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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雄山风电工程监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正式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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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雄山风电工程监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正式版).doc

    大唐丘北羊雄山风电场一期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四川赛德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2月批准: 审核:编制: 前 言 为加强大唐丘北羊雄山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对强制性条文的认识,提高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的自觉性,建立执行强制性条文的长效机制,保障本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和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全面提升大唐丘北羊雄山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高水平达标投产,我监理部组织编写了大唐丘北羊雄山风电场一期工程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本实施计划贯彻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体现强制性条文执行完整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的原则。从执行计划、执行记录、执行检查到验收汇总作了统一规定,编制了相应表格。用于我监理部的执行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形成了执行强制性条文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控制的管理体系。目 录第一章 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51、编制依据及工程基本情况52、适用范围43、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44、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45、强制性标准的管理56、开工前要求67、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检查、考核68、执行记录、检查记录7第二章 安全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82.1临时用电82.2高处作业102.3机械使用142.4脚手架162.5 环境与卫生20第三章 土建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223.1边坡、基坑支护223.2 混凝土工程223.3砌体工程243.4防水工程253.5装饰装修工程25第四章 机电安装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28第五章 集电线路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361、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36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40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200042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200643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200143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438、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0448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DL 5009.2200448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51附表1: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表样)附表2:单位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清单(表样)附表3:强制性条文实施台帐(表样)附表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样)附表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不符合整改通知单(表样) 附表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不符合项整改回复单(表样) 第一章 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1、编制依据及工程基本情况1.1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6)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7)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8)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的通知(建标(2002)248号)9)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1.2 工程基本情况1)工程概况羊雄山风电场位于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舍得乡,场区范围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4°13'24°17',东经103°48'103°55'之间,海拔高程在22502500m之间,场区东西横距约13km,南北纵距约4km,区域面积约为34.6 km2。羊雄山风电场为云南省风电场规划报告(2009年)规划选择的38个风电场之一,位于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舍得乡的羊雄山上。风电场规划场址范围约34.6km2,总装机规模约99MW,目前招标的为羊雄山风电场一期工程,风电场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叶片直径82.6m,轮毂高度70m),总装机容量49.5MW, 通过3回35kV架空线路集电后并入风电场内110kV升压站,最终以1回110kV线路出线。2)工程建设的组织和管理羊雄山风电场一期工程主要参建单位如下:设计单位:云南省电力设计院监理单位:四川赛德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丘北羊雄山项目部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羊雄山项目部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丘北羊雄山项目部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大唐丘北羊雄山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工程项目部湖南普天科比特防雷技术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丘北羊雄山风电场项目部3)工程总体目标确保机组达标投产,机组投产后主要性能指标达到设计值,达同类机组先进水平,争创省级或行业优质工程和中国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安全目标: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项目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项目实行安全生产目标四级控制:(1)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和设备事故;(2)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事故;(3)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 (4)控制失误和差错,不发生人身未遂和异常。质量目标:杜绝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分项工程(单元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土建优良率达85%以上,机电及金属结构优良率达90%以上,主要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质量全部达到优良等级,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和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现“工程达标投产”,创国内同时期、同类型机组一流水平。进度目标:总工期12个月。首批机组2012年3月10日动态调试、240小时试运行通过,正式投产运行;全部机组2012年5月30日动态调试、240小时试运行通过,正式投产运行。主要控制节点符合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标准。5)本工程主要特点本项目的主要任务在于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风能资源,为云南电网提供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减少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为我国经济向低碳清洁发展作出贡献。本工程的建设,符合文山州负荷发展需求,将促进地区电力及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将进一步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根据羊雄山风电场的地形条件、风能资源分布特点、以及目前的风机设备制造技术等因素,将风电场的装机规模定为49.5MW,拟安装单机容量为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33台,轮毂高度拟选择70m。羊雄山风电场同步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容量为2×63MVA,分别在一期羊雄山风电场和二期赶马路风电场建设时各安装一台。风电场最终以1回110kV出线,接入升压站东南面约51km的110kV乐利变电站。6)工程场址条件风电场处于滇东南岩溶山区丘陵地带,地貌为构造侵蚀地貌,岩溶侵蚀地貌,侵蚀溶蚀地貌,岩溶地貌。场地位于近NE向及NNE向延伸的山脊,总体地势近似呈龟背型,北高南低,中间高、东西两侧低。西南部山脊高程一般为22502500m,坡度约1520°,山脊顶较宽缓,最宽处超过300m,山顶地带植被较发育,为较茂密的荆棘、灌木,其余大部分为草地;中部和东北部地形开阔,坡度约35°,植被不发育,多为杂草。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在场地及附近500m范围内无全新活动断裂通过的迹象,满足电力设施要求对活动断裂的避让距离,场址处于区域构造相对稳定地段。2、适用范围本规划适用于大唐丘北羊雄山风电场一期工程监理单位,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3、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3.1组织机构、人员构成1)项目监理部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成员的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3.2主要职责总监负责编制项目监理部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本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组织经常性自查,参与业主工程部的阶段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验与闭环管理。4、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4.1“强制性条文”普查阶段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分安全、土建、安装三个专业对施工现场进行符合性普查,发现问题发出不符合项通知单限期整改。4.2日常过程控制阶段4.2.1设备材料控制审查施工单位材料、设备的采购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按规定需经业主工程部、监理确认的材料必须经审查认可后方可购买。设备的监造与到货验收必须对照条款进行符合性检查。4.2.2 施工过程控制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或专项技术方案中所制定的工艺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2)检查施工单位技术交底中是否将“强制性条文”规定交底于一线施工人员,交底记录中是否体现“强制性条文”的具体条款; 4.2.3质量验收控制1)质量验收人员在各质量控制点检查、验收过程中对“强制性条文”进行符合性检查,对不符合项督促整改。2)按项目分专业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符合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不符合项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不符合项未闭环者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5、强制性标准的管理1) 标准的收集、采购、适用性识别与确认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负责强制性标准的获取;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负责强制性标准适用性识别与确认,并形成本工程各专业常用的技术规范标准清单;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负责出版并发放现行适用强制性条文摘录汇编。2)标准的动态管理随新标准发行及时更新清单,保证强制性条文的现行和有效;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评审与确认;及时掌握标准更新信息并及时传递。6、开工前要求在单位(或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做好以下工作:1)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应有本单位工程需执行的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名称和条文内容;2)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施工单位应对强制性条文进行明确而具体的交底;3)在申报单位工程开工时,审查附有强制性条文内容的方案和施工技术交底文件,作为同意开工的条件之一。7、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检查、考核7.1 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检查1) 检查的主要内容 施工、验收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工程采用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工程项目建筑、安装的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2) 检查方式日常自查:针对重点、关键部位应进行日常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不符合项)应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定期检查与专项检查:每月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组织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对重大作业进行专项检查;7.2强制性条文执行的考核1) 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的其它条款都应认真执行。 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者,无论其行为是否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都将给予一定处罚。 在无充分理由且未经规定程序评定时,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内容也应认真执行,不得突破。7.3 整改闭环管理凡是在各种监督检查中确定为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问题,都属于必须整改的问题;项目监理部出具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不符合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负责整改落实,由项目监理部负责整改验收与评定,实现闭环管理。8、执行记录、检查记录(1) 执行记录1)施工图会检记录(应审查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2)强制性条文实施台帐。(2) 检查记录1)施工单位的自查记录(附表4)。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不符合整改通知单(附表5)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不符合项整改回复单(附表6)4)项目监理部检查记录第二章 安全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2.1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GJ462005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4. 电组织设计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6. 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表4.1.2所列数值。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7. 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表3.1.3所列数值。