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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社区一体化改革可行性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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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社区一体化改革可行性报告.docx

    题目:街道社区一体化改革可行性报告目 录一、街道体制改革的背景4(一)当前社区管理主要模式4(二)街道社区一体化改革的必要性6(三)街道社区一体化改革的可行性10(四)街道社区一体化改革的现实依据11二、辽源市街道社区一体化改革情况13(一)具体措施13(二)机制保障19(三)社会效果20三、 新社区运行模式中存在的问题26四、 新社区运行模式的对策及建议31五、结语35参考文献37街道社区一体化改革可行性报告摘要:街道社区一体化改革是指在行政区域内撤销街道建制,整合街道社区资源,构建集民政、计生、就业等部门于一体的大社区管理模式,减少行政管理层级,使工作重心真正下沉到基层,方便服务群众。街道办事处在我国已经存在50多年,作为政府的行政机构,它对于社区的文化建设、民事纠纷、外来人口流动等各个方面起到巨大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社区建设的深化,街道办事处原有体制越来越显示诸多弊端。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很多功能趋于重合,两者职责不清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推进管理服务重心下移,有必要探索撤销街道办事处。撤销街道办事处没有法律障碍,而且具备了一定主客观条件。因此,撤消街道办事处,实行街道社区一体化模式,降低行政运营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强化社区自治职能,既是社会化转型的必然趋势,也是当前值得研究和探讨的一项重要课题。关键词:街道 社区 一体化 改革 问题分析 对策建议一、街道社区体制改革的背景(一)当前社区管理主要模式1政府导向型管理模式这一模式以上海市为代表,基本结构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这种管理模式是以政府为核心,以城市区人民政府下派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在居委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种社区主体的共同参与配合下,对社区的公共事务、社会事务等进行管理,其实质是为强化基层政府的行政职能,通过对政治、社会资源的控制,实现自上而下的社会整合,其社区管理范围一般为街道行政区域。从长期来看,这种政府办社会的方式,有“全能政府”、社区“单位化”之嫌,抑制了民间的活力,从而降低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使政府机构有再度膨胀的趋势,从根本上有悖于社区管理的发展方向。此种模式还有实行社区自治体系和政府行政体系共生的半行政半自治型模式的江汉模式。2市场导向型管理模式即通常所说的“物业管理模式”,这一模式以深圳市为代表。虽然这一管理模式还不够成熟,其结构体制和运行机制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但从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它已经成为城市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的一种重要依托,其优点是社区的建设和管理由于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因而表现出一定的生命力;缺点是当前的物业管理不规范,亟待加强管理。此外,这种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毕竟不能覆盖小区中的社会管理和行政管理,还不能说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社区管理,其地域范围一般只为封闭性的生活小区。3社会导向型管理模式以“社区自治,议行分离”的沈阳模式为代表,这一管理模式可称为社区居民自治模式,主要是指以社区居民为核心,联合社区内各种主体组织、机构,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实行真正的民主自治管理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以沈阳市社区自治性体制创新为代表,其优点是能够调动社区内居民广泛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使社区居民真正成为社区的主人,管理自己的事务,有利于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避免了“全能政府”的难以为继和市场的“间或失效”。不足之处在于,从现阶段社区管理的实践看,离开政府的引导,离开法律的规范,社区自治难免有流于形式和纸上谈兵之嫌。当前,吉林省的社区管理模式多种方式并存,其中以政府导向型管理模式为主,并在运行发展中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由于街道社区本身职能的混淆、服务管理层级增多等体制弊端,社区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难以触动。(二)街道社区一体化改革的必要性街道办事处在我国已经存在50多年,作为政府的行政机构,它对社区的文化建设、民事纠纷、外来人口流动等各项工作起到巨大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社区建设的深化,从全省的街道社区发展模式上看,街道原有体制越来越显示诸多弊端。我国城市的管理层次比较多,一个市就有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市、区里布置下来的任务,街道转手开个会,再布置给社区,街道起的只是个“二传手”的作用,街道办把大量的工作任务交给社区,直接导致居委会这个居民自治组织行政化严重。