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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履行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培训课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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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履行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培训课程.ppt

    如何履行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一、食品经营流通环节的特点,1、来源广、输入性风险大。2、种类多、数量少而杂,内在质量问题难以发现。3、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流通环节爆发。,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依据,(一)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三)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三、几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一)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1、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2、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3、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4、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5、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6、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7、食品广告监管制度8、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五、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方法,总体要求:一是确保经营主体合法,食品来源合法且可追溯。二是确保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规范,确保食品质量有保障。,(一)定岗定责,网格化巡查。,巡查方式:五查五看看食品经营者许可证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上墙悬挂,许可范围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一致,是否与许可证上的地址一致,以及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2、查经销食品,看食品的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是否一致,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查包装标识,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4、查经营者的经营条件、设施和环境,看是否符合食品经营、储存条件,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5、查经营者自律情况,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查验义务,是否进行查验记录、质量承诺,是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退市等。,(二)重视流通源头的监管,重点为食品批发市场、仓储物流行业。,1、掌握本区域房屋、场地出租使用动态。2、建议采取备案制。,(三)加强与小作坊、农产品初加工监管的同步。(四)关注地方产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五)与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有效衔接,及时掌握食品消费安全动态。(六)注意指导、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六、目前食品流通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无证经营;(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齐全;(三)经销问题食品。(四)经营条件和设施不符合要求;(五)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六)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屋和场地容易成为非法加工窝点和“问题食品”储存窝点。,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一)食品安全巡查、行政执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时注意的问题1、明确许可的范围:(1)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凭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相关法定证照核准的范围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2)同一食品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地点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应当按不同地点分别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2、明确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范围。,(1)取得食品加工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2)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3)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经营主体。(4)销售食品添加剂的经营主体。,(5)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一是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和食盐的食品安全管理,适用本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是铁路运营中食品安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制定。三是军队专用食品和自供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3、特别提示:一是对无证从事经营食品的,优先适用食品安全法。二是无证经营的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第四款“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三是吊销许可证的善后措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在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4、对无证经营食品行为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操作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在确保取缔到位的情况下可以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1)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的,坚决取缔。(2)符合经营条件并能够纠正的,纠正后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坚决杜绝罚款方式让无照经营长期存在。重点加强反复的巡查。(4)必须收集并留存减轻处罚或者从轻处罚的证据。,(二)消费者投诉举报与违法行为查处问题,1、正确看待消费者的投诉。2、严格按照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理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3、处理消费者的民事纠纷与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追责区分。4、对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涉及食品安全问题要依法追查。5、发现问题食品线索必须溯源、通报。,(三)警告的正确运用1、按照规定可以处予警告的,应当搜集必要的证据,并按照简易程序给予警告处罚并制作、送达当场处罚决定书。2、按照规定仅仅责令改正的而没有警告的,应当做好记录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口头警告或者责令改正没有法律效力。4、警告或者责令改正的相关材料要及时归档,并作为以后对经营者类似行为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依据。,(四)正确看待快速检测1、快速检测是一种筛查、发现手段,不仅不应削弱,还应当加强。2、结合其功能,做好检测的计划,重点检测低值易耗、容易出现问题的食品;3、其结果不得作为执法依据;4、需要购买样品;经营者无偿提供的要做好记录。5、做好检测记录。