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表4.1.3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kV最小垂直距离(m)6778. 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9. 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10. 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11. 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12. 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融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13.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电源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在工地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欧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14.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器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器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15.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16.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17.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配制电的电缆线路必须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决缘星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18.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19.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20.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器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21.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22.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23.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动连接。24.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25.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26.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27.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2.2高处作业2.2.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1.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2.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3.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3)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4)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2.2.2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2)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3)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4)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2.2.3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l0m设一道安全网。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2.2.4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边长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2)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3)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0m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4)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2.2.5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档。2.2.6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l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2.2.7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0m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2.2.8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2.2.9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2.2.10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2)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2.2.11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2)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进行防护。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2.2.12 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2.2.13 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2)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并架设安全网。2.2.14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3)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2.3机械使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 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 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2.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3.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4.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5.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人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6.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7.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8.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9.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10.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11.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12.配电箱电力容量在15kW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瓷底胶木刀型开关。4.5kW以上电动机不得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各种刀型开关应采用静触头接电源,动触头接载荷,严禁倒接线。13.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14.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15.在行驶或作业中,除驾驶室外,挖掘装载机任何地方均严禁乘坐或站立人员。16.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17.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递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18.非作业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置上,机上任何部位均不得载人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19.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20.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侧调顷电缆线,电缆线不得扭结或缠绕,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4m的余量。21.电动冲击夯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作业时,电缆线不应拉得过紧,应经常检查线头安装,不得松动及引起漏电。严禁冒雨作业。22.电缆线不得敷设在水中或在金属管道上通过。施工现场应设标志,严禁机械、车辆等在电缆上通过。23.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24.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25.卸料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内载人。26.在检修过程中,操作人员如需要进入油罐时,严禁携带火种,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罐外必须有专人监护。27.车上所有电气装置,必须绝缘良好,严禁有火花产生。车用工作照明应为36V以下的安全灯。28.严禁料斗内载人。料斗不得在卸料工况下行驶或进行平地作业。29.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30.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31.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32.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33.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34.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安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2m以夕卜。35.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36.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护。37.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开销毁。38.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2.4脚手架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 (2002版)1.钢管的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钢管上严禁打孔。2.杆稳定性计算部位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3.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4.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l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图 6.3.2)。图6.3.2 纵、横向扫地杆构造1一横向扫地杆;2一纵向扫地杆5.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6.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7.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8. 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9.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10.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11.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12.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13.脚手架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14.杆件、剪刀撑、斜撑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15.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B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16.拆除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17.脚手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18.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19.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20.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1).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2). 连墙件。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2820001. 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2.下榀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应小于立杆内径的12mm。3.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4.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连墙件与门架、建筑物的连接也应具有相应的连接强度。5.脚手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作好排水,回填土地面必须分层回填,逐层夯实。6.门架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7.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件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8.连墙件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2.5 环境与卫生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2004)1.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2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m。3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4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5 .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6 .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7 .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8 .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监督检查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检查项目部是否举办强制性条文学习班;各级技术人员是否熟悉和掌握相关条文规定;工程采用的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条文规定;编制的施工技术文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听取、收集对强制性条文的建议和意见。9 .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对每个专业应至少各组织一次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进行整改、复查,并做好记录。10.技术负责人在审批各项技术措施或技术交底时应认真复核是否已将应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内容编入文件。11.工程各工序交接时,应检查确认相应的强制性条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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