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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滨河天城建设开发北湖片棚户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告滨河天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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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滨河天城建设开发北湖片棚户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告滨河天环评报告.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北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济南市滨河天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6年7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时批复的名称,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项目名称:北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适用的评价范围: 一般项目 法定代表人:武力升 (签章)主持编制机构: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签章)济南市滨河天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北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人员名单表编制主持人姓名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登记(注册证)编号专业类别本人签名王金娥0008706B24540061000社会区域主要编制人员情况序号姓名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登记(注册证)编号编制内容本人签名1黄文华0002552B245401508工程分析、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环境影响分析2王金娥0008706B24540061000环境保护措施、结论与建议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北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济南市滨河天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华联系人胥玺通讯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板桥广场小清河展览馆联系电话053155776147传真邮政编码250000建设地点一期:北湖片区,水屯北路以北,小清河以南的B-2地块。二期:北园大街以北,东洛河东路以东的东A、东C地块;北园大街以北,东洛河东路以西的核心南侧地块以及生产路以东,小清河以南的西A地块。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占地面积(平方米)261900绿化面积(平方米)74130总投资(万元)1003328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130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9年10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的规定:2013年至2017年五年改造城市棚户区800万户。在加快推进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各地区要逐步将其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稳步、有序推进。市、县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界定城市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城市棚户区改造可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要加快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和房屋维修改造,完善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 为相应国家号召,公司拟投资1003328万元实施北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北湖片区,水屯北路以北,小清河以南的B-2地块。二期:北园大街以北,东洛河东路以东的东A、东C地块;北园大街以北,东洛河东路以西的核心南侧地块以及生产路以东,小清河以南的西A地块。建设性质是居住用地。项目规划安置区总占地面积为261900m2,总建筑面积1158414.5m2,其中住宅面积745335.16m2,公建及商业建筑面积55245.92m2,地下车库296776.52m2,地下储藏室61056.9m2。规划安置住宅共计7726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当地环保部门的管理要求,本项目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济南市滨河天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政策符合性1.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普通房地产类建设项目,可以很好的改善城区环境面貌。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国家有关房地产项目开发相关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中相关规定符合情况见表2。