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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晓晖--卫生监督手段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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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晓晖--卫生监督手段ppt.ppt

    第五章 卫生监督手段,Means of Health Supervision,梁晓晖Tel:18971639101Email:xiaohui_,卫生监督手段内容,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奖励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强制执行,卫生监督手段:卫生行政部门为贯彻卫生法律规范,依法实施卫生监督职权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和方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奖励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强制执行,一、概念:是把卫生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内容向社会做广泛的传播,使人们能够得到充分的理解、认识和受到教育,从而自觉地遵守卫生法律规范的一种活动。,第一节 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二、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知法、懂法、守法,三、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的意义,对卫生行政相对人对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四、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一般性宣传教育,一般性宣传教育,对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人员、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加强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通过新闻媒体以电视专访、广播讲座、新闻稿件等形式,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同时利用每年的各种卫生宣传日及国家有关卫生法律颁布纪念日,积极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普法宣传和依法行政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卫生执法监督队伍的素质,增强执法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医疗卫生专业队伍的法制观念和执业素质,强化管理相对人的卫生法律意识和自律诚信意识。,四、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具体的宣传教育,具体的宣传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行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通过对相关人员进行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理解、认识、掌握相应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从而有效调整、约束自身具体行为,进而达到守法目的。,如:对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商场进行食品卫生法律规范的讲解,卫生行政许可的概念 所谓卫生行政许可,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准予其从事与卫生管理有关的特定活动的行为。,第二节 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许可的特征,1、卫生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2、卫生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3、卫生行政许可是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权利和资格的行政行为。,包含三层意思:存在卫生法律规范的一般禁止或法律规定需要事前控制的限制事项;卫生行政主体对相对人予以一般禁止状态的解除;相对人因此获得了从事某种与卫生相关的活动或与卫生相关的事项的资格和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定义务。,在卫生监督执法行动中,涉及行政许可内容较多,如:食品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化妆品卫生许可、放射卫生许可,医疗执业许可。,卫生行政许可,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食品卫生法第27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不但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卫生行政许可,药品管理法第四条(生产)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专利法在1993年修改时规定对药品品种可以授予专利权,这是我国专利法第一次规定对药品品种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卫生行政许可,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条、第十四条;第四条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和集装箱,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均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接受检疫,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第十四条卫生检疫单、证的种类、式样和签发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卫生行政许可,献血法第八条;献血法第条就明确规定;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卫生行政许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卫生行政许可,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五条 第五条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次。