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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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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docx

    福州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38福州市“十一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一、 面临的形势与挑战(一)“十五”期间主要进展“十五”期间,福州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再掀闽江开放潮,推动福州大发展。国民经济呈现良好的增长势头,“十五”期间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4%,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达1481.7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22383元。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建设、社会事业、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等方面取得较大的成效。市委市政府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认真贯彻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坚持“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将环保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内容,提出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组织实施“蓝天、碧水、绿园、安静、洁净”五大工程,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福州市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污染控制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全市社会、经济和环境呈可持续发展态势。“十五”期间,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福州市先后获得了“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等称号,“福州市江滨公园”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2005年福州市空气污染指数年均值为59,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6%,空气质量在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中列第11位。2005年福州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85%,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2005年福州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6.2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8.3分贝,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并呈逐年下降趋势。重点污染整治成效明显。严格执行污染控制长效管理制度,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市属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企业如福建东南电化有限公司、福州耀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富成味精食品公司、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等83家企业排放污染物已全面实现达标,极大地缓解了工业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加快工业布局调整步伐,“十五”期间陆续搬迁改造和关闭停产了福州橡胶厂、福州搪瓷厂、福州玻璃厂、福州灯泡厂、福州万顺达保温容器有限公司、福州一化化学品有限公司、福州有色金属压延厂、福州福兴医药公司、福州市精细化工厂、福州化学漆厂、福州冶炼厂等污染企业,福州抗生素厂、福州福泰钢铁有限公司等被居民投诉强烈污染严重的企业也正在逐步实施搬迁。积极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2001年在历年西湖整治的基础上投入6000万元,实施西湖“清淤、截污、引水、管理” 综合整治方案。 2002年市政府颁布了福州市西湖、左海公园水域保护管理办法,使西湖水域管护走上法制轨道。在内河整治方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2002年投资3000多万元扩大大腹山内河引水泵站引水能力,2004年制定市区内河管理规定,通过采取“截污、清淤、引水、拆违章、砌石驳岸、沿岸绿化”等综合工程措施,改善了内河水质和面貌。2001年以来,继续加强闽江福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力度,有效地控制了城市生活污染,减轻对闽江水环境改善的压力。建设金山、福清江阴、福清元洪、闽侯青口、长乐滨海等市级工业区,推进福州经济开发区、青口、金山循环工业园区建设,通过工业布局调整,减少闽江水环境污染负荷。2005年,我市又重新启动了新一轮闽江流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开展了闽江流域重点污染源摸底调查,编制了闽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搬迁、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沿江乡镇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整治任务。通过整治,闽江流域福州段省控断面水质全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类标准。敖江流域是福州的二水源,市政府颁布了敖江水源地保护规划,成立了福州市敖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2001年以来市财政先后投资3300多万元,完成敖江流域福州段300多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设施,加强陆域污染源(包括农村面源、畜禽养殖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控制,采取水域网箱养殖污染控制、水上船舶污染控制和水体生态修复措施,使敖江流域的山仔水库和塘坂水库的水质明显改善,达到饮用水源水质标准的要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近年来,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网络。市区已建成投用了祥坂、洋里、马尾、快安和金山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并配套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城市污水处理率达5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5%以上。为改善民用燃料结构,市政府投入1.04亿实施广安燃气工程,进一步建设完善市区液化气生产及储运系统,扩大了管道燃气供应能力。交通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面实施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完成东二环路提速改造工程,新(扩)建三环二期等一批市区道路桥梁,改造了一批交叉路口、断头路、丁字路。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进一步加强红庙岭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保证渗滤液达标排放。