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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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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ppt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全国消防标准规范宣贯培训班,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主要内容标准的编制情况标准的主要内容重大火灾隐患的管理天津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主要做法结束语,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标准的编制情况一、编制目的近年来,各地公安消防机构相继开展了多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了大量火灾隐患,有效地改善了消防安全条件。但由于没有统一的判定标准,在确定重大火灾隐患的问题上,各地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为科学、合理、公正地判定重大火灾隐患,公安部消防局提出制定重大火灾隐患评判规则,并要求在短时间内完成编制工作,为在消防监督执法中识别和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提供科学的方法和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二、编制过程,本标准2005年初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2005年5月成立以公安部消防局一处、天津消防研究所为主,广东、四川、辽宁、重庆、上海、天津等总队、支队有关同志参加的标准编制组,着手开展工作 6月上旬,编制组在收集、整理大量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提出了标准讨论稿 7月上旬在编制组工作会议上,对讨论稿进行了研讨并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初稿 9月初进一步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10月底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公安网络上征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意见,收到了23个总队的反馈意见 11月上旬,编制组汇总、研究各地意见,修改形成了重大火灾隐患评判规则(送审稿)。在11月底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上,委员和专家对该标准进行了审查,对标准确立的直接判定和综合判定方法,以及判定程序予以肯定,原则通过该标准,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编制组经过认真修改后,形成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报批稿)2006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行业标准GA6532006发布,2007年1月1日实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本标准的编制工作,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不断求新的过程。编制组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组织科研、大专院校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有专家进行了专题论证;对近10年来我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案例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从中总结出一些普遍性问题和导致重特大火灾的主要原因;收集了上海、天津、福建、黑龙江和辽宁总队有关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条件,进行了分析和借鉴。在最初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提出了针对不同类型建筑分别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方法,并编写完成了讨论稿。,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在此后的研讨中,编制组认为讨论稿中采用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数据过多,不便于操作,而且许多不同类型建筑可能存在相同或相似的火灾隐患,可通过归纳总结从中提炼出共性的元素。因此,编制组对讨论稿进行了修改,从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及灭火救援、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等影响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素方面归纳总结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从各地反馈意见来看,各地对该稿的框架结构基本认同,但就如何结合相关因素进行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方法提出一些修改意见。为此,编制组除对相关条文进行修改外,提出结合场所类型、综合判定要素进行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的方法,对多种因素导致的重大火灾隐患提出了比较客观的判定方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为了避免重大火灾隐患过多、过滥随处可见的尴尬局面,克服判定标准过于繁琐、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最后,编制组将判定标准定位在评定方法和程序,所提出的判定要素涵盖不同类型建筑、场所的重大火灾隐患,同时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场所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本标准并非是尺度、指标性的标准,而是提供了科学的评定方法和程序,对现实工作将具有较强的指导和规范意义。为此,我们将标准名称修改为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标准的主要内容,一、本标准的编制原则,本标准针对重特大火灾频发,重大隐患判定缺乏统一的判定方法,本着立足实际、突出重点、科学判定、规范程序的原则,努力实现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消防机构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其具体判定标准也适用于单位在进行防火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三、火灾隐患(一)广义定义:长期以来火灾隐患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主要的观点有:火灾隐患是指潜在的随时可能发生火灾的不安全因素(祸患);火灾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生活中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不安全因素;火灾隐患是指潜伏着随时可能发生火灾或化学爆炸(或爆炸燃烧)的不安全因素。虽然以上各种观点表述有所差异,但是有两点是一致的:第一,火灾隐患是潜在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第二,火灾隐患是一种不安全因素。,(二)狭义定义:因违反消防法规而导致建筑物可能发生火灾或使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2003年全国火灾原因比例图,(三)重大火灾隐患的概念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四、判定方法 本标准规定对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可以采取直接判定和综合判定两种方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一)直接判定方法。即对照本方法第5章中规定的直接判定要素,当某建筑存在其中任意一个要素规定情形,并且不符合可不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条件时,就可直接认定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二)综合判定方法。本标准给出了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是以场所类型为必要条件、重大火灾判定要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为充分必要条件,通过综合分析确定是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五、可不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条件的确定。依据公安部令第73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本标准对可以当场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不确定为火灾隐患;鉴于我国不同时期制定的消防技术标准是与当时经济、社会、技术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且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要逐步完善的,而且公安部令第73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规定溯及的消防技术标准,只限定为73号令发布时(2004年)的消防技术标准,为避免发生消防技术标准一有修改就溯及既往的情况,本标准对于因国家标准修订引起的情形可不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对于某些虽存在较严重消防安全缺陷,但由于内部人员、财产少,一旦发生火灾对国计民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建筑,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为一般火灾隐患进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六、判定程序的确定。为了保证确定重大火灾隐患更加慎重、合理,必须经过集体讨论的程序,而且对于涉及比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重大火灾隐患的确定,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为确定重大火灾隐患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判定重大火灾隐患要以事实为依据,因此在判定前应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并采取照相、摄影等方式获得相关资料。综合判定。a)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并获取相关影像、文字资料;b)组织集体讨论判定,且参与人数不应少于3人;,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c)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按照本标准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有困难的,应由公安消防机构组织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技术论证。