表1 本项目与263号文相关规定符合情况一览表序号263号文相关规定符合情况与审批相关条件符合性1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符合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3建设项目所在地必须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必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符合4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符合5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与企业“禁批”和“限批”的具体规定符合性6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使用国家淘汰的工艺技术7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的项目8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9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理10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要限批不在限批之列11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对有污染的新上建设项目要限批不属于高污染项目12对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的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园区要从严审批不在限批园区13县(市、区)辖区内一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 6个月内对该县(市、区)新上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类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空气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排在最差的前3个点位且没有改善的,对其所在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气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不在从严审批范围之内14对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从严审批15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对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实行流域从严审批。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理16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超标倍数排在前3名的断面、超过达标边缘的河流断面,对其负有责任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17企业出现一次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或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的,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18企业一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存在信访案件未能及时解决的,一年内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19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符合20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可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21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22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三、工程概况1 建设地点本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位于北湖片区,水屯北路以北,小清河以南的B-2地块。二期位于北园大街以北,东洛河东路以东的东A、东C地块;北园大街以北,东洛河东路以西的核心南侧地块以及生产路以东,小清河以南的西A地块。其各地块周边详细情况介绍见下表。表2 项目周边情况表序号地块名称项目周边情况介绍一期B-2地块西侧为西泺河路,南侧为水屯北路,东侧为顺河高架路,北侧为小清河南路二期东A地块西侧为梁府小区、南侧为芙蓉花园小区,东侧为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和北园大街2-47号小区,北侧为振华银苑小区东C地块西侧为东泺河东路,南侧为金荷苑小区,东侧为何家庄村核心南地块西侧为欧亚达家具,南侧为北园高架路,东侧为东大杨庄,北侧为项目为幸福逸居小区西A地块西侧为舜清苑南区小区、滨河星都小区,南侧为柳云小区,东侧为张养浩墓公园、天桥区人民法院北园人民法庭,北侧为广东大厦2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两期项目同时建设,预计于2019年10月建成。3 建设内容及规模B-2地块:可规划用地面积38400m2。规划总建筑面积288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895.04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87913.87m2,配套公建面积4981.17m2),非配套商业地上建筑面积11356.91m2,地下建筑面积39719.4m2(包括储藏建筑面积6171.58m2,地下车库及其他33547.82m2)。地上容积率为3.63,地下容积率为1.38,建筑密度为23.8%,绿地率为30%。配套建设燃气调压站、加压泵房、中水处理站和换热站等设施;项目不建设幼儿园、小学、卫生站等配套设施,不涉及医疗设施。住宅楼主要包括1栋为31F,1栋为西塔26F东塔30F,1栋为西塔32F东塔33F。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配套公建见下表。表3 -1 B-2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序 号名 称单 位数 据与规划的符合性备 注1规划总用地面积m238400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2.88公顷1.1建筑物占地面积m2147001.2绿地面积m242001.3道路用地m230001.4公建用地m269002总建筑面积m2143971.352.1地上建筑总面积m292895.042.1.1住宅建筑面积m287913.872.1.2配套公建m24981.172.2地下建筑面积m239719.42.2.1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m233547.822.2.2住宅储藏室建筑面积m26171.583停车位个8273.1地上停车位个893.2地下停车位个7384居住停车率%80居住建筑停车率不小于80%5建筑密度%23.8建筑密度不大于30%6绿地率m230.0绿地率不小于30%7容积率5.017.1地上容积率3.63地上容积率不小于3.8、不小于2.87.2地下容积率1.38地下容积率不大于1.78规划住宅套数套828安置户9居住总人数人2484表4 -1 B-2地块配套公建设施序号类别数量建设方式建筑面积位置与最近敏感点的距离1中水处理站1处地下442.60m3物业管理楼西14.5m距离3#住宅楼水平距离约11m2高压水泵站1处地下131.22m33#住宅楼南18m距离3#住宅楼水平距离约18m3换热站1处地上177.48m3位置尚未确定原则上应远离居民楼4配电室*1处地下137.78m3物业管理楼东3m距离1#住宅楼水平距离27m5公共厕所1处地上76.18m3中水处理站南侧约2m距离1#住宅楼的水平距离约为18m6燃气调压站1处地上3#住宅楼北19m距离3#住宅楼的水平距离约19m;7垃圾收集点3处地上目前尚未确定 原则上远离居民楼8车库排气口地上目前尚未确定原则上远离居民楼注:项目建设建筑单体,主要为住宅和配套商业,无配套幼儿园、学校等配套设施。