在辽源街道社区改革之前,我们曾用一个月的时间对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调研,主要发现有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街道同社区职能混淆,行政效率低下。根据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的规定,街道主要任务是办理市、区政府有关居民工作交办事项;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和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现阶段街道承担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文明创建等社会事务和招商引资、协税护税、安全生产等经济任务,在特定时间内对促进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城市经济和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群众与居住社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对社区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长期以来,街道和社区机构混淆,职责划分不清。街道所管理工作的几乎早都由社区居委会承担,比如计划生育、创建、卫生、医保、社保等,街道与社区的“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形同虚设,没有实际作用,而社区则承担着市、区政策的贯彻落实,承担着大量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责任。由于很多事权在街道,社区很难及时、有效、零距离地为群众解决问题,行政效率低下,给居民办事带来不便。二是社区行政化问题日益严重。自2001年以来,计划生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文化体育等职能相继进入社区,这一方面可以使政府很多行政管理职能在最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对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街道凭借其对社区居委会人、财、物的控制,将政府职能延伸到社区,城市居委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行政化倾向,自治色彩淡薄,居民参与程度不高,凝聚力不强,严重影响和束缚了社区自治功能的培育和发展,社区工作行政化的问题日益显现。虽然近年来我省在理顺街居关系、实行政社分开方面进行了不懈地探索和创新,但在实际工作中,现行的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自治职能仍未能真正实现,致使社区居委会陷入行政事务之中,没有更多的精力担负和完成社区内部事务,更好地为居民提供服务。随着居民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社区自治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必须从体制上改革现行社区管理模式,将行政管理职能和居民自治职能分开,实现居委会真正自治,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居民提供服务,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三是街道履行一级政府的职能但所受监督极小。在我国的宪政体制中,政府都是由它的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但街道恰恰以一种极其“巧妙”的方式摆脱了监督,街道名义上不是一级政府,当然也就不需要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何况街道本来就没有人民代表大会机构。同时名义上作为派出机关,街道只需要向它的上级机关即市、区政府负责,其负责人也直接由上级机关选派,但这只属于政府内部的监督,其力度和效果远远不及人民监督。于是,人大对街道的监督是一个断层,市民对街道既没有监督权,也没有参与权,更不能选举自己的领导人,实际上街道是行一级政府之权而又不受监督。街道社区整合后,人大代表进驻社区,广泛听取民意,这样既能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又可为市民参与社区管理提供平台。四是原有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低下。据调研了解,原有社区工作者,大多数是从企业下岗或内退人员中招聘进来的,他们曾为社区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新形势、新任务对社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原有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不强的弊端日趋明显。社区改革前,在我们对149名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调研中发现,高中文化程度的有82人,占55,45周岁以上的50名,占33.5。通过调研我们还了解到,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录取后没有经过任何培训直接上岗,业务不熟,态度不端正,导致社区同居民之间沟通不协调,工作不畅通,而原有社区很难吸收到高素质工作人员。街道社区一体化后,区级政府和街道的优秀工作人员可直接到社区工作,可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五是街道的全方位职能抑制了第三部门社会组织的发展。第三部门虽然不能履行政府的职责,但可以解决很多社会问题,如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环境等。一个运行良好的社会,社会本身就具有良好的调节功能,而政府不需要事必躬亲,这其中第三部门发挥着重要作用。面对市民对社会服务的需求,赋予街道一级政府职能并承担起社会管理,这是典型的“全能政府”思维模式。当然,对于当时的情况来说,第三部门没有发展起来,满足市民迫切需求的唯一办法也只能是加大相关政府部门职能。