,6、检测不合格的情况如何处理:(1)告知经营者,建议经营者自行采取措施停止销售;(2)对经营者经营涉嫌“问题食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3)追踪溯源,查找批发源头;(4)依法抽样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综上所述,做好进货索证索票的工作,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是快速检测发挥实质作用的前提!,(五)法定检测抽检需注意的问题1、邀请质检机构与当事人到场,按照抽样规则抽样。2、做好记录,收集相关证据。3、封好样品,并做好备份。留样给当事人保管的,做好记录4、检测结果及时送达被检测人,并做好送达回证。被检测人对检测结果的意见、是否要求复检等情况必须及时了解。5、初检发现存在问题的,可以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六)对食品监测结果的正确处理1、涉及有毒有害的食品,立即向公安机关通报,同时向食安办和上级报告。2、追根溯源,追查去向;3、涉及其他单位管辖的,及时书面通报情况;4、及时依法查处;5、经营者召回和监管部门责令召回相结合;监管部门清查和经营者自查相结合;6、监测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市局的信息发布制度执行。,(七)查封、扣押食品的注意事项1、应当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法和执法程序进行;2、做好抽样,样品必须由相对人确认并贴好封条,并做好记录;3、及时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尤其是其从事食品经营的证据;用最高的效率办理案件。4、妥善保管,保管应当具备符合食品储存的条件;5、注意食品的保质期;6、不易保存的食品要及时先行处理。,(八)食品事故举报的处置1、应当全面了解并记录事情的经过,确定事实;2、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向食安办和上级报告,并协同经营者做好各项控制工作。3、食品安全应急事件中需要“紧急避险”的理念。,(九)食品标签不合格的处理,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符合即可按照食品安全法处理;2、对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可以直接依据食品安全法处理;,3、对食品生产者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允许其补救后继续销售,但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应当在执法人员监督下抽检合格。(2)不存在虚假、误导消费者的内容,以及故意隐匿、伪造、冒用食品及其生产者的重要相关信息的情形;(3)由生产者提出书面的申请及补救措施。(4)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生产者采取的补救措施。(5)对其补救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十)与相关部门存在的需要明确的监管范围,1、与农业、水产畜牧、林业部门一是农业、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二是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三是食用农产品和水产畜牧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问题:1、农产品与加工产品的界限在哪里?2、食用林产品是否参照这个规定?3、市场内的农产品的监测是否由食药监部门负责?4、水产畜牧部门对市场内的禽畜检验防疫工作是否履行职责?,与工商部门:1、商标侵权的食品的查处。2、食品标签与包装物广告的监管。3、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的监管4、消费者投诉的处理5、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6、无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的查处7、市场野生动物的监管,(十一)容易忽略的监管事项:,1、从业人员的操作流程的管理。(1)穿衣戴帽、口罩;(2)个人卫生(3)健康证明;(1)外地办理的健康证明是否有效?(2)什么单位出具的证明才有效?,2、食品包装、容器;(1)散装食品如油、酒的罐子,干杂行的粉丝、腐竹的袋子等;(2)容器如何清洗?(3)容器使用的材料;(4)散装食品容器标签。(5)其他直接接触食品的物品。(如夹子、吸管、勺子、刀具、菜板),3、食品储存场所、设施、储存条件;(1)离开放式厕所、垃圾池等污染源的距离?(2)会不会造成污染?(3)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是否完备?是否有效?(4)是否存在生熟不分、生活用品与生产原料不分、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不分的情形?(5)仓储条件与经营的品种规模是否一致?(6)温度、湿度是否与食品储存的要求相符合?(7)对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的检查记录;(8)布局是否合理?4、运输、装卸环节的食品安全;,(十二)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记录:1、巡查记录!2、受理投诉举报的记录及处理记录;3、移交记录;4、监督销毁记录;5、抽检记录,(十三)善于利用好各种信息;要善于构建企业经营信息的收集;要善于发挥市场开办单位的作用;要善于企业自查和自检的作用。要善于在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中发现问题,201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一、抓好对食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管基础性工作。(一)农村食品市场的整治重点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的违法行为。集中打击农村食品市场销售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把假冒伪劣食品清除出农村市场。(二)散装食品市场整治重点是开展对散装酒、油、肉制品、糖果、糕点进行整治,严厉查处经销无合法来源、没有合格证明文件的散装食品行为,并从以下方面进行规范:一是统一规范散装食品标签。二是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三是通过规范流通环节散装食品倒逼食品加工小作坊备案工作的开展。,(三)乳制品市场整治严格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中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推进药店销售婴幼儿乳粉试点工作。(四)集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指导、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义务。通过加强行政指导和检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联系人制度和经营者食品安全教育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通过“美丽南宁”提升工作,完善市场食品经营设施,提高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安全进一步保障。,二、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的源头管理工作把流通环节的监管重点从零售终端为主,转为以批发环节尤其是仓储物流环节的源头监管,坚决打击各种更换过期食品包装、更改生产日期或者销售过期变质食品行为。三、开展世界体操赛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重点对接待酒店、比赛场馆食品经营单位、专供物流中心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开展世锦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做好世锦赛食品安全保障。四、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检按照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监测,完成上级下达的法定检测和快速检测任务,有效地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五、继续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试点单位的检查和指导,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完成今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任务。六、认真开展节日市场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五一”、“六一”、中秋国庆和元旦春节等节日,以及“两会一节”作为重点时段,以节日食品作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保障行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愉快、祥和的节日。,欢迎加入县局Q群:,马山县食药监管系统群239151197,食品流通许可-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其他,一、食品流通许可的事项,凡是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统称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向有登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得从事食品经营。食品流通许可事项包括经营场所、负责人、许可范围等内容。许可范围包括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经营项目按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几种类别核定;经营方式按照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三种类别核定。