在城乡结合处,加快垃圾处置设施的推广建设进度,南台岛建成3座垃圾焚烧炉,敖江流域五个乡镇均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进一步完善福州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网络,有效控制了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十五”期间,福州市完成了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区域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突破,永泰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琅岐经济区等8个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全面开展。闽清县三溪乡、泉头农场等市级生态示范区已建成,晋安区宦溪有机蔬菜基地等6个有机食品基地正在建设。生态农业得到持续发展。2004年市政府颁布了福州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市、县(市)区两级农业、环保部门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截止2005年底,全市已取缔搬迁禁养区内的养猪场400多家,生猪21万头,建成95家大中型养殖场的污染治理设施和120家生态养殖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在自然保护区建设方面,新建闽侯烟垅山蟒蛇、长乐鳝鱼滩湿地2个自然保护区,扩建闽清雄江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扩大为135平方公里。截至2005年底,福州市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24个,其中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全市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不含海域面积)1200.9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覆盖率10.03%。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十五”期间,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全面通过执证上岗考核;严格按照现场监督检查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复议程序、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强制执行程序等依法行政;强化环保信访投诉受理。环保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获得了市民的信任。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实施环境监理标准化建设、“数字环保”信息工程,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福州市已建成6个空气自动监测站、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2个噪声监控点、72家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点,形成了以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江河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烟尘远距离视频监控以及环境GIS管理系统等为主的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动态掌握全市质量状况,为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了依据。(二)“十五”期间福州市环境保护问题饮用水质安全存在隐患。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偏低,南台岛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水排入河中汇入闽江南、北港,造成北港鳌峰洲、南港城门、义序水厂饮用水源地的污染趋势加重,而且受闽江潮汐影响,几个水源地水质盐度指标呈上升趋势。其次,福州市敖江山仔水库水源地富营养化现象仍然影响敖江水源地水质。城市功能布局不够合理,工业区与居住区混杂布置等因素致使城市热岛效应、环境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问题比较突出。烟尘、酸雨、光化学烟雾、可吸入颗粒物和细小颗粒物等,经过物理、化学、生物等作用和反应,可形成复合型污染;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污染仍较明显;电磁辐射和光污染环境管理及环境污染控制力度有待加强。农村环境污染开始凸显。农村农业生产大量使用农药、农膜以及不科学的施肥方式,造成农业面源污染仍较严重;农村卫生环境差,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对部分河段造成严重污染;一些污染重、能耗高的工业企业向农村的转移;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严重影响农村生态环境和饮用水安全。生态破坏不容忽视。森林结构不尽合理,生态功能发挥受到影响,生态环境仍较脆弱;资源开发和基本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现象仍较明显,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水资源未能做到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有序开发利用,地区水资源未得到合理调配;部分流域生态用水得不到保障,水体自净能力明显下降,成为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闽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问题表现为:受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村面源、水土流失、船舶流动污染源等影响,水体水质突出呈现有机污染。城区内河经过闽江引水、疏浚等整治措施,水质有了明显改善,但是部分内河水质达标尚不稳定,盲肠河的水质仍然较差。城区污水接管率不高,大学城污水主干管建设滞后,琅岐、长安组团以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造成部分区域地表水体污染现象较为严重。水口库区水葫芦狂长、下游南港泥沙淤积、河沙无序开采、南北港分流比改变、闽江口湿地保护以及流域生态功能退化问题仍然突出。敖江流域水污染突出表现为:上游石板材加工业废水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影响水体水质;流域水电梯级开发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水资源调配的不合理造成流域生态流量需求无法满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染未能得到有效控制。龙江流域水污染突出表现为:流域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龙江流域地表水径流锐减,缺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的地表水环境容量。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禽畜养殖污染严重;流域人口压力日增、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染日趋严重;流域工业发展迅猛、水资源利用率较低,工业废水污染严重。“十五”期间,龙江中下游水质劣于类水,污染类型以有机污染为主。此外,龙江干流和支流还存在较严重的垃圾污染河道,河道淤积,建筑物挤占河道,水体黑臭等现象,基本失去景观功能。区域重点行业环境问题仍然突出,如福州市电镀行业重金属工业废水污染问题,闽侯县与福清市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长乐市印染业污染问题,闽清县建陶业烟尘及含酚废水污染问题,罗源、连江两县石板材加工业污染问题等。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依然存在,末端治理难以从根本上缓解环境压力,社会对循环经济理念理解不深,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企业对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认知度低,废旧物资资源化缺乏专业化处理体系,造成资源能源的严重浪费和环境污染。环境安全存在隐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体系不够完善,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的预警、传报、测试、监控、取证、处置、施救、处理的能力亟需加强。