但这政府部门只是“权宜之计”,如果不有步骤地培养第三部门发展,而是大包大揽所有社会事务,则就会出现更大的问题一个运行良好的社会永远无法建立。目前街道的不堪重负,正是扼制第三部门发展的社会中政府的无奈。因此,街道社区一体化也为第三部门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三)街道社区一体化改革的可行性伴随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社会格局和结构的变化,各级政府对社会管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一是管理重心下移,社区已经成为社会管理重点;二是管理职能转变,从以往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事业向公共事务管理企业化转变,鼓励企业参与公共事业管理和产品与服务的生产供给,政府的角色定位是以服务替代管理;三是扩大民主权利,大力发展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逐步通过立法确立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地位;四是减弱行政干预,减少行政命令与指示,社区管理分权化,服务综合化、专业化、细分化。显而易见,撤销街道,整合街道社区资源符合当前城市社区,特别是中小城市社区的发展要求。从法律上讲,撤销街道建制没有障碍。一是在宪法规定的行政区划体系中,街道办事处不是政区建制,撤销街道建制与宪法不相矛盾。二是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明确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这也意味着可以不设立街道办事处。三是1954年国家发布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规定了街道办事处设置的基本条件,由于各种情况发生了变化,2009年该条例被废止。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街道办事处设置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从而为各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决定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或撤销提供了依据。从各地改革发展情况看,撤销街道建制具备了一定主客观条件。一是交通运输、信息网络技术快速发展,使得市辖区可以直接面对社区组织。二是社区建设不断加强,不少地方建立健全了社区服务中心,成为服务一方群众的重要平台。三是行政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层层节制的管理方式不再受到追捧,能交给市场、交给社会的管理正在逐步交出去,“小政府、大社会”理念深入人心。尤其是一些地方在探索街道社区一体化过程中积累了成功经验,值得学习借鉴。(四)街道社区一体化改革的现实依据近年来,全国部分城市开展撤销街道办事处的探索,为城市社会管理注入了新的活力。2002年3月,南京市白下区就曾进行过街道体制改革尝试,具有近50年历史的淮海路街道被撤销,成为全国第一个由街道办改社区的试点,但由于阻力过大,于2009年又回到老模式。2010年7月底,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率先启动“区直管社区”综合体制改革,撤消原有6个街道,原街道下辖的49个社区居委会整合为18个社区。2011年7月15日,铜陵市狮子山区正式撤销原有的4个街道,将原有的10个社区合并成5个大社区。8月底,改革工作基本完成。铜陵市由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部撤销“街道”的地级市,并探索出较为成熟的改革经验,得到了中央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铜陵模式”。“铜陵模式”概括起来就是“1234”,即“一个减少、两个实行、三个完善、四个强化”。一个减少:撤销街道,成立大社区,减少管理层级;两个实行:一是实行扁平化管理,二是实行网格化管理;三个完善: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社区市场化服务体系和社区义务服务体系;四个强化:强化党的核心功能、居民自治功能、社会管理功能和居委会监督功能。“铜陵模式”变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为市、区、社区三级服务。它的逻辑在于形式上的“减法”带来本质上的“加法”,为了“加”先行“减”,纵观管理层级由“四”到“三”的变化,减去的是行政层级与管理成本,提升的是政府效能与公共服务水平 ;减少的是原先小社区数目,整合的是“大社区”的人、财、物等资源,弱化的是政府“替民做主”的惯性思维,强化的是居民“自己做主”的民主自治意识。此外,贵州省贵阳市和湖北省黄石市也成功撤销了街道办事处。这也为我省开展街道社区一体化改革提供了现实依据。二、辽源市街道社区一体化改革情况(一)具体措施面对街道办事处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其定位的模糊困难,关于街道办事处的改革方向,按照街道办事处的最终存在状态,一是将街道办事处设为一级政府的改革方向。这是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偷懒思维,这种思维带来的是政府林立、层级浩繁。另外这一改革方向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与政府相配套的监督问题,有政府的地方必然要设置行政区划,也就是街道成为行政区划的一个新层级,那这个政府在行政区划中的产生就成为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二是撤销街道办事处的改革方向。其终极价值便是还权于民,但坚持这一改革方向首先要摒弃“一劳永逸”的思想,因为我国目前第三部门发展非常不充分,无法单独完成社会服务,市民的自治理念也刚刚萌芽,公民精神没有完全培育起来,如果急于达到理想的状态而贸然撤销街道办事处,恐怕带来的将是社会服务的缺失和市民的混乱,毕竟我们的市民在政府的管理下已经习惯了。所以,此改革为大势所趋,但宜缓不宜急,须要循序渐进,提供第三部门发展的空间和培育市民自治所需的环境。