专家组应由当地政府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相关消防技术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应少于7人;d)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时,建筑业主和管理、使用单位等涉及利害关系的人员可以参加讨论,但不应进入专家组;e)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应形成结论性意见,作为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据。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结论性意见应有2/3以上专家同意;f)集体讨论和专家技术论证应当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期限。,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七、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要素的确定。本标准第5章所列要素是根据长期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无论在任何地区都是极易导致火灾发生,且一旦发生火灾难以扑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情况。a)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b)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c)甲、乙类厂房、库房或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d)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e)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 八、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要素的确定。本标准确定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要素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反映物态隐患情形;二是尽量反映使用管理过程形成的物态隐患情形,涉及建设过程的问题较少。三是参照有关标准,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作进一步明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综合判定要素,(一)总平面布置1、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2、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3、城市建成区内的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GB50156对一级站的规定。4、丙类厂房或丙类仓库与集体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5、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等与其他建筑合建时,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规定。6、地下车站的站厅乘客疏散区、站台及疏散通道内设置商业经营活动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二)防火分隔1、擅自改变原有防火分区,造成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定的50%。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超过该防火分区防火分隔设施数量的50%。3、丙、丁、戊类厂房内有火灾爆炸危险的部位未采取防火防爆措施,或这些措施不能满足防止火灾蔓延的要求。(三)安全疏散及灭火救援1、擅自改变建筑内的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与其他区域的防火分隔设施,或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被占用、堵塞而无法正常使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2、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规定,或被封堵。3、按规定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而未设置。4、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距离超过规定距离的25。5、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损坏率超过30;其他建筑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损坏率超过50。6、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高层建筑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门的损坏率超过20,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门的损坏率超过50。,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民用建筑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室内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低于B1级。8、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栅栏、卷帘门。9、除5.4规定外的其他场所,其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10、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既有外窗被封堵或被广告牌等遮挡,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11、高层建筑的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被占用,影响消防扑救作业。1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电梯无法正常运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四)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1、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2、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3、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4、除5.5规定外的其他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未按规定设置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外的其他固定灭火设施。6、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五)防烟排烟设施 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六)消防电源1、消防用电设备未按规定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2、未按规定设置消防用电设备末端自动切换装置,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工作。(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除5.5规定外的其他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故障状态,不能恢复正常运行。3、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八)其他1、违反规定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或安装电气设备。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或防雷、防静电设施失效。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或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电气设备失效。4、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使用可燃材料装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九、综合判定规则(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安全疏散及灭火救援、防烟排烟设施和其他相关规定要素2条以上(含本数,下同)。1、擅自改变建筑内的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与其他区域的防火分隔设施,或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被占用、堵塞而无法正常使用。2、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规定,或被封堵。3、按规定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而未设置。4、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距离超过规定距离的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5、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损坏率超过30;其他建筑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损坏率超过50。6、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高层建筑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门的损坏率超过20,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门的损坏率超过50。7、民用建筑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室内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低于B1级。8、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栅栏、卷帘门。9、除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外的其他场所,其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10、防烟排烟设施: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11、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使用可燃材料装修。(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存在前述规定要素2条以上。