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卫生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也是执法的手段之一。许可是一种“要式”行为,因此必须是书面形式(或文字形式)的表达。许可是依申请行为,若对相对人的申请不按时审验或过高要求而不予许可,或过低要求而予以许可,或未经正式申请就给予许可,都属执法机关违法。,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许可的意义,有利于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利于国家对卫生事业发展的宏观调控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公共安全有利于保护卫生行政许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许可证制度(license system)越来越广泛地适用于国家卫生管理的领域中,成为卫生监督的重要手段,卫生行政许可的种类依据性质的不同划分:特别许可 该类型许可通常具有排他性,其许可的“标的”是有限的,即其许可的条件是严格的,其数量是有限的,要进行数量控制,如:特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某些药品生产许可等。一般许可 该类型许可的条件一般都可达到,其数量也不限制。大多数卫生行政许可都属此类,如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经营等。在食品卫生许可中,从业人员健康证也是卫生许可的前提条件。,卫生行政许可的种类依据内容的不同划分:行为许可、资格许可依据是否有附加义务划分为:权利性许可、附义务许可依据书面形式的不同划分:独立许可、附文件许可依据主管行政许可机关的不同划分:共同许可、条件许可、委托许可,许可证的发放程序申请者提出申请:单位或个人按一定格式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附有其他资料。某些申请需单位主管部门首先审核批准,方可向卫生执法机关提出申请。审核申请:卫生执法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做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该审核包括:书面审核,申请件内容是否齐全正确,附件材料与正文材料是否相符。同时还要实地考查与调查,必要时加以测定结果,看实际条件与书面资料是否相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之处提出整改意见。该实地考查与调查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监督检查活动。颁发许可证:经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发给书面形式的许可证明。许可证的内容应包括:申请者姓名、照片、许可内容项目、起始年月、有效期、许可证号、发证机关及印章。,卫生行政许可的原则,法定原则卫生许可法定原则是指卫生行政许可的设定、卫生行政许可的范围、卫生行政许可的机关及其权限、卫生行政许可项目的标准、条件、程序、时限、收费、结果、年检等都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这是行政合法原则在卫生行政许可领域的具体体现和根本要求,也是规范卫生行政许可的重要方式。公开原则 卫生行政许可公开原则是指卫生行政许可的事项、许可的标准和条件、数量、许可受理机关、受理地点、许可收费、许可结果、年检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书示范文本,都应享有查阅卫生许可档案、文件、资料,获悉卫生许可各项事宜的权利。公平、公正原则 卫生行政许可公平原则是指卫生行政许可制度对卫生行政许可相对人提供的机会与结果的平等,使申请人有平等获得卫生行政许可的权利。它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在卫生行政许可领域的具体体现。这一原则要求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作出不公平的处理决定。在同等条件下,平等对待所有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人,并给予平等的参与机会和阐述理由的机会。,便民高效原则 卫生行政许可便民高效原则是指卫生行政许可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便民及时,以较小的卫生行政许可管理成本办理许可事项,实现既定的卫生行政管理目标,使社会效益最大化,确保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人以最低的成本,最方便的形式,依法获得卫生许可申请的实现。设定和实施卫生行政许可必须遵循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即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的表格应尽可能简化;申请手续应尽可能避免繁琐;实施卫生行政许可涉及的机关应联合、集中办公,尽量减少“多头审批”。信赖保护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是指卫生行政许可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非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损害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因卫生行政机关不当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要求赔偿。监管责任原则 监管责任原则是指“谁许可,谁监管”。卫生行政机关必须对被许可人从事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及时纠正或查处违反卫生行政许可事项或危害公众健康的行为;对疏于监管或监管不力的,应当进行责任追究。,媒体称办理结婚证及生育证需盖章签字达40多个,生育服务证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其中第四条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对合法适龄夫妻生育的第一胎没有任何限制,王东和妻子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障碍,却因为一张证费尽周折。