辽源在街道发展方向上选择了第二点,也就是撤销街道办事处,整合街道社区资源,并采取先试点,待时机成熟全面铺开的运行方式,循序渐进地实行了街道社区一体化建设。2010年9月,辽源市被确定为全省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积极推动政府行政功能与社区自治功能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提高城市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辽源市积极探索社区管理模式,先后组织人员到合肥、铜陵、南京、宜昌、长春、延吉以及新加坡等国内外社区管理先进城市学习,并结合辽源实际,逐步探索实行街道社区一体化改革,确定了基本工作方向和工作思路。新的社区管理模式以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服务效能为目标,以优化结构、完善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居民自治、突出服务功能为基础,以强化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为保证,不断适应城市化发展和居民群众的新需求,逐步构建“夯实基层、提升效能、强化服务、推动自治、促进发展”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2011年,西安区进行试点先行,撤销西安区原有6个街道形成12个大社区;2012年龙山区撤销了原有的8个街道,形成18个大社区。至此,辽源市组建了30个社区党工委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开始全面运行,实现了体制上的平稳过渡。街道社区一体化运行模式创新点突出。一是体制创新。撤销街道办事处实质是撤销一级政府,使得城市的四级管理机构减少为三级,使得办事效率提高,使得市民反映的问题能够尽快得到解决,使得大事小事居民开会就能决定,使得被分流的人员不得不彻底转变观念,最终强化了社区的服务功能,体现了现代城市管理的基本理念。二是用人机制创新。新社区的用人办法是整合原有社区工作人员,并从区级政府和原有街道抽调优秀公务员充实到社区,使社区既保留了原有自治职能,又可使公务员直接面对群众百姓,提高了政府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服务方式创新。新社区按人口、楼栋等因素划分若干网格,每个网格配备网格员,定期入户走访群众,变过去的被动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新社区采用以社区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三个体系为支撑的组织架构。1、成立社区党工委成立社区党工委,强化对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对辖区内区域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负全责。社区党工委隶属区委管理,正科级建制,与公共服务中心合署办公。社区党工委由59人组成,设党工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由区委任命。成员由公共服务中心班子中的党员干部、辖区内规模较大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等组成。撤销原社区党委(党总支),对原社区党委(党总支)所辖党支部进行重新划分,构建和推进大党工委工作格局。2、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新社区成立后,适时组织开展社区居委会重新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由59人组成。社区党工委书记可依法选举为社区居委会主任,原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部分成员可依法选举为社区居委会成员。3、成立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成立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履行本辖区的社会管理、服务居民的职能,结合区情实际,在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建制,设主任1名,由社区党工委书记兼任,副主任1名,实行区委委任制或聘任制。内设“两办三站”,为股级建制,即综合事务办公室、综治维稳办公室、民政事务服务站、人口计生服务站、劳动保障服务站。 在新社区运行上,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规进行。一是调研论证,完善方案。拟定了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初步意见和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区级领导、街道、社区和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调研,进一步论证细化,完善方案。二是合理界定新社区职能。建立区直部门与新社区的工作对接机制和新社区运行机制,将原街道办事处的经济发展、计划生育、城建城管、农业发展、劳动保障和劳动就业、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纪检监察、政法综治维稳、人大政协联络等职能,分别上交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区党委相关部门。将社会管理及服务等职能下放到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建立相关工作进社区审查备案制度。依法界定公共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职责,将行政管理与居民自治相对分开。三是调查摸底,清产核资。对原有街道、社区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冻结,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将原街道、社区的资产移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原街道资产、财务开展审计。四是新社区挂牌运行。