项目区域仅建设垃圾收集点,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不涉及垃圾压缩处理,不建设垃圾转运站。*带有低压负荷的室内配电场所称为配电室,主要为低压用户配送电能,设有中压进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配电室为地下建筑,有效减轻其对周围居民影响。东A地块:可规划用地面积76900m2。规划总建筑面积302900.9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1263.94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91241.54m2,配套公建面积10022.4m2),地下建筑面积101636.98m2(包括储藏建筑面积19094.16m2,地下车库及其他82542.82m2)。地上容积率为2.62,地下容积率为1.32,建筑密度为13%,绿地率为30%。配套建设燃气调压站、加压泵房、中水处理站和换热站等设施;项目不建设幼儿园、小学、卫生站等配套设施,不涉及医疗设施。 东A地块主要包括1栋10F,2栋18F,1栋20F,2栋28F,4栋30F,1栋为西塔20层、东塔10层,1栋为西塔11层、东塔16层,2栋为西塔16层、东塔11层,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配套公建见下表。表3 -2 东A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序 号名 称数 据与规划的符合性备 注1规划总用地面积76900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7.68公顷(以实际为准)1.1建筑物占地面积99971.2绿地面积230701.3道路及其他438332总建筑面积302900.922.1地上建筑总面积201263.942.1.1住宅建筑面积201263.942.1.2配套公建10022.402.2地下建筑面积101636.982.2.1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9094.162.2.2住宅储藏室建筑面积82542.823停车位17353.1地上停车位1363.2地下停车位15994停车率85居住建筑停车率不小于80%5建筑密度13建筑密度不大于30%6绿地率30绿地率不小于30%7容积率3.947.1地上容积率2.62地上容积率不大于3.2、不小于2.27.2地下容积率1.32地下容积率不大于1.48规划住宅套数2048安置户9居住总人数6144表4-2 东A地块地配套公建设施序号类别数量建设方式建筑面积位置与最近敏感点的距离1中水处理站1处地下421m312#住宅楼南15m距离12#住宅楼水平距离约15m2高压水泵房1处地下202.30m35#住宅楼北29m距离5#住宅楼水平距离约29m3换热站1处地上177.48m32#住宅楼东南22m距离2#住宅楼水平距离约22m距离6#住宅楼水平距离约23m4配电室*2处地下457.22m3北区:5#住宅楼南28m南区:12#住宅楼南16m距离5#住宅楼水平距离约29m距离12#住宅楼水平距离约16m5公共厕所2处地上107.06南区:10#住宅楼北5m北区:配套公建楼下距离10#住宅楼水平距离约5m距离7#住宅楼的水平距离约为14m6燃气调压站3处地上13#住宅楼北18m4#住宅楼南25m尚未确定距离13#住宅楼的水平距离约为18m距离4#住宅楼的水平距离约为25m原则上远离居民楼7垃圾收集点6处地上目前尚未确定 原则上远离居民楼8车库排气口地上目前尚未确定原则上远离居民楼注:项目建设建筑单体,主要为住宅和配套商业,无配套幼儿园、学校等配套设施。项目区域仅建设垃圾收集点,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不涉及垃圾压缩处理,不建设垃圾转运站。*带有低压负荷的室内配电场所称为配电室,主要为低压用户配送电能,设有中压进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配电室为地下建筑,有效减轻其对周围居民影响。东C地块:可规划用地面积24100m2。规划总建筑面积101830.0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618.36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66218.42m2,配套公建面积3399.94m2),地下建筑面积32211.67m2(包括储藏建筑面积5334.24m2,地下车库及其他26877.43m2)。地上容积率为2.89,地下容积率为1.34,建筑密度为12%,绿地率为30%。配套建设燃气调压站、加压泵房、中水处理站和换热站等设施;项目不建设幼儿园、小学、卫生站等配套设施,不涉及医疗设施。 东C地块主要包括1栋18F,1栋26F,1栋27F,1栋28F,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配套公建见下表。表3-3 东C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序 号名 称单 位数 据与规划的符合性备 注1规划总用地面积m224100规划建筑用地面积约2.41公顷1.1建筑物占地面积m228921.2绿地面积m272301.3道路及其他m2139782总建筑面积m2101830.032.1地上建筑总面积m269618.362.1.1住宅建筑面积m266218.422.1.2配套公建m23399.942.2地下建筑面积m232211.672.2.1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m25334.242.2.2住宅储藏室建筑面积m226877.433停车位个5593.1地上停车位个453.2地下停车位个5144停车率%85建筑停车率不小于80%5建筑密度%12建筑密度不大于30%6绿地率m230绿地率不小于30%7容积率4.237.1地上容积率2.89地上容积率不大于3.2、不小于2.27.2地下容积率1.34地下容积率不大于1.48规划住宅套数套656安置户9居住总人数人1968表4-3 东C地块配套公建设施序号类别数量建设方式建筑面积位置与最近敏感点的距离1高压水泵房1处地下209.95m33#住宅楼北27m距离3#住宅楼水平距离约27m2换热站1处地上177.48m32#住宅楼南30m距离2#住宅楼水平距离约30m3配电室*1处地下208.25m34#住宅楼北25m距离4#住宅楼水平距离约25m4公共厕所1处地上60.21m33#住宅楼楼下距离3#住宅楼的水平距离约为2m5燃气调压站1处地上3#住宅楼南11m距离3#住宅楼的水平距离约11m;6垃圾收集点2处地上目前尚未确定 原则上远离居民楼7车库排气口地上目前尚未确定原则上远离居民楼注:项目建设建筑单体,主要为住宅和配套商业,无配套幼儿园、学校等配套设施。