,有人对办理结婚证和生育证过程进行了一个统计:盖章、签字40多个;接触单位10多个;接触工作人员60人;耗费时间两个月;花费人民币800多元。,卫生行政许可的范围和形式,我国公共卫生许可的范围主要涉及以下3个方面:(一)健康相关产品的许可;(二)公共卫生方面从业人员行为的许可(三)卫生机构与专业人员的许可。,卫生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1食品卫生许可(1)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2)利用新资源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审批;(3)利用新资源生产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审批;(4)进口无国家卫生标准食品审批。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健康合格证”。(2)“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由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发放管理。,卫生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3化妆品卫生许可(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2)化妆品新原料审批;(3)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4)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审批。4涉及饮用水安全卫生许可(1)供水单位卫生许可;(2)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审批。,卫生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5放射卫生许可(1)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射线装置准入:(2)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6职业卫生许可(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证;。(3)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证;(4)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卫生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7消毒安全卫生许可(1)消毒产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除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2)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8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卫生许可(1)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2)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许可:(3)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4)护士执业许可:(5)乡村医生执业许可;(6)医疗机构开展戒毒脱瘾治疗审批。,9母婴保健许可(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产前诊断及技术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审批;(4)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批;(5)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6)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审批。10采供血机构和人员的许可(1)血站设置及执业许可:2)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3)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4)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11其他法定的许可(1)传染病菌(毒)种使用单位审批;(2)医疗机构配置制剂审核;(3)药物临床实验基地资格认定:(4)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药专业刊物的认定,卫生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卫生行政许可的形式,根据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卫生行政许可的表现形式很多,名称各异,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种许可形式:许可证、合格证书、批准文号非要式的行政许可等,卫生许可证的法律效力,(一)证明力(二)确定力(三)拘束力,卫生许可证的无效、失效、中止和吊销,1、卫生许可证的无效,是指许可证自始至终不发生任何效力。其不发生法律效力是因为许可证行为是无效的,应当撤销该许可证。2、卫生许可证的失效,是指出于某种原因,使该卫生许可证失去效力。3、卫生许可证的中止,是指卫生行政机关为制许可证持有人的违法行为而采取的暂停止其从事被许可证活动的措施。4、卫生许可证的吊销,是指因卫生许可证持有人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政部门撤销其许可证。,卫生行政许可的监督,卫生行政监督包括:被许可人的监督卫生行政机关的监督,卫生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卫生行政许可的法律救济,卫生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造成自己合法权益的损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给予补济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包括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加以纠正,以及对于因行政行为而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弥补等多项内容。