对原街道、社区居委会人员进行整合,合理确定新社区组成人员,明确了新社区党工委、公共服务中心班子成员。确定新社区办公场所,核定新社区工作经费。确定新社区办公地址,完成地域界定。建立健全新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新的工作对接机制。挂牌成立社区党工委、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选举产生新社区居委会,新社区正式运行。同时针对新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了同新社区工作的对接机制。在社区党建上,采取“社区党工委、责任田支部、党员中心户、志愿服务队”的网络化管理模式运行,形成以社区党工委为核心,辖区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区域性社区大党建工作新格局。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300户左右配备1名社区网格管理员,每个社区工作人员发放一本民情记录本,进行日常巡查和综合信息采集工作。开展了“挨门走、访民情、面对面、解民忧”活动,采取窗口接访、入户走访、工作随访、定期巡访等多种方式对居民进行走访,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在人员安排上,改革涉及调整分流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原则,保留身份不变、职级不变、待遇不变。一是街道在编人员安排。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到社区党工委、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担任领导职务;街道其他在编人员按照身份不变、职级不变、待遇不变的原则,调整到社区党工委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相应内设机构。二是社区居委会人员安排。社区居委会现有人员成建制进入新社区。经过重新选举进入调整后的社区居委会,符合条件的可聘用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或社区网格长;其余原社区居委会成员符合条件的可聘用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或社区网格员。三是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安排。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成建制进入新社区。调整到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聘用为相应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富余人员全部聘用为社区网格员,保持身份不变、待遇不变。新的社区模式以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目标,将社区按人口等因素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配备网格员,定期入户走访群众,变过去的被动服务为上门服务。同时社区还建立健全了法律专家服务站,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面提升了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实现了管理“区对区”,工作“面对面”,转变服务职能和工作作风。(二)机制保障在街道社区一体化运行中,辽源市加强机制保障,在体制建设、用人制度和服务方式上进行了大量创新。一是建立健全新社区运行机制。按照“党建工作网络化、居委会工作程序化、公共服务中心便民化、社区服务工作即时化、综治维稳多元化”的思路,妥善处理好社区党工委、公共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委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采取“社区党工委、责任田支部、党员中心户、志愿服务队”的网络化管理模式运行,形成社区大党建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社区党工委的核心作用。公共服务中心要做到方便、快捷、高效。二是建立健全新社区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逐步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让群众评议干部、社区评议部门,赋予社区对驻区单位评先评优的“一票否决权”。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包保社区,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设,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绩效工资的发放与考核挂钩,不搞平均分配。加大考核力度,采取实绩考核、群众评议和部门评议的方式,客观评价社区工作实绩。深入开展特色社区创建活动,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在党建、文化、维稳、就业、特殊群体服务等方面创建精品社区。深入开展“挨门走、访民情、面对面、解民忧”活动,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健全新社区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服务场所建设等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加快社区办公用房标准化建设,按照800至1000平方米的标准,并确保70%以上面积用于服务居民。创新服务理念,借助社会力量和资源,解决阵地问题,全方位开展社区服务。(三)社会效果新社区在管理上,做到了准确定位,提升认识,增强了做好社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提高了社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增强了做好社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社区改革取得实效。