市区内仍存在部分化工企业,对城区环境安全构成威胁;现存的放射性污染源、电磁辐射污染源及社会闲置废放射源也是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统一监管尚有差距。环保统一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尚未真正形成,环境保护综合协调能力不强,现有环保法律法规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有法不依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环保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和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日益凸显。环境监测、信息、科研、宣传教育等基础能力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十一五”时期,是福州市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作强省会中心城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愿望日益强烈,环境保护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就机遇而言。福州市将迎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历史阶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推进福州生态城市建设,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为解决环境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环保事业发展提升了更高的层次水平;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为解决环境问题带来了更强的发展动力;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快,为解决城乡环境问题提供了有利的良机;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就挑战而言。“十一五”期间,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很难在短期内根本转变,复合型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长期积累效应的显现,使环境安全隐患在加大,对资源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将造成生态环境的巨大压力,大规模的城镇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交通工程拓展等使生态环境遭受侵害,生物多样性下降,森林生态功能衰退。江河流域水电的过度开发,农村畜禽养殖,垃圾、污水等面源污染,将可能造成区域性、流域性、大范围的生态影响;城市化进程加快将使城市环境容量面临压力,危险废物、电子废弃物污染等问题越来越突出,目前的城市环境容量将难以适应未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且福州市地貌大部分是山地丘陵,地形起伏大,落差大,土壤土层薄,易受冲刷侵蚀,加上多季风暴雨,降水量大,降水强度大,是一种容易受到破坏的地形地貌环境,生态环境比较脆弱,一旦林木植被受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将迅速退化且难以恢复。二、 “十一五”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建设福州生态城市为目标,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在福州市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经济、基础设施、城市规模和社会事业大发展中,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突出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2、基本原则协调发展,互惠共赢。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巩固成果,持续改进。巩固福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持续改进城市环境;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依法推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分区规划,突出重点。结合福州市环境现状,因地制宜,明确环境功能分区,以项目带动战略,全面实施环境达标规划,突出重点流域、区域,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 3、规划年限本规划的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时段为2006年-2010年。4、规划范围福州市环境保护规划范围为福州市行政辖区,重点为福州市中心城区。(二)规划目标和主要指标1、“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至2010年,巩固福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开展福州生态城市建设,实施福州市水、大气、声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规划、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规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环境安全管理,通过“34211”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闽江、敖江、龙江三江流域综合整治,畜禽养殖、建陶业、印染业、石板材加工业四个行业污染控制,罗源湾、环江阴半岛两个海区环境保护,各县(市)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和一座垃圾处理场),把福州市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2、分项指标环境质量指标:大气环境² 城市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大于94%;城镇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大于90%。水环境²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以上。² 福州市主要流域90%国控、省控、市控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水质标准,90%的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水质标准,45以上的近岸海域水质分别达到功能分区的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²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6分贝;城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²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68分贝;城镇交通主干道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² 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1%以上。² 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²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左右。² 50%社区建成绿色社区。污染防治指标:² 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总量控制在省批复的指标范围内。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单位GDP排放量分别控制在6千克万元和6.5千克万元以内。² 城市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至2010年,各县(市)建成一座以上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²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至2010年,各县(市)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²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²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危险废物得到集中控制,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放射性废物全部安全收贮。