总平面布置 1、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2、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3、城市建成区内的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GB50156对一级站的规定。4、丙类厂房或丙类仓库与集体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5、未按规定设置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外的其他固定灭火设施。6、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重要场所存在综合判定要素任意要素3条以上。(四)其他场所存在综合判定要素任意要素4条以上。十、综合判定步骤1、确定建筑或场所类别。2、确定该建筑或场所是否存在综合判定要素的情形及其数量。,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3、按照判定程序的规定,对照综合判定规则进行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4、对照可不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规定进行核定。综合判定步骤:确定建筑或场所类别。进行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首先应明确建筑或场所类别,可根据本标准“术语和定义”确定被判定建筑或场所属于哪一类,即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重要场所或其他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确定建筑或场所是否存在综合判定要素或存在要素的数量和类别。确定建筑或场所是否存在综合判定要素是进行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的前提。若某建筑或场所不存在综合判定要素,就不应认定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若该建筑或场所存在综合判定要素,则应进一步查明所存在隐患要素的数量和类别。综合判定。在确定某建筑或场所的类型、所存在的综合判定要素的数量和类别后,即可对照本标准第6.2条的综合判定原则进行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十一、本标准与现行消防法规的一致性。本标准完全遵循现行消防法规确定的原则和内容。十二、举例,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例一、某四层夜总会,每层建筑面积约为1000m2,建筑高度17.2m,消防设施齐全,防火分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建筑未封闭楼梯间。问:是否可以直接认定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分析:1、确定场所类别。该建筑为夜总会,属于公共娱乐场所。2、该建筑为四层建筑,从事公共娱乐场所经营,未设置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同时,符合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d)款的条件,应当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3、不属于本标准可不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规定,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例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某按规定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百货商场,由于管理不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已经严重损坏,不能正常使用。问:是否可以直接认定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分析:1、该单位为百货商场,符合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第e)款的适用场所。2、该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虽然严重损坏,但已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了设置,与该款规定的未按规定设置,不相吻合。因此,不能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重大火灾隐患的管理,一、立案 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报本级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及时立案并制作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自检查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送达。组织专家论证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送达。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应当抄送当地人民检察院、法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上一级地方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和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情况。,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二、督促整改(一)公安消防部门应当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根据单位的需要提供技术指导。(跟踪督促)(二)下列单位或者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自身确无能力解决,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及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列入督办事项或予以挂牌督办,协调解决:1、医院、养老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车站、码头、地铁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2、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堆场,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或者场所;3、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必须拆迁的单位或者场所;4、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单位和场所。提请政府督办。(三)对经当地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逾期仍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提请上级政府协调解决,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四)对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单位在整改期限届满前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延期的决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同意/不同意延期整改通知书。(延期审批)(五)公安消防部门应当自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期限届满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自复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复查意见书。(复查)(六)经复查,逾期未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单位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进行处罚。(处罚),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七)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及其责任人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消防部门可以依法采取措施、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八)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定期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并视情组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曝光和跟踪报道。(舆论监督)三、销案 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部门检查确认整改消除,或者经专家论证认为已经消除的,报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予以销案。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销案后,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摘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建立重大火灾隐患专卷。专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卷内目录;2、消防监督检查记录;3、重大火灾隐患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的会议记录、纪要;4、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5、同意/不同意延期整改通知书;6、复查意见书或者其它法律文书;7、行政处罚情况登记;8、政府挂牌督办的有关资料;9、相关的影像、文件等其它材料。,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天津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主要做法,(一)推动政府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三)成立重大火灾隐患专家组,帮助单位完善方案加快整改。(四)督促隐患单位多方筹措资金整改火隐患。(五)利用行政许可手段促改火灾隐患。(六)利用单位扩建和拆迁时机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结束语 本标准是根据消防工作的迫切需要而制定的,为重大火灾隐患的识别和判定提供了依据,也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由于火灾隐患具有隐蔽性,各类场所的情况又千差万别,很难用一个标准完全概括清楚,还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希望大家能够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宝贵意见。,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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