项目区域仅建设垃圾收集点,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不涉及垃圾压缩处理,不建设垃圾转运站。*带有低压负荷的室内配电场所称为配电室,主要为低压用户配送电能,设有中压进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配电室为地下建筑,有效减轻其对周围居民影响。西A地块:可规划用地面积115600m2。规划总建筑面积562330.1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2911.43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373797.19m2,配套公建面积19114.24m2),地下建筑面积169418.73m2(包括储藏建筑面积26910.16m2,地下车库及其他142508.57m2)。地上容积率为3.4,地下容积率为1.47,建筑密度为12.5%,绿地率为30%。配套建设燃气调压站、加压泵房、中水处理站和换热站等设施;项目不建设幼儿园、小学、卫生站等配套设施,不涉及医疗设施。 西A地块包括3栋25F,1栋29F,11栋30F,3栋33F,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配套公建见表。表3-4 地块西A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序 号名 称单 位数 据与规划的符合性备 注1规划总用地面积m2115600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1.56公顷1.1建筑物占地面积m2144501.2绿地面积m2346801.3道路及其他m2664702总建筑面积m2562330.162.1地上建筑总面积m2391911.432.1.1住宅建筑面积m2373797.192.1.2配套公建m219114.242.2地下建筑面积m2139418.732.2.1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m226910.162.2.2住宅储藏室建筑面积m2142508.573停车位个33623.1地上停车位个3183.2地下停车位个30444停车率%80居住建筑停车率不小于80%5建筑密度%12.5建筑密度不大于30%6绿地率m230绿地率不小于30%7容积率4.877.1地上容积率3.4地上容积率不大于3.8、不小于2.87.2地下容积率1.47地下容积率不大于1.78规划住宅套数套3946安置户9居住总人数人11838表4-4 地块西A 配套公建设施序号类别数量建设方式建筑面积位置与最近敏感点的距离1中水处理站1处地下480.90m35#住宅楼北18m距离5#住宅楼水平距离约18m2高压水泵站1处地下204.12m33#住宅楼南31m距离3#住宅楼水平距离约31m3换热站1处地上177.48m33#住宅楼南35m距离2#住宅楼水平距离约35m4配电室*2处地下516.72m3北区:6#住宅楼北10m距离5#住宅楼水平距离约29m距离6#住宅楼水平距离约45m南区:9#住宅楼西北2m距离9#住宅楼水平距离约2m5公共厕所2处地上165.92S1号楼(配套公建楼)距离6#住宅楼的水平距离约为24mS2号楼(配套公建楼)距离13#住宅楼的水平距离约为24m6燃气调压站1处地上13#住宅楼南22m距离13#住宅楼的水平距离约23m;7垃圾收集点7处地上目前尚未确定 原则上远离居民楼8车库排气口地上目前尚未确定原则上远离居民楼注:项目建设建筑单体,主要为住宅和配套商业,无配套幼儿园、学校等配套设施。项目区域仅建设垃圾收集点,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不涉及垃圾压缩处理,不建设垃圾转运站。*带有低压负荷的室内配电场所称为配电室,主要为低压用户配送电能,设有中压进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配电室为地下建筑,有效减轻其对周围居民影响。核心南地块:可规划用地面积16500m2。规划总建筑面积47382.0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535.4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26164.14m2,配套公建面积1421.26m2),非配套商业建筑面积4950m2,地下建筑面积14846.64m2(包括储藏建筑面积3546.76m2,地下车库及其他11299.88m2)。地上容积率为3.4,地下容积率为1.47,建筑密度为12.5%,绿地率为30%。配套建设燃气调压站、加压泵房、中水处理站和换热站等设施;项目不建设幼儿园、小学、卫生站等配套设施,不涉及医疗设施。 核心南地块1栋18F,1栋23F,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配套公建见下表。表3-5 核心南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序 号名 称单 位数 据与规划的符合性备 注1规划总用地面积m216500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65公顷1.1建筑物占地面积m234651.2绿地面积m249501.3道路及其他m280852总建筑面积m247382.042.1地上建筑总面积m232535.42.1.1住宅建筑面积m226164.142.1.2配套公建m21412.262.2地下建筑面积m214846.642.2.1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m211299.882.2.2住宅储藏室建筑面积m23546.763停车位个2123.1地上停车位个453.2地下停车位个1874停车率%80居住建筑停车率不小于80%5建筑密度%21建筑密度不大于30%6绿地率m230绿地率不小于30%7容积率2.577.1地上容积率1.67地上容积率不大于2.0、不小于1.67.2地下容积率0.9地下容积率不大于0.98规划住宅套数套248安置户9居住总人数人744表4-5 核心南地块配套设施布置一览表序号类别数量建设方式建筑面积位置与最近敏感点的距离1中水处理站1地下75.90m32#住宅楼西北40m距离2#住宅楼水平距离约40m2高压水泵站1处地下116.64m32#住宅楼北33m距离2#住宅楼水平距离约33m3换热站1处地上177.48m32#住宅楼西北42m距离2#住宅楼水平距离约42m4配电室*1处地下122.64m32#住宅楼北28m距离2#住宅楼水平距离约28m5公共厕所1处地上53.18m3配套公建楼距离1#住宅楼的水平距离约为10m6燃气调压站1处地上2#住宅楼北44m距离2#住宅楼的水平距离约44m;7垃圾收集点2处地上目前尚未确定 原则上远离居民楼8车库排气口地上目前尚未确定原则上远离居民楼注:项目建设建筑单体,主要为住宅和配套商业,无配套幼儿园、学校等配套设施。