²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² 汽车尾气达标率大于85%。环保投入:² 环境保护投资占福州市GDP比例的2%以上。环保管理及自身能力建设:² 环境监测、监察、监理、信息、宣教能力达标。² 建立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环境污染突发事故预警响应机制,制订综合全面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处理预案,提高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² 环境监测自动化建设:福州市建成5-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市、县级市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立重点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机动车尾气自动监控监测系统;完善噪声自动监控监测网络;完善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建设。² 完善福州市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拓展环境监测内容和手段,形成福州地区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初步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和区域环境安全防范体系。² 加强环境科技共享平台建设,完善福州市环境科研交流网络,联合攻关重点完成2-3项区域性、流域性和全局性环境课题综合研究。三、 “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一)合理城市布局 发展循环经济1、合理城市布局福州市中心城建设,充分利用闽江、内河和外围地势、地形、地貌特点,积极推进中心城市东扩南进、沿江向海拓展。中心城以闽江(段)为主轴线,城区部分以闽江两岸展开布置,维护和强化整体山水格局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和功能的完整性。利用福州地区外围山体、闽江水体和滨海资源优势,进一步显现“山在城中,城在山中”、“江在城中,城在江边”的独特自然环境特色,把福州建成依山傍水、最适宜人类居住的滨海城市。城市中心区主要发展方向为:建设城市行政管理中心、教育文化中心、金融、商贸中心和城市住宅区,适当发展城市第三产业和低污染、少污染的城市工业。城市中心城全面实施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人和自然的和谐,达到人居环境的最适宜。实施“东扩、南进、西拓”城市发展战略,按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全面调整福州市工业布局,实现工业集约化发展。重点建设金山、福清江阴、福清元洪、闽侯青口、长乐滨海、福州科技园等工业园区。大力推进福州经济开发区、青口投资区、金山工业区等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加快福州市两翼福清湾江阴半岛、罗源湾开发建设,建成电力能源、港口码头、船舶修造、冶金机械、医药化工等工业集中区。2、发展循环经济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各项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制订、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制定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建设。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计,形成一批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清洁生产企业。加快节能工程,积极促进重点耗能行业与企业节能工作。制定并组织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集中区域推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建设生态市、生态县,巩固福州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和绿色社区、绿色学校。3、坚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福州市应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根据环境容量、自然资源紧缺等制约因素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节能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同时率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到增产减污。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依法实施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开发活动。按照“福州市生态功能区划”,形成具有本地区特色的发展格局。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论证和公众参与。(二)水环境保护规划4、优先保护饮用水源优先保护饮用水源水质。按照省政府批复的“福州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重点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5、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好重点流域治理,全面实施闽江、敖江、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定、实施流域综合整治年度计划,建立重点流域整治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和环境质量定期分析制度。建立健全流域水资源补偿机制。通过核定地表水环境容量,制定水环境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全面推行水环境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监管排污口,定期向社会公布流域水质监测监控结果。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全面实施福建省和福州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流域水资源利用规划,加强流域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保护闽江福州段北港水源地和南港(城门水厂、长乐市引水工程、福清市引水工程)饮用水源地,加强大樟溪福州市后备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卫生安全。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合理城市布局;加强畜禽养殖污染与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着力实施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合理水环境功能分区,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继续整治市区内河水域,持续改善内河水质;严格控制企业排污,持续改进工业污染源控制;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着力实施生态农业示范工程;着力实施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整治长乐市印染业的水污染、闽清县建陶业的造气工段排放废水污染。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全面实施福建省和福州市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巩固“十五”期间整治成果,注重山仔水库富营养化控制,着力加强农村非点源污染治理,建设敖江流域五个省级生态示范乡镇,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建设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实现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确保福州市二水源卫生安全。