撤销街道减少了一个行政层级,实际上是一个权力重组的过程。减少一个行政层级的财政开支,财政投入直接拨付到社区,用于惠民服务,实现了人、财、物等资源配置向社区倾斜。通过服务重心下移,使基层社会管理的终端向前延伸,真正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使群众工作更加主动,社区服务更加完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上半年,龙山区群众安全感达到97%,全省排名第五;西安区群众安全感达到97.5%,全省排名第四,均比去年有显著提高。辽源的改革模式从体制上有效解决了原有街道社区体质存在的问题,为全省的社区管理模式指引了方向,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极其广泛的借鉴意义,也得到中央、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法制日报曾在今年5月6日的头版头条对辽源街道社区一体化经验做法予以刊发,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也纷纷予以报道。一是提高了办事效率,事权和责权更加统一。社区改革后,将原有的经济发展等职能逐步收归区级职能部门,而社会管理、服务事务等职能全部下放到社区。原来的街道干部和公务员下到社区,与群众面对面,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转变了过去个别街道存在的“衙门”作风,使政府提供服务、市场化服务和居民自我服务相结合。通过明确社区职能和职责,使区级职能部门和社区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形成区政府与社区的直接互动,这样政府就能更准确地把握社区的需求并快速回应,社区也能够及时得到政府的指示并及时对实际情况采取行动,降低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失真,节省社会管理成本,有效提高区级政府办事效率,真正实现了权责统一。如泰安社区居民谢光洋到泰安社区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从材料审查到办证只需5分钟就完成了;裕明社区在入户走访过程中了解到辖区居民赵先生小区居住小区的厕所附近堆满了垃圾和粪便,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后,同市环卫处积极协商,派出了两辆垃圾清理车,用一天的时间圆满解决了这个问题。由此可见,少了街道这个中间环节,社区掌握情况后就可以及时解决问题,提高了办事效率。因此,撤销街道,实行区直管社区,将街道相关管理和服务职能下沉到社区,才能归位政府机构和自治组织职能,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组织和自治组织的关系。 二是强化了社区服务职能,社区自治组织回归本位。新社区采用“一个核心三个体系”的组织架构,即以社区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三个体系为支撑的整体架构。社区居委会内设综合事务、民政事务、人口计生、综治维稳信访(人民调解)等专门委员会,在社区党工委和社区居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实现任务统一分派,人员统一管理。新社区成立后,适时组织开展社区居委会重新选举。依法界定社区居委会职能,实行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分设,推动居民自治。如仙城社区通过召开楼院党员群众代表会议,选举有一定管理经验、组织能力强、富有责任心、乐于奉献的党员骨干担任楼院管理负责人,选出了9个楼院委员会主任,45名院委会成员,35个居民自治小组长,2个业务协管会,覆盖35处楼栋庭院,使社区自治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改革,彻底取消了街道办这个“二传手”,社区强化了公共服务职能,弱化了行政管理职能,社区工作人员也逐步摆脱了以往疲于落实上级行政工作的现象,能抽出更多的时间开展社区服务工作,消除了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趋势,让社区自治组织回归本位。三是提升了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工作水平显著提高。实行街道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后,鼓励区直部门优秀干部到社区工作,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将一批优秀干部直接放到社区,提升了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区直机关和街道的优秀干部下到社区后,一方面可以直接实现各管理层级人力资源互动,使社区同区级职能部门联系更加密切,显著提升了社区协调各方、共驻共建的能力,有利于社区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居民提供服务。另一方面,优秀干部直接到社区工作也可以有效地提高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在锻炼自身的群众工作能力的同时,也带动提高了原有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同时,社区改建后健全了社区工作者录用制度,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依法选聘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当社区公务员编制出现空缺时,优先考虑从社区工作者中招录。切实加强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工资待遇,切实调动广大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人大代表对社区的监督职能作用加大。建立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包保社区,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设,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人大代表进社区制度建立后,实行三项原则确保接待效果。