卫生行政许可的法律救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卫生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有权依法要求依法赔偿。,第三节 卫生监督检查,Health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卫生监督检查概念,概念: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为了实现卫生行政管理的目标和任务,依法对卫生行政相对人遵守卫生法律规范和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决定的情况进行查看、监督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卫生监督检查特征,依职权性:卫生监督检查的主体具体性:卫生监督检查的对象单方性非处分性:必须依法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作用,是保证卫生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环节是做出正确行政处理决定的前提和基础可以预防和及时纠正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可及时反馈卫生法律、法规实施的社会效果,卫生监督检查的种类(从不同角度划分),一般卫生监督检查,卫生监督主体对不确定的相对人,特定卫生监督检查,卫生监督主体对确定的相对人,卫生监督检查的种类,事前卫生监督检查,事中卫生监督检查,事后卫生监督检查,在相对人某一行为开始之前,相对人的某一行为已经完成,相对人行为开始之后未完成之前,卫生监督检查的种类,定期卫生监督检查,不定期卫生监督检查,在一定时期内,有规律的进行若干次监督检查,没有固定的时间间隔进行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检查的种类,现场卫生监督检查,书面卫生监督检查,卫生监督员直接到监督检查对象所在地检查,通过查阅材料对许多人守法情况进行检查,卫生监督检查的种类,全面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卫生监督检查,对全部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规要求的全部内容,对部分相对人或卫生法规的部分要求,卫生监督检查的方式,调查,卫生监督检查的方式,实地查验,卫生监督检查的方式,查阅资料,卫生监督检查的方式,统计指卫生行政部门通过数据了解相对人的守法情况。,日常生活中的致癌物,早起,买地沟油油条,切个苏丹红咸蛋,冲杯三聚氰氨奶,上班。中午,在食堂要一瘦肉精猪肉吃炒农药韭菜和双汇香肠,来碗翻新陈米饭,泡壶香精茶叶。下班,买条避孕药鱼,尿素豆芽,膨大西红柿,开瓶甲醇酒,吃个硫磺馒头。饭后地摊买本盗版小说,晚上钻进黑心被窝,今天是多么愉快的一天!,第四节 卫生行政奖励,卫生行政奖励概念及特征,概念:卫生行政部门为了鼓励先进,对自觉遵守卫生法律规范,为国家和社会 做出较大贡献的卫生行政相对人依法给予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的行政行为。特征赋权性,鼓励性,主动性,肯定性,卫生行政奖励的构成要件,符合法定的奖励条件和标准符合法定的形式符合法定的奖励权限符合法定的奖励程序,卫生行政奖励的原则,奖励合法原则民主公正原则功奖适应原则,卫生行政奖励的种类和形式,物质奖励精神奖励职级奖励,卫生行政处罚,Health Administrative Penalty,一、概念和特征,概念:指卫生监督主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卫生监督相对人给予卫生行政制裁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特征处罚的主体处罚的对象处罚的前提处罚的性质,二、卫生行政处罚的原则,法定原则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权利救济,三、卫生行政处罚的形式,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者暂扣许可证公民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剥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财产罚,申诫罚,行为罚,人身罚,(一)申诫罚:为影响声誉的行政处罚,只为精神上惩戒,不直接涉及实体权益。可为独立的处罚形式,但往往是其他处罚的先行程序或与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同时做出。1通报批评:在一定范围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或某些会议上给予点名批评。2警告:对情节轻微、尚未构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所予以的处罚。警告必须是“要式”行为,必须由执法机关做出书面决定。,(二)财产罚:强迫违法者缴纳一定数额的钱和物,以损害或剥夺某种财产权的处罚。1罚款:为最常用的处罚形式。是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个人与组织所做的经济制裁,以对其财产造成损害。罚款为“要式”行为,执法机关必须做出书面决定,应有具体的时间和数额规定,也要告知相对人有复议或诉讼的权利。对重大的处罚和罚款还应有听证制度。2没收:将违法者的非法所得、违禁物、违法行为工具予以收缴。没收是对生产、保管、加工、运输、销售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营利性违法行为者的一种经济制裁。没收可为全部没收,可为部分没收。罚款是使违法者交纳额外负担的金额,没收是对违法者的非法所得及违禁物或违法工具的收缴,两者都能对违法者财产造成损害。罚款与没收在各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条款中都有详细规定。,(三)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限制或剥夺违法者特定行为能力的制裁。该处罚既影响声誉也影响经济利益,在各种卫生法律、法规中几乎都有有关规定。1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改进):是通过一定期限内暂时剥夺违法者生产经营权,促使其改善卫生状况的行政处罚措施,一旦改善,即履行了法定义务,则可继续恢复生产经营。该类规定主要在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与该类规定相似的“责令改正”的规定则更多,尤其是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理法、食品卫生法和献血法中都有多条规定。2暂时扣留与吊销许可证或取消资格:是对违法者的严重违法行为给予最严厉的处罚。吊销卫生许可证实际上是剥夺了生产经营权,但真正实施剥夺其生产经营权时需报告工商部门决定处理。