加强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平衡福州市、连江县、罗源县用水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水资源利用方案,合理调配地区水资源,确保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流域石板材开发监督管理,全面实施流域石板材加工业企业布局规划,2007年建成罗源县、连江县石板材工业园区,全面遏制流域石板材加工业对环境的污染。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全面实施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重点保护龙江上游东张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近期建成水库一级饮用水保护区内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和垃圾处理系统,取缔重点污染源,建成东张水库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同时加强流域生态建设,注重东张水库富营养化控制,确保福清市重要饮用水源地卫生安全。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控制流域污染源,合理开发调配流域水资源,修复水生生态系统,保持流域生态水位和生态流量,重建龙江流域水生生态系统。综合整治十项工程是: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工程、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污染源控制工程、城市河道整治工程、河道补水工程、节水工程、省控水质断面周边污染源清理工程、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流域综合整治示范工程。通过建立健全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机构、目标责任机制、资金保障机制、环境执法监督机制、环境管理机制、创新型环境经济政策机制、环境科技支撑体系、公众参与机制来确保综合整治任务的完成。6、整治城区内河,持续改善内河水质加强城区内河综合整治力度,实现城区内河城市景观功能、防洪排涝功能。基于城区内河纳污量、引水量、潮汐顶托水量观测基础上,选择内河适当区段建设调控水闸,保持内河的生态流量。研究建立内河水体水质模型,建立城区内河管理决策信息系统,优化内河综合管理和人工调控。全面加强城区内河水体的长效管理,完善内河设施建设,实现城区内河水体水质持续改善。城区内河综合整治重点任务包括:实施内河截污与引水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城区河道清淤力度,制定实施福州市防洪排涝规划,逐步实现城区内河二十年一遇的排涝标准;加快城区东区和新店片区内河整治工程。建立城区内河管理决策信息系统,合理调控内河生态流量;实施内河水生生态系统修复计划,包括:城市污水厂尾水资源化利用,注入内河保持内河生态流量;筛选投放优势微生物菌种,促进内河水体自净能力;研究筛选挺水、浮水、沉水植物净化水体水质有良好效果的品种,建设河滨带、人工湿地系统和植物净化河段,拦截地面径流污染、净化内河水体水质;全面开展城区内河水体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内河水体水质。南台岛内河综合整治重点任务包括:2007年完成南台岛金山新区9条内河综合整治;2008年完成南台岛13条内河综合整治;同期结合地区开发,完成南台岛东部9条感潮内河综合整治,实现内河城市景观功能和防洪排涝功能。7、严格控制企业排污,持续改进工业污染源控制实施“福州市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规划”、“排污许可证制度”,控制工业污染排放总量。加快工业废水实现全面达标排放的进度,采取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办法,城区工业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施重点工业行业污染集中控制。加快电镀行业布局调整,2008年在洋里、连坂污水处理厂周边建设电镀集中控制过渡区,2010年拟在连江浦口建设电镀集中控制区。建成全市100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环保在线监控,提高环境综合管理水平。8、依靠科技进步,提倡节约用水加强节水宣传,树立节水意识,严格节水制度,促进节约用水。实行电力、冶金、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计划用水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强化城市生活节水管理,扩大再生水利用,加强公共建筑和住宅节水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分质供水,试行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大力推广农业节水,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9、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实行在线监测,保证满负荷正常运行且处理后污水达标排放。在建设完善规划污水管网的同时,加强已有污水管道系统维护,结合旧城改造,深化合流管道系统改造,有重点、全方位的增加污水收集率。到2010年,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 “十一五”期间完成八县(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加快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投资机制,继续推进污水处理的产业化运作,大力开发污水处理潜在的资源,使污水治理行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面发展。到201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50。(三)大气环境保护规划10、优化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建设福州两翼地区罗源湾、江阴半岛和华能电厂二期扩建火电项目,建成福州市能源基地。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积极发展核电,实现水力资源有序开发,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不断优化福州市城市能源结构。福州市城区规划三环路内及八县(市)建成区内禁止燃煤,使用电、液化气、管道煤气等清洁能源,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11、建设城区大气通道,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根据城市中心区近地层大气污染与扩散机理,制定城市大气通道建设规划。加强滨江地区、中心城区建筑物高度、密度的建设规划控制和城市道路布局合理调整,形成气流通畅的城市大气通道,确保中心城近地层大气污染物的有效稀释和扩散,持续提高环境空气环境质量,减轻城市“热岛效应”。注重油烟污染治理技术,分期分批进行技术改造,重点控制居民住宅区餐饮业污染。通过核定城市大气环境容量,制定大气环境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全面推行大气环境污染物总量控制。12、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确保可吸入颗粒物达标建立福州市机动车排污控制监理机构,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和排污收费。加强行驶机动车路检能力建设,市区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执行国家II号标准。发展公共交通,在市区的公交和出租车系统推广以LNG为主动力燃料的双燃料机动车。加快市区三环路和配套立交桥系统的建设,减轻汽车尾气对城区空气环境的污染。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保持在100%。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施工粉尘、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粉尘污染。拆除已报废锅炉、窑炉、大灶的烟囱。13、重点大气污染源控制新、改、扩建的燃煤电厂项目必须同时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鼓励采用清洁能源发电机组、加装脱硫装置的火电机组以及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机组。