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二、食品流通许可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三、食品流通许可的条件,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条件(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之法定要求):(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四、食品流通许可的程序,(一)申请并获得名称核准。(二)提交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相关材料。(三)受理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四)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五)审核申请材料并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五、食品流通许可的期限,对申请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予以受理的,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六、食品流通许可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八)其他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七、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八、食品流通许可的主体类型,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市场主体分类标准,与登记注册的类型一致,具体分为:(1)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个体工商户;(5)农民专业合作社。,九、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与审查,(一)受理。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时,应当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许可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材料的,许可机关应当予以受理。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许可机关受理许可申请之后至作出许可决定之前,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应当同意其撤回要求;撤回许可申请的,许可机关终止办理。,(二)材料审查。许可机关应当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必要时,可以按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三)现场核查。进行现场核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指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申请人和食品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现场核查时应当在现场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审核食品流通许可工作中,审核机关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时,要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从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角度出发,对经营直接入口、熟食、冷冻、冷藏、保鲜食品的;经营需要专用设备的;对卫生设施、经营场地和环境条件需要专门要求的;有食品贮存场所和运输工具的,应进行现场核查。从许可项目来说,经营预包装食品批发;散装食品批发、零售;乳制品(含或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零售;保健食品批发、零售的,应该进行现场核查。,十、食品流通许可的审批范围和要求,一般来讲,食品流通许可的审批范围包括流通领域常见的各种形式市场主体,即通常所见的各类商店、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小卖部、经销部、经营部、商行、公司等。食品流通许可审批的基本要求则是严格依据法定条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依法审批,即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食药监局下发的有关食品流通许可规范性文件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对以下几种特殊主体和客体的具体情形要求我们务必准确把握:,(一)前店后厂和大型超市的许可审批范围。1、现做现卖、前店后厂的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属于生产加工环节,不需要取得流通许可,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2、大型食品超市属于自营的,由超市办理食品流通环节许可证即可。超市中经营属于各类性质联营的,由进入超市联营经营者单独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超市现做现卖的应单独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三)大型食品批发类的食品经营者食品流通许可的审批范围。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及经营者是大宗食品的集散地,要强化市场开办者的责任和义务,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在审批市场开办者食品流通许可时,要重点审批食品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要审批进场经营者许可证的审查制度、定期检查制度、举报、上报场内违法经营者制度、赔偿连带责任制度;要对市场开办者提供的经营场所、各类设施、经营环境、市场内公共卫生进行现场核查,达到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要求,方可发证。食品批发市场内的食品经营者,申领流通许可证,应当严格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批发放。,(四)乡镇以下小食杂店食品流通许可的审批范围。乡镇以下小食杂店地处农村,经营条件简陋,直接入口的食品、散装食品、保鲜食品和销售熟食制品要进行严格审批,严格把关。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如新鲜蔬菜和水果、活畜、鲜活肉制品、鲜活家禽、鲜活水产品、粮食(包含小麦、大米、玉米、高粱、小米、杂粮(豆类和谷类)的销售不需取得流通许可,可直接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干坚果类食品销售仍需取得流通许可(农民自产自销的除外)。经营销售冷冻肉类、禽类、水产品、水发产品的,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五)固定和流动摊贩食品流通许可的审批要求。根据桂工商201245号文的规定,食品现场制售实行准入制度,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在集贸市场内有固定摊点销售提供非餐饮服务食品的,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流动摊贩的,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出具体的管理办法后执行。(六)关于保健食品的审批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的生产和经营、市场准入和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按区食药监局桂食药监保化20145号文件规定,我区已将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纳入食品流通许可审批事项,未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不得经营保健食。在核准食品流通许可证时,在监管中,发现未取得经营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经营者,要依法进行查处。,(七)其他经营场所的审批要求。宾馆、网吧、各类娱乐服务场经营(销售)食品的,应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八)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批要求。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行登记备案制。,十一、一些小问题。,1、有形市场内现场制售烧卤、熟食类食品,应该办理什么证?有形市场外呢?2、豆腐属于哪一类食品?豆腐花呢?3、保鲜库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4、销售散装茶叶(毛茶)要不要食品流通许可?5、炒瓜子的个体工商户,或只经销散装瓜子的小杂货店,需要办理流通许可证吗?6、市场上小包装的粮食制品(如大米、小米、绿豆、黄豆等)、桶装(包括箱装)的食用油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吗?7、销售食品添加剂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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