关规定承担责任。3、开除:在聘用合同期间内,学校对违反交通、公安管理部门和学校规定,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除名或被开除的教练员由学校做出书面决定。被开除的教练员,各驾校3年内不再聘用。学校收回教练员证,交回发证机关。四、 教练员的轮训1、教练员实行轮训制度。2、轮训采取定期轮训和不定期轮训相结合。定期轮训每半年举行一次,不定期轮训随时进行。3、轮训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则及交通、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汽车驾驶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和汽车驾驶理论在汽车驾驶培训中的应用,规范化的操作动作和教学方法。运输管理法则及车辆技术管理,交通工程基础知识及行车安全和汽车故障诊断技术。4、教练员轮训由校长负责,培训部组织实行。五、 教练员考核1、学校建立教练员考核制度,对教练员实行年终考核。2、考核内容:教练员任务能力,教学质量,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情况。3、考核方法:教练员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教练员考核实行逐人考核,考核采取3中形式,向学员发放教练员年终考核问卷,操作和笔试等,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六、 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1、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是指学校把教练员培训质量按照由高到底的顺序进行排列并公布。2、教练员培训质量按学员结业考试成绩和报考驾驶证成绩评均计算。3、学校培训成绩只计算各科目考试合格率。4、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每季度统计并公布一次。5、由学校人事部门建立教练员文字和电子档案。6 学员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学员学籍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1、 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计划。2、 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教练车辆。3、 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4、 学员不得酒后驾车。5、 学员应事实求是地填写学员登记表、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6、 学员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7、 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8、 学员应积极诚实的反映学校在教学、廉政和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9、 学员必须讲文明、懂礼貌、尊师重友,不得污言秽语,更不准打架斗殴。10、 学员应自觉服从驾校的正确管理,遵守驾校的规章制度。7 招生站管理制度根据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工商局及遂宁市运管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当前我校招生站设立、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招生站设立主体长征驾校招生站设立主体是指遂宁市长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或与遂宁市长征驾校签订有加盟合同或经长征驾校法人授权经营,遵守长征驾校管理规定,具备长征驾校授权的合法经营业户。二、招生站设立原则1、城区、郊区、区县市范围内:在已批准设立招生站方圆500米范围内不准重复设站。2、大单位区域内、特别是大专院校的校园内:对已设立招生站的,不准许其他加盟单位以“长征驾校”名义重复设站。对区域内未设立“长征驾校”招生站的,原则上只允许一家加盟单位设立招生站,若出现多家加盟单位需要设站的,各招生站方圆1000米内不得重复设站,且须统一招生标识和价格,各设站加盟单位需接受总校为期3个月的业务考核,考核结束后该区域内所有设站加盟单位必须归口于考核成绩第一的机构统一管理。若出现后来者违规重复设站,先设站者有权强行制止。若不听劝阻,报请总校校办出面强制撤除,一切经济损失由违规经营者承担。三、招生站设置规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36号、市运管处、工商局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我校各加盟单位招生站现状,特对我校招生站的设立规范如下:1、招生站必须上报详细地址、商铺实际使用面积(不得小于10),租用商铺经营的必须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2、招生站必须配备座机、相应办公设备(办公用具、办公电脑、办公桌、椅子、沙发)。3、招生站悬挂的招牌必须按学校统一制定的规范设计。4、室内明显处悬挂学校道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市运管处颁发的招生站点许可证,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服务承诺、道路交通标示标牌示意图。5、公布学校注册地址及训练场地,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总校:2940308、区运管所驾培办:2256622、市运管处:96515)6、招生站室内陈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能堆放汽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学员档案、书表等重要资料必须放置在档案柜中。各招生站必须接受安全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凡需整改的必须在三日内达标,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安全责任。7、驻站招生员应随时保持招生站内的清洁,做到窗明几净,地面不能有烟头、纸屑。8 加盟经营者管理规定为完善我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加盟者经营行为,增强我校(公司)与加盟者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通部交通行业标准JT/T433-2004、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加盟者是指与我校(公司)签订了盟约书的自然人或法人单位。加盟者必须是法人单位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身份的自然人。(有刑事责任前科尚未脱刑的人员不予吸收)第二条 加盟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法和驾培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所有违法违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加盟者负全部责任。第三条 凡加盟我校(公司)者,应具备以下规模并提交相应的资质和经营风险保障金:1、每辆小型车交纳经营风险保障金¥10,000.00(大写:壹万圆);大型车交纳经营风险保障金20,000.00(大写:贰万元)。并书面承诺在盟约书签订后一年内达到三级驾校的车辆标准。2、原盛发驾校的挂靠者,可以单人、单车入盟,已配置有大型教练车的,大型教练车暂不收回。一年后若不能达到三级驾校的车辆标准时,车辆另作处理。第四条 每辆教练车须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是:每辆大货教学车¥10,000.00元(大写:壹万圆);每辆小型教学车¥5,000.00元(大写:伍仟圆)。第五条 因加盟者聘用而进入我校(公司)的教练员,在签加盟书(聘用合同)时,或在申办教练员证时,须向我校(公司)交纳“廉洁自律保证金”每人¥3,000.00元(大写:叁仟圆)。加盟单位自行聘用的教练员,由聘用者按此标准向签约者收取“廉洁自律保证金”,解聘时,如无违规犯纪的事项,应如数退还本人。第六条 凡加盟我校(公司)的单位所聘用的员工,聘用者都应按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办理相关劳保、福利等事项。如聘用者违反上述规定,不仅应承担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还应承担违犯本规定的违约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圆)。