华能电厂已建成的一期、二期工程必须至2010年前完成烟气脱硫治理,华能(福州)电厂三期工程、可门电厂、鲁能电厂、江阴电厂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套脱硫设施,并采取低氮燃烧技术、三级燃烧技术等,有效降低氮氧化物的生成。加强钢铁工业粉尘治理,“十五”期间已建成的钢铁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大气污染,实现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新(扩)建钢铁、冶炼等高耗能企业。重点整治闽清县建陶业烟尘污染。福州市重点大气污染源至2010年前实现在线监控。(四)声环境保护规划14、以人为本,保护人居声学环境制定福州市噪声污染防治地方法规,适时调整福州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强化工矿企业噪声污染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确保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目标要求。明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分区,整顿城区现有沿街一层带状分散布置的商业网点,城区中心合理布置大型百货购物中心、购物广场,城区周边合理布置仓储式大型商品物流中心,减轻城市道路拥挤,有效控制城市社会、交通噪声污染。完善城市道路快速交通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畅通工程。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建设,注重采取建设声屏障、隔声隧道、绿化带等综合整治措施保护城市敏感目标。城区重要区域划定噪声控制路段,保护敏感区域噪声功能区达标。加强闽江、内河航运船舶交通噪声的管理。禁止噪声超标的船舶进入城区内河、闽江城区段。划定噪声敏感区域航道,控制敏感时段船舶进入闽江、内河的城区段。(五)固体废物处置规划15、城镇生活垃圾处置大力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鼓励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建立完整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以及处理处置设施系统。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2010年之前,福州市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木筷。有效控制“白色污染”,利用可降解的塑料制品或纸袋等替代塑料袋。集中回收处置塑料袋成为再生资源,循环使用。大力宣传,提倡塑料袋的多次使用。加快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填埋场可燃性气体收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建设,在红庙岭垃圾卫生填埋场内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场。红庙岭垃圾渗滤液经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接入洋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排放。至2010年,福州市各县(市)建成一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16、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推动不同行业合理延长产业链,加强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推进企业废物“零排放”。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支持废旧汽车、机电产品的拆解和再制造。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2007年将在长安、江阴半岛、闽侯青口、罗源湾选址建设福州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场,年处理能力10万吨。2006年建成福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处理场,实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至2010年,市级工业区均应配套建设工业固废处置场。17、危险废物处置鼓励促进危险废物的交换和综合利用,防止危险废物的产生,对已产生的危险废物首先考虑通过资源的回收利用加以减量化,对于无法利用的危险废物则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电子垃圾等污染产品实施收费政策、押金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家庭危险废物的回收网络,通过分类收集提高家庭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率和资源化。医院临床废物则需建设专门的医疗废物焚烧设施进行处置,并符合医疗垃圾焚烧环境卫生标准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的要求,不得采用其他途径进行处理。红庙岭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飞灰处置场专门处理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飞灰。(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18、营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2008年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利用良好的环境质量和悠久的历史文化,以生态城市建设为理念加快城市生态建设步伐。旧城改造和新区的建设中,城市的供排水系统、交通系统、绿地系统、能源系统、水利设施、生物系统、防灾系统等城市服务设施,一次性规划到位,配套建设完善,加强城市防灾能力建设。城市中心区周边地区的开发和建设,注重居住区人口密度合理调整,注重土地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和节约性,注重保护湿地,严格控制占用湿地的建设项目。城市中心区以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建设环保模范小区、绿色社区、生态住宅小区。按福州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实施城市绿化一体化进程,构建优美人居环境,达到最适宜于人类居住的环境目标。推进青云山天池景区、大漳溪公园、金牛山公园、闽清黄槠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项目建设。19、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型产业开展创建“环境友好企业”,树立一批经济效益突出、资源合理利用、环境清洁优美、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企业典型范例,至2010年,创建100家环境友好企业。以福州马尾经济开发区和青口汽车城作为循环经济型生态工业建设试点,至2010年,建成福州马尾经济开发区、青口汽车城、金山工业区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区,福州大学城循环经济示范区,建成10个农村生态示范区。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审计和环境体系认证,至2010年,选择10家组织通过清洁生产审计,选择50家组织获得ISO14001认证,有效避免绿色壁垒,推动福州生态城市建设。20、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优先保护农村饮用水源、重点治理土壤污染,加快农村垃圾、污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建设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农村规划,合理村镇布局,改善村容村貌。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区”、“生态村”创建,促进农村家居环境清洁化、家庭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不断改善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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