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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doc

    • 资源ID:2609775       资源大小:18.50KB        全文页数: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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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doc

    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编 制 说 明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提高我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全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组织人员起草了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就制定标准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一、制定标准的背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的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较快,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逐步提高。特别是近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相继实施了教育综合督导、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规范化学校” 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工程”、“普实”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但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全省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仍然存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甚大,在广大农村地区,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薄弱学校。不少学校教学仪器、图书、音体美器材陈旧、配备数量不足,微机配备较少,学生食宿条件较差,学校功能用房不足,班额过大、教室拥挤不堪。一部分农村学校甚至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危房。同时,有些地方利用学校布局调整之机,花费重金建设超大规模、超豪华学校,降低了公共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剧了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不平衡。这些差距严重制约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开展。多年来,由于缺少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我省中小学的规划建设与设备配置一直沿用“两基”的规定,设置水平低,学校分类管理,标准不一。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要求缩小并逐步消除学校之间差距,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以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学校的实验设备、图书资料、体育、艺术教育器材、师资配备等提出的新要求严重不相适应。制订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明确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对学校设置与规划、用地与校舍、设施与设备、师资与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出明确的量化要求和具体的发展标准,使每一所中小学在发展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于进一步促进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引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合理分配教育资源,提高公共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二、起草标准的依据标准依据的主要法律、国务院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设立学校必须“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六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必须把学校的基本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要求“保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必须把基础教育摆在优先地位并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切实予以保障” 、“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常规实验教学,因地制宜地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体育、艺术、劳动技术等教育设施的建设,并充分向学生开放,提高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的使用效益”。 标准制定参照的标准、规范和文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印发)、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建标1996640号印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关于实事求是地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教基200610号印发)、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6-2006)、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8-200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02)、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印发)、小学、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教体艺厅200211号印发)、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GB/T198512005)、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教体艺司200732号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教体艺厅200217号印发)、初、中等学校校园网建设规范(教基司199915号印发)、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配备标准(鲁教基字200614号印发)、普通高中探究实验室配置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0715号印发)、中小学校园园林绿化管理办法(鲁教财字199954号印发)、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244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64号)、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鲁财教200771号)等。参考的外省市办学标准: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试行)、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浙江省九年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DB33/1018-2005)、浙江省寄宿制普通高中学建设标准(DB33/1025-2006)、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准备标准、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修订版)、福建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暂行)、宁夏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深圳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配置标准(试行)、长沙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河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配备标准(试行)、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等外省市的有关标准。三、标准的制定过程从2007年8月开始到2008年3月,标准起草小组在广泛搜集资料、调研和学习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标准初稿,经过反复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向各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征求意见。省、市教育部门,基教、基建、财务、人事、师范、体卫艺、教研室、电教馆、仪器站等处(科)室和单位分工负责,分别到所属单位、学校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际测算等方式,对有关指标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提出了大量修改意见,起草小组将反馈意见研究汇总,对标准进一步作了修订。在起草过程中,起草小组本着“依法、规范、适用、简明”的原则,先后召开几十次研讨会听取多方面的意见,经过十几次讨论修改,最后形成了本标准。四、有关问题的说明标准的组成框架。标准分为总则、学校设置与规划、学校建设用地标准、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装备条件标准、师资配备标准、公用经费标准七部分。(一)学校设置与规划、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依据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印发)、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建标1996640号印发)制定,并要求学校留有发展空间,注重节约、提倡可持续发展。学校建设用地中建筑用地根据学校校舍总使用面积,按照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规定,取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0.6计算出校舍总建筑面积,再按照建筑容积率小学0.7、初中0.8、高中0.9计算出用地面积;体育用地标准依据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制定;绿化用地(含自然科技园)参照浙江省标准(DB33/1018-2005)确定,小学不少于3平方米/生,中学不少于4平方米/生。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规定,学校集中绿地和科技园地的用地面积,完小不宜小于1.5平方米/生,初中不宜小于2平方米/生。1999年教育厅、建设厅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制定的中小学校园园林绿化管理办法(鲁教财字199954号印发)规定,新建学校必须留足绿化用地,绿化用地率不得低于35%。考虑到以上两种标准差距较大,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出台时间较早,故根据我省实际,参照浙江省标准确定。(二)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中,中小学普通教室、体育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基本按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制定。为适应新课改需要,理科实验室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根据国家新出台的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制定,国家新规范未涉及到的其他专用教室建筑面积,根据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配备标准(鲁教基字200614号印发)制定。(三)学校装备条件标准中理科实验室器材,初中、小学按照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6-2006)、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8-2006)配备,高中通用技术和理科实验器材执行国家即将出台的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音乐、美术、体育与卫生保健、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和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参考兄弟省市相关指标在实际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学校图书馆(室)配备标准参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印发)制定,参考北京市标准对藏书分类比例作了适当调整。(四)师资配备和公用经费标准,考虑到中小学实施新课程改革以后,国家尚未出台新的教师编制标准,义务教育段学校公用经费正在不断调整、提高,高中公用经费标准尚未出台,故两标准未确定具体数额,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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