项目区域仅建设垃圾收集点,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不涉及垃圾压缩处理,不建设垃圾转运站。*带有低压负荷的室内配电场所称为配电室,主要为低压用户配送电能,设有中压进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配电室为地下建筑,有效减轻其对周围居民影响。根据济南市规划局出具的济规管函2016第125号的规定,具体内容见表5。表5地块规划条件规划文件文号文件名称与地块相关的内容 济规管函2016第125号关于北湖片区部分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核心区东侧片区地块A(东A):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7.68公顷(以实际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商务。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地上容积率不大于3.2(其中居住建筑地上容积率不大于2.9、商业建筑地上容积率不大于0.3)、不小于2.2,地下容积率不大于1.4,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居住建筑停车率不小于80%、商业建筑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须配建不小于1.0停车位;规划住宅为高层,规划商业建筑为多、低层,且不与住宅混层安排。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满足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其中须包括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和公厕等设施。核心区东侧片区地块C(东C):项目规划建筑用地面积约2.41公顷(以实际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商务。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地上容积率不大于3.2(其中居住建筑地上容积率不大于2.9、商业建筑地上容积率不大于0.3)、不小于2.2,地下容积率不大于1.4,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居住建筑停车率不小于80%、商业建筑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须配建不小于1.0停车位;规划住宅为高层,规划商业建筑为多、低层,且不与住宅混层安排。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满足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核心区西侧片区地块A(西A):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1.56公顷(以实际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商务。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地上容积率大大于3.8(其中居住建筑地上容积率不大于3.4、商业建筑地上容积率不大于0.4)、不小于2.8,地下容积率不大于1.7,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居住建筑停车率不小于80%、商业建筑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须配建不小于1.0停车位;规划住宅为高层,规划商业建筑为多、低层,且不与住宅混层安排。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满足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其中须包括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和公厕等设施。核心区南侧片区地块(核心南):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65公顷(以实际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商务。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地上容积率不大于2.0(其中居住建筑地上容积率不大于1.7、商业建筑地上容积率不大于0.3)、不小于1.6,地下容积率不大于0.9,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居住建筑停车率不小于80%、商业建筑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须配建不小于1.0停车位;规划住宅为高层,规划商业建筑为多、低层,且不与住宅混层安排。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满足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其中须包括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和公厕等设施。B-2地块: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2.88公顷(以实际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地上容积率不小于3.8(含保留建筑)、不小于2.8,地下容积率不大于1.7(含保留建筑),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规划住宅为高层。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满足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其中须包括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含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服务、居委会等设施的居住社区配套中心)。地块南部现状原柳云居委会建筑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保留。 本项目各地块的各项建设指标均符合济规管函2016第125号的规定,符合要求。4公用工程4.1 供暖与制冷项目地处济南市天桥区,供暖采用城市集中供暖,制冷采用分体式空调。本项目建设一处换热站,用于住宅冬季采暖换热使用;项目的热源来自市政提供的110/70的高温热水。住宅部分通过市政采暖的方式保证冬季供暖需求,市政热力管网提供的高温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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