有限受理原则。代表接待问题的受理范围须在市、区人大代表的职责范围之内,对职责范围以外的问题,由代表帮助引导选民通过其它渠道解决。依法疏导原则。代表应向选民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情绪比较激动的选民应及时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有求必答原则。代表受理的所有问题,其处理结果必须根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答复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反映问题的选民进行答复。如红城小区6年来一直是自办保洁,卫生状况极差。针对小区这一情况社区人大代表多次协调区政府,区政府召开区长办公会议,重新核实了保洁员人数和工资标准,添置必要的设施,有效解决了这一“老大难”问题。人大代表进驻社区进一步发挥了人大代表监督社区的职能,激发了群众参与社区管理的热情,也为居民解决了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拉近了人大代表和选民之间的距离,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五是新社区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社会协同作用显著增强。新社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互助机制、志愿机制的作用,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了社区服务社会化。通过加大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等组建力度,支持鼓励参与社区建设,为居民提供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加大了组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计划生育、文体健身、书画美术等群众性的协会团体,吸引居民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作用。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加快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鼓励和引导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快培育中介、医疗卫生服务站、养老托老服务等专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西安区朝鲜族老年协会由于煤机厂体制改革,没有活动场所供会员们使用,裕明社区了解情况后,积极与煤机厂、区民委等有关领导沟通协调,利用原社区办公用房30多平方米的办公室供老年人学习、活动使用,解决了西安区朝鲜族老年协会无活动场所的问题。三、新社区运行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新的社区建立后,通过资源整合、细化服务,减少了管理层级,提高了服务效能,构建起社区管理区对区、便民服务面对面、情系群众心贴心的“大社区”工作格局,推动了政府行政功能与社区自治功能的有效衔接互动,促进了城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随着社区建设的深入,社区在城市居民日常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大为提高。但由于“大社区”工作刚刚开展,在其管理和运行模式上的一些不足和问题逐渐开始浮现。如何处理好这些问题,让“大社区”发展模式实现为民服务最大化就成了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容忽视。因此对其当前存在的问题的深入发掘与探究则具有更为久远的意义。从辽源市街道社区一体化运行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改建后社区任务仍旧繁重。随着城市工作重心下移,近年来城市社区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社区改革后,原街道工作职能同社区工作职能整合,但随之而来的是工作任务也急剧增加。据掌握,社区承担的工作主要有六大类。党建群团工作,包括纪检、组织、宣传、统战、公会、共青团和老龄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包括平安综治、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归正人员帮教、禁毒反邪、法制宣传等;社会保障工作,包括居民医疗保险、居家养老、民政救助、救灾防灾等;计划生育工作,包括计生协会、药具管理、育龄体检、流动人口管理、育龄妇女信息等;公共卫生安全监管,包括健康教育、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等;其他工作,包括统计、工商、房管以及环保部门下放到社区的工作。根据近期对我市部分社区的调查情况,社区一年工作量多达200余项,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要社区出人力的工作,比如某个大会或哪项活动,要求社区派多少人参加某个方阵,出人力赚个吆喝。另一类是要社区搞形式,实质作用不大的工作,比如名目繁多的牌子(名称)、簿子(台账)、格子(报表)、位子(评比)等等。区里部门在开展某项工作时,往往带有任务观念,不太注意考虑居委会干部的精力和能力,过多地追求形式,比如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了现场动员会。表面说是部门主导、社区参与,实际上是部门干部推责任、派任务、走过场,具体的活由社区全包揽,让居委会超负荷地工作。再一类是社区组织建设有实质作用的工作,如人员数量多少,各种设施好坏,办公经费多少等。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各方面都把社区当成执行末端,把做不过来的工作都压到了社区,并以布置任务的方式向社区交办任务。社区被来自不同部门的要求牵着鼻子走,职能界限不清,往往充当政府职能部门的外延,有责无权,做了大量的不能做、也做不好的工作。