该类规定主要出现在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执业医师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注销,按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决定,但目前营利性机构资格的注销也需工商部门决定处理。对于没有取得或伪造卫生许可证或资格证者,因其本身就不具有生产、经营或执业的资格或权利,因此无论有无违法行为都应予以“取缔”,这在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等都有明确规定。“取缔”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行为罚”,因为它本身就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能力”,因此与上述的(1)、(2)的行为罚有本质区别。,(四)人身罚:即行政拘留、劳动教养,但只有公安司法部门才有权决定。,四、卫生行政处罚的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同类主体之间的权限划分指定管辖不同类别主体的权限划分移送管辖管辖权的转移,卫生行政处罚的适用,卫生行政处罚适用的概念:简单地说:将卫生法律规范运用到各种具体卫生行政违法案件中的活动。,卫生行政处罚的适用,卫生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违法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违反了卫生法律、法规主体享有卫生行政处罚权适用的对象必须具有责任能力时效条件,基本原则,1,先调查取证后裁决原则2,纠正违法行为原则3,一事不再罚原则,卫生行政处罚适用的方法:,不予处罚对形式上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免予处罚有法定的特殊情况存在,对本应处罚的违法行为人,从轻处罚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内,用较轻的方式和幅度较低的减轻处罚在法定的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从重处罚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幅度内,用较严厉的处罚方式或上限、接近上限的,单处并处,卫生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竞合适用只由司法机关刑罚处罚刑罚处罚与行政处罚双重适用免刑后适用行政处罚,一、案情概况 1993年6月,某市邻区“霍乱”爆发流行,有蔓延至该市的趋势。该市即刻成立了由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组成的防病指挥部。同时召开紧急会议,就如何预防“霍乱”侵入进行了布置,并决定:各防病工作组(由办事处、卫生、工商、公安等人员组成)现场卫生检查时可简化程序,对卫生合格的张贴“卫生合格”红牌,不合格的贴“卫生不合格”(警告限3天改进)的黄牌或“卫生不合格”(停业整顿3天)的白牌及100元以下罚款。7月15日,防病工作组在检查某师范学院卫生时,对其所属的面包加工厂也进行了检查。发现厂房地面上有稀泥、污水、从业人员未能拿出健康证(法人代表将证锁在柜里,第二天送交工作组),即贴了白牌。,案例1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不当案例分析,7月17日,防病工作组又对面包厂卫生检查,发现库房墙壁上有吊灰,烤箱内有焦糊的面包渣,又一次贴上白牌。两次白牌(停业整顿)总计6天。白牌署名为市防病指挥部,盖的是市卫生局、卫生防疫站的章。原告以被告(市卫生局、卫生防疫站)对其所属面包厂的两次行政处罚无事实根据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被告赔偿停业期间蒙受的经济损失。,二、诉讼审理过程 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对原告面包厂给予行政处罚,未按有关程序进行,但是依据市防病指挥部的决定,为预防肠道传染病实施的紧急措施。判决:维持被告对原告做出的行政处罚。原告不服,上诉至该地区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被上诉方主动与上诉方协商,承认处罚不当,双方并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上诉方同意并申请撤诉。中级法院审查后裁定:准许撤诉,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方负担。,三、专家分析 此案已被上诉方主动与上诉方就赔偿问题和承认处罚不当达成协议而结案,实质是被上诉方败诉。究其败诉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行政处罚运用法规不妥 市防病指挥部的决定,在当时是合理、必要的,也是多年来行之有效的措施。但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及有关卫生法规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处罚,则必须依据食品卫生法及有关法规,其他任何与之相悖的措施、办法都是不合法。显然,对原告的行政处罚是不当和不合法的。需要指出的是,这次诉讼的被告应是署名的防病指挥部,却因签章为市卫生局、卫生防疫站,使其成为被告。提示卫生执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把好关,用好权,不能随意执法。另防病指挥部仅为临时机构,其职责是协调各职能部门,在紧急情况下,依据各自的法律授权,尽可能简化手续,不能要求随意执法,更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去执行只有卫生监督机构方能使用的卫生行政处罚权。,(二)执法过程没有遵循法律程序 对于现行法律程序的执行和遵守,是行政行为成立的要件,否则将会影响行政行为的效力。两次行政处罚,均没有依据食品卫生法行政处罚程序(试行),也没有任何依据法律、法规而出具的书面处罚意见,仅口头说“不卫生”。且又都是在无法人代表及负责人现场认定事实的情况下进行的,造成了行政行为的不成立。,(三)证据不足,处罚偏重,显失公正 证据是法院审理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的重要凭证,在实施处罚时,搜集证据是最关键的一环。但本案没有一份视、听、勘验纪录,当事人,旁证亦无一字据可查。唯一可作证的仅是(停业整顿)的两张白牌。显然证据不足,是造成违法的否定及翻案并导致败诉的根本原因。两次卫生检查均针对生产环境进行的,即是事实确凿,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更显妥当。而工作组却连续两次给予停业整顿。