第七条 凡进入我校(公司)的加盟者或教练员,均须与我校(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严格执行。第八条 加盟者按盟约书规定的培训项目积极招收学员,同时有责任向甲方输送自己无权或无能力培训的驾驶学员。如:A1、A2、A3、B1、B2、C2或VIP等类学员,甲方除按总校招生员的招生奖标准向输送学员者给予招生奖外,还将输送学员人数列入年度申报学员的指标总数中受奖。第九条 加盟方退出盟约关系的具体方法:1、盟约期满后双方不愿续约的,在盟约期内又无违约责任并遵守了甲方规章制度者,所缴纳的入盟费将全数退还,同时加盟方的入盟车辆和所招收的学员须全数交回我校(公司)。学员后续培训费用,按每名学员培训情况由退盟方向我校(公司)支付,教练车可转为民用车或按市场评估价由我校(公司)收购。解除盟约办法为: 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之(以校务部签收的时间为准); 在收到我校(公司)书面确认后,一周内将入盟车辆、教练员、学员等与盟约经营关系有关的全部资产、资料、证照、印信清单交至校务部; 待清算完结后,双方签定解约协议。2、加盟方在盟约期内强行退出或因严重犯法、犯规被清除出驾培行业者,加盟方所缴纳的入盟费概不退还。因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而又承担主责者,除必须独自承担事故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强行退出我校(公司)的加盟方入盟车辆和所招收的学员须全数交回我校(公司),并由我校(公司)清算完所有损失后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与加盟方结算费用。解除盟约办法为: 在收到我校(任一形式)的解约通知后,一周内将入盟车辆、教练员、学员等与盟约关系有关的全部资产、资料、证照、印信清单交至校务部; 双方履行解约手续; 逐条结算清各项费用。3、加盟者在盟约期内无违约责任并确实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的,在盟约期满后双方均愿续约的,加盟者所交纳的经营风险保障金、车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数计入后一加盟期内(如相关保证金发生变化,以我校(公司)发布新的文件为准作相应调整)。续约办法为: 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告之(报送至校务部); 双方续签第二期盟约书。4、加盟者在盟约期内无违约责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确实经营有道者,根据双方自愿可升级为股份制分公司成员,加盟者所交纳的经营风险保障金、车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可计入加盟者股本金内。升级办法为: 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校办提出合作申请; 校领导批准后,由校办对加盟者的入盟车辆、教练员、学员等与盟约关系有关的全部资产、资料、证照、清单交进行审核评估; 待我校(公司)相关部门清算完资产后,双方签署“组建合股分公司协议”。第十条 加盟者应遵守我校(公司)教练车管理制度,教学车辆和车保险实行统购,年审、证照实行统一办理。如加盟者违反本条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加盟者自己承担。第十一条 加盟者管理的车辆,必须进入总部基地培训,并按¥300.00元/月交纳培训基地维护费用。如无特殊理由,所有教练车必须按要求停放在我校基地内;确实需要在外停放的,须向我校车管部门备案并按指定位置、指定时限停放车辆,如发现未按规定停放,每次每辆车处罚¥50.00元(大写:伍拾圆)。第十二条 因加盟者管理的车辆所发生的违法、违规、交通事故等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应全部由加盟者承担,我校(公司)不承担经济连带责任。第十三条 加盟者对盟约书负有保密责任并不得将盟约书及其附件内协定事项向未经我校(公司)允许的第三方泄露,否则视为违约并以安全风险抵押金作并罚。第十四条 加盟者发展成三级以上分校时,可以在甲方收取的管理费标准上,适当收取少量服务费。第十五条 若因市场变化或政策调整,本规定需发生变化的,将提前一个月内以正式通知的形式告知加盟者并重新签订加盟书及附件。第十六条 因加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校的规章制度,导致上述各项费用被扣除的,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上述经营风险保障金、车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廉洁自律保证金均不计息。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9 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教学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 教学设施设备包括多媒体计算机、电脑版、模型、挂图、模拟器、电化教学设备、理论教室和教练场等。2、 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统一由学校采购员采购。3、 教学设施设备登记: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应进行登记;后勤部负责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登记台账;教学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由财务部建立固定资产台账。4、 教学设施设备使用: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教学设施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重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实行专人专用;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仪器的损坏;建立教学设施设备使用记录。5、 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日常维护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计算机、投影仪、模拟器需要维修时应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6、 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后勤部每半年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量、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施设备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检查自己保管使用的仪器和设备;教学设施设备要做到账、物一致。7、 教学设施设备的更新:教学设施设备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经后勤部、财务部审核后,报校长批准后实施;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有国家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没有国家规定的,由学校制定更新周期;更新的设施设备要符合交通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8、 教练场和理论教室附属设施设备,包括桌椅、桩杆要完好,保持环境卫生。9、 教学设施设备损坏的赔偿:教学设施设备的非自然损坏或者丢失,直接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也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为直接责任人的50%。10、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10 学员学籍管理制度为切实贯彻四川省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加强我校对学员学籍档案的管理,落实“廉政教学、质量为先”的办学方针,完善学员服务质量跟踪调查体系,根据“驾校质量信誉考核”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学员学籍管理组织 第一节 学员学籍管理的主管部门为校长办公室,学员档案的整理由经发部、考试与办证中心、培训部、校长办公室按管理流程进行。 第二节

    注意事项

    本文(长征驾校制度汇总.doc)为本站会员(仙人指路1688)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