二是社区自治工作未能完全体现。在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下进行的基层行政管理,与新形势下产生和发展的社区管理之间,总是存在着各种不相容性。社区改建后,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活动热情明显增高,居民自治意识显著增强,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从目前社区的职能和结构上来看,社区居委会、社区党工委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人由一人担任,为正科级编制,居民自治组织同行政管理组织混淆,未能完全脱离街道办事处的翻版,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政府职责定位不清、功能不恰当的问题,政府对社区依旧行驶着全方位的行政管理职能。社区管理从法理上看,社区是居民自治机构,是公民自我选举、自我管理、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从实际效果上看,社区是群众自我服务和政府公共服务的结合,是基层群众享受各项公民民主权利、享受生活的场所和范围,它必须对社区群众负责。因此,社区同政府的性质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其所指向也具有根本不同,不处理好两者地关系,社区管理是无法实现顺利对接的。当前,社区的功能还未能突破办理政府事务为主、办理社区事务为辅的现状,还习惯于上级领导布置什么就干什么,行政功能挤压自治功能,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依赖性,自主性和自治性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社区工作依旧存在着行政化趋势。三是社区信息平台基础薄弱。街道社区一体化改革后,虽然各社区加大了信息化建设力度,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成果不够理想。社区自身居民信息平台内容单一。社区居民信息平台仅仅是通过网格员入户采集居民信息,实现社区自身对辖区内居民的掌握,录入电脑后并不能同其他部门联网,只是一个简单的单机系统,实用性不广泛。机构设置多样,信息横向、纵向传导不畅。社区内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各部门各自为政,分散作战,局面较为混乱。一些委办局等职能部门从自己的工作角度出发,开发建设自己的信息资源系统,而且封闭管理和运作,不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有些地区公安、民政、劳动、计生、卫生等各个职能部门均在社区开展相关管理工作,也各自开发了相应的业务软件派发到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包括劳动人口信息系统、城市低保信息应用系统、流动人口管理系统、育龄妇女管理系统、计生科技服务系统等。社区信息化建设缺乏标准。标准包括数据采集的基本要素、数据的来源、数据采集的方法及要求等,标准不统一容易形成“信息孤岛”,统一标准有利于各地系统间的融合贯通。建议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使社区信息化做到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社区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不足。高科技项目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需要高投入支撑的,随着社区建设系统项目的不断增加,软件不断推陈出新,硬件频繁更新换代,需要的资金投入也越来越大,资金不足使得先进的信息平台不能及时引进。另一方面有关部门投入的资金没有实现统筹使用,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造成投入资金未能发挥更大作用。此外,社区信息建设人才匮乏也是导致社区信息化薄弱的重要原因。四是社区基层基础建设薄弱。街道社区一体化后,原有街道资源和社区资源整合为一体,政府加大了对社区基层基础建设的投入力度。社区每年办公经费由每年不到2万提高到现在的每年12万,政府为社区新建了办公场所,平均社区办公面积能够达到8001000平方米,社区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但整合后,人员的增多、服务职能的延伸、群众需求的增高,社区现有的基础设施仍不能满足社区发展需要。群众文化场所缺少。社区办公面积虽然已经达标,但新改制的社区辖区范围是原有社区的两倍,服务群众对象激增,即使1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其活动室也仅能为极少一部分人提供活动场地,而群众自发组织的户外活动场地没有统一规划,范围零散,甚至影响了周边群众的生活质量。办公经费不足。社区整合后,办公面积的增大、工作人员的增多、工作范围的拓展都需要经费支持。据不完全统计,以800平方米的社区为例,政府拨付的办公经费,除去每月的水电费、供热费以及日常公车使用等办公经费后所剩无几,社区开展各类群众活动时显得捉襟见肘,活动质量有待提高。人员待遇差距明显。调整后的社区,工作人员的身份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公务员编,一类是事业编,还有一类是公益性岗位和原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其中公务员编和事业编的工作人员都是来自原来的街道办。在工资待遇上,这公益性岗位和原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仅有1000元左右。公益性岗位和原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在新社区中承担着网格管理、居民入户走访以及计生、就业、医保等服务职能,在社区管理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同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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