根据行政法规的一般原理,对行政相对人的同一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不能对其作出基本相同的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处罚,如果作出了,诉至法院,也必然会撤消其中一次,即一事不再罚原则。,(四)应用行政处罚术语不当 既然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所用的法律文书、证件,均应以食品卫生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的专业术语为准,而不能随意制造如“卫生不合格”(停业整顿3天)等,应运用“责令停业改进”为宜。总之,行政处罚只能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在法律允许的权限范围内,按程序行使职权,才能立于不败之地。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是卫生监督部门对实施违反食品卫生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制裁的具体卫生行政行为,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有效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权、维护公民健康权利、实施卫生行政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但由于食品卫生监督员整体素质偏低,致使食品卫生监督乱罚款、乱没收,卫生监督文书表达不规范,执行行政处罚不按规定填表,不符合处罚程序,处罚定性欠准确。,卫生行政强制,卫生行政强制,卫生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 卫生行政强制执行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它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在实施国家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不履行法定义务(作为或不作为)的当事人运用的法定的强制措施,强制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它是保证国家卫生行政管理活动顺利进行的一种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手段。,强制执行的特征:强制执行申请人必须为行政执法机关,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是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即违法者)。强制执行是相对人不履行处罚决定,在规定时间内又不提出复议或诉讼时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强制执行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会有很大影响,因此必须是“要式”行为。,行政强制特征,行政性具体性强制性非处分性,目前行政强制执行可分为两类:执法机关本身有能力强制执行,如公安、工商、税务、海关。依行政机关申请,由法院执行,卫生行政执法一般属此类。,行政强制的范围,行政强制措施:扣押,查封,冻结,检查行政强制执行:强行划拨,加收滞纳金,加处罚款。,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卫生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指卫生行政部门为了实现卫生监督目的,预防和控制对健康的危害,防止危害因素扩散,依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对人的财产,人身,对特定的区域或场所等所实施的临时性的强制性行政行为。,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卫生行政强制措施的原则:法定原则适当原则应急原则实现目的的原则救济原则,卫生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对人身自由的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对财产的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对场所的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对区域的卫生行政强制措施纠正和制止性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卫生行政强制执行,卫生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指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对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由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行政行为。,卫生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以相对人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卫生行政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实施卫生行政强制执行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卫生行政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对作为相对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强制执行卫生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卫生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强制执行的内容应包括警告以外的其他处罚。目前卫生强制执行主要为相对人对罚款不履行时才申请强制执行,其形式可分为:强制划拔:由法院通知银行强行划拔罚款;交纳滞纳金:不按时交纳罚款时,从滞纳之日起,按天数及滞纳金比例加收金钱,以促使尽快交纳罚款。强行扣缴:从相对人其他款项中扣纳实际货币。强行划拔只是相对人银行帐目的数目变化,没有取得实际货币。此外食品卫生法规定对腐烂、变质食品、假酒等的没收并销毁;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甲类传染病和艾滋病感染者的强行检查与隔离治疗,以及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对企业的关闭等,如果管理相对人或患者自觉执行,则无需强制执行。若不自觉执行,仍需对其强制执行。但如何强制执行则有关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因此,卫生行政执法机关有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问题应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和规定。强制销毁强制履行,案例2 无证经营食品被处罚案例分析一、案情概况 1996年9月24日福建省三明市卫生监督机构对群众举报的杨某无证从事糕饼加工案进行查处,到达现场时该加工户关闭大门、拒绝监督员进入。相持一小时多,直至请当地公安人员配合方进入现场。经查实杨某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糕饼加工经营,在岗3名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加工车间无防蝇设施,水泥、煤等杂物置于糕饼加工间中,糕饼直接着地堆放等。监督员对此制作了现场卫生监督笔录,对现场进行了录相和拍照。又以“卫生监督意见书”载明扣押的生产工具等物品的规格和数量后,实施了扣押的具体行政行为。,因该业主曾于1994、1995年分别在该市另两处无证加工糕饼,被查处后逃匿,使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法送达,逃避了处罚。加上从业人员多次以漫骂、甩打物品、手舞面杖等多种形式阻挠检查,威胁执法人员。为此,市卫生局经合议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二万五千元;(2)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杨某不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原告诉称 原告杨某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的主要事实和理由是:(1)被告工作作风草率、极不负责任,连处罚对象都弄错了(名字中有一错字);(2)被告故意歪曲事实,原告1994、1995年曾向被告申请颁发卫生许可证,至今没有给原告任何答复。并非原告不办理卫生许可证,而是被告拒不履行法定职责;(3)被告作出上述处罚决定的程序违法,被告将原告烤箱、糕饼等物品强行搬走,却不做任何的采取强制措施的书面决定,而且在处罚决定书中也没有说明如何处理等。,(二)被告诉称被告市卫生局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原告从重作出罚款,适用法律并无不当。(三)行政判决意见 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于1996年12月10日作出判决:一、维持市卫生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一项,即罚款人民币二万五千元;二、撤销第二项,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三、撤销市卫生局1996年9月24日扣押原告食品生产用具及糕饼的具体行政行为。本案受理费1060元,由原告负担1010元,被告负担50元。,二、专家分析(一)受处罚主体的名称是含糊不得的 原告提出处罚决定书中原告名字有一错字问题,虽然法院作出“经庭审查明系笔误之判决,但我们清楚地知道这是极不应该出现的失误。若相对人一开始就有意不主动向法院提出申述,完全可以以受处罚主体错误而置之不理。这里还有值得注意的问题,对于这类无证、无照的个体户,一般其企业名称未确定,为此被处罚单位名称只能填写其姓名,而不能以他们做什么,就想当然地冠以加工店、饭店或商店什么的,否则就要造成受罚主体错误。,(二)不受理或不予发证要注意回复的证据 此案原告就在这方面大做文章,告执法机关不作为,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发放卫生许可证,因而造成原告无证经营,后果应当由被告负责。好在我们提供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勉强证明了有制作书面意见送达相对人。就现状而言,常存在不受理的回复手续不全的问题,甚至有时申请人不再追问就将此事搁在一遍了。而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在这方面又是十分明确的,即要求以书面形式回复,又有时限要求,一旦忽略就有可能对执法机关提出不作为之诉。,(三)引用条款问题食品卫生法第40条规定对无证经营的,予以取缔。而本案处罚决定书却写成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导致了没有法律依据属适用法律错误被撤销,这就提醒我们往往认为不宜出错的地方,恰恰又是大家共同忽略的地方。,(四)关于扣押问题 扣押属行政强制措施,但食品卫生法仅规定无证经营可予以取缔。而处罚办法中又有规定取缔可以收缴、查封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或者查封其非法生产经营场所,或予以公告。这里收缴应属强制措施,而查封应为临时控制措施。查封可就地查封,也可将物品移至另地封存,而扣押的意义即为另地封存。在本案中使用“扣押”一词,依据不足,应为将某物查封于何地,而且必须制作书面决定书和清单。这样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所以法院撤销了市卫生局1996年9月24日扣押原告食品生产用具及糕饼的具体行政行为。,(五)本案胜诉原因 市卫生局虽然在本案处理过程中,有诸多不当之处,但最终主要方面还是胜诉了,究其原因是有足够的是有合法的充分的证据。在庭审上,市卫生局提供了1994年4月21日、1995年9月11日及1996年9月24日有效的现场卫生监督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对杨的违法事实认定起了决定性作用。尽管原告极力狡辩,但有以上书证,白纸黑字,在案为凭,为此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由于公众卫生法律意识淡薄;许多企业下岗人员无钱投资,存在挣钱就干,不挣钱就收的想法而不愿办许可证;某些经营者出于经济利益考虑,有意钻空子,以“试营业”、“最近要拆迁”等理由不办证而自行开业;发放管理卫生许可证的相关部门(工商、公安、市政、城管、环卫等)较多,且又相互之间配合不密切,导致办证难或发了证也不能经营等现象,使人们产生办卫生许可证没用且吃亏的想法;加之卫生行政部门对无证经营的管理执法力度不够等诸多原因,导致无证经营的现象,至今不断涌出。我国应该通过采取加强卫生法制宣传,增加监督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横向联系密切部门关系等措施,更好地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卫生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杜绝无证经营。,小结,掌握:卫生监督手段有哪些?重点:卫生行政许可和卫生行政处罚。,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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