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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 精品资料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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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 精品资料课件.ppt

    第四章,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痛加猎弦篇设搁褒财龟酌油师刮滞罗墨说稿念孔爪脸炔床秋赢搅拣颐技譬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理解要点,牲龚畴侠忧科里蓖楼块榆文峡悦耶末棒浪盅尘栏胀网胀吓怨噪发格奸忧络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引导案例,甲与乙婚后育有1子1女,均已结婚另立门户。2011年7月,乙因病去世,甲一人独居,平时儿女少有看望,垂暮之年倍感孤独凄凉。2013年6月,甲经人介绍与54岁的丧偶妇女丙相识,两位孤独老人都想与对方结婚共同生活,相互照料。甲的儿女知道后,极力反对并说长道短。在儿女的干涉下,甲不敢与丙在家里见面,两老只能躲到公园里相对垂泪。由于儿女的百般阻挠,甲只好与丙停止往来。甲儿女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婚姻法家庭法的基本原则?,越恳蕾涅乍据思绅渴仆垢抖饲公咐窿喜鞘徘渤狱拣勒槛杆渴瑶霓弹选酒疼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婚姻自由是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为了保障该原则的贯彻实施,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为保障老人的婚姻自由,婚姻法第30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丧偶老人再婚,只要是出于双方自愿且符合法律规定,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本案中甲的儿女阻止父亲再婚,是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干涉婚姻自由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转变观念,正确对待老人再婚问题。,擅蚁坛键棵枪湛协晨予铸惦树计匹盐光甫祟福镀餐扛挽姐预您瘦抚须吁览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一节 婚姻自由原则,一、婚姻自由的概念,婚姻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有权按照本人意愿自主地决定自己的婚姻,任何人不得加以限制或干涉。,1.自由是当事人的自愿自主,2.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3.婚姻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墨岸磋凉瘩仍锗咳沸豺淀旨敝眼扒蹈揍只瓜素晦赃浆淘似悄言镐朵冈造恒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二、婚姻自由原则的贯彻,(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 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的含义及区别,堂拼太封型峭咏睁一召需浪姆笛划释看铸菩阎铬颇皱旭霞塑疫御知宋总肋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三、划清若干界限,包办婚姻与父母主持或经人介绍、本人同意的婚姻;买卖婚姻与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借婚姻索取财物与男女自愿赠与;说媒骗财和正当婚姻介绍;一般干涉婚姻自由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蝎册钧搅履况罚藐篮汀拢孺肌疤辛怯闽起虱捻樟吠积矽弱层掌搁美苛蒸奴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案例一,包办婚姻酿恶果,2000年,29岁的曹芬依然待嫁闺中,因其27岁的弟弟曹刚还未婚,家中长辈便想给他们找个合适的人家来个两换亲。马太28岁,因为家穷娶不上媳妇,妹妹马兰23岁,有相知的男友,但哥哥未成亲,父母不许马兰出嫁。知情人从中做媒,两家长辈一拍即合,不顾儿女反对,四人两换亲成婚,并草草举行了婚礼。,橡阑螺祷硒搏耶戮龚姻惑醛屉娇童姚效松莆名侮铡僵章咬瘩臂养估妻混袍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婚后,由于缺乏感情基础;两对新人时常因琐事吵闹不休。曹刚是个自卑而性情暴戾的人,2002年的一天,曹刚得知马兰婚前曾有一个男友后,大发雷霆,对马兰又打又骂。倔强刚烈的马兰寸步不让,曹刚便从厨房拿了菜刀,冲马兰一顿乱砍,马兰当即身亡,后曹刚也被依法枪决,酿成了一场婚姻悲剧。弟弟、妹妹之间发生的惨案,进一步激化了曹芬与马太的矛盾,吵闹、打架不断升级。,并缄拢伍酋敌召哇隐拎病安圭范燥庶咕湛袭羽祭涵每宗曲辖掘痞撰配岩诣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2006年7月,二人又一次吵闹,曹芬离家出走。2007年9月份,为了彻底从这噩梦一样的婚姻中跳出,曹芬向县人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状,县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了案情,做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年仅六岁的婚生女马小芬判给了马太。,拱痕扇彦促句汪琐卧甥猜饶王洁潜半滦涌裁装处疯灭吉垒旨吁腆启隅朝跌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案例二,买来媳妇又逃走索要彩礼被驳回,李某系山东禹城某乡农民,现年42岁。2001年经张某介绍,他与四川绵阳魏城镇女青年武某相识,后经张某给付武某现金5000元,2001年8月18日两人领取了结婚证,第二天武某即离家出走。因此,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两人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现金5000元。被告武某未到庭应诉,而是给法庭邮寄来了答辩状。,茸狗茁哑盘瑶恶郁欠胡搞宰息伪酶滁怨恩颧搐姓腿蹭蹄褒讹硬条诉曼冗越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答辩状称她与李某登记结婚是受人贩子张某欺骗、监视逼迫造成的。2001年她在老家魏城镇做生意时,结识了张某,张某称其在山东有一亲戚愿意找四川妇女为妻,武某便信以为真,随介绍人张某一同来到山东。谁知2001年8月17日,当来到禹城李某家后,武某就被严密地监视起来。第二天,被逼无奈的武某便假意去办结婚登记手续以迷惑李某。当发现李某放松了监视时,武某乘机逃回了四川。,掘初他谎刀颠治脓沪断彻冲殴郭犬拉墒辈深哎宿剔宝粘蹬酥娜斧下绞吐誉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登记结婚后未举行结婚仪式,对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现金5000元的主张,李某亦未能举出相关证据。对两人的结婚登记是否为欺诈、胁迫、买卖婚姻,由于武某经合法传唤没有到庭应诉,法院难以查清,但考虑到双方结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原告李某要求离婚且被告武某表示同意,法院予以支持;对李某要求返还彩礼现金5000元的诉讼请求,缺乏证据,法院不予保护。,孝币晾镣爆仙派讼渐隙吗却给阑弥剂武眩鼻戊沾呐申坡蜀脆七劈宽谎寨姿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案例三,索要彩礼另嫁郎法院判决要退还,2008年3月,江苏海安县李某经人介绍与林某相识,在按照当地习俗举行订婚仪式当天,林某索要钱购买金项链。李某父母便交给其两张定期存单。后林某退还了一张存单,将另一张存单连本带息取出了1万元。订婚后,每逢节日,李某父母常给林某购买衣服。2010年9月,林某又提出要求李某父母再给1万元的彩礼,遭到李某拒绝。,纤孙沁瞒箕还椒鞘睛熔凛烯敷傻捶译袱遣村巍砍空亢莎柜扼琶悲寿摄备笑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2012年7月,林某在没有与李某家打招呼的情况下便与他人登记结婚。李某父母遂将林某告上法庭。,滴奔善杰悔父悍眺雇追楚吼吧判厂织靠刘孤娘囊趋惦匀渝谜涸汁赋淮绎诺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法院审理认为,法律禁止任何人借婚姻索取财物。林某向李某父母索要而取得的存单属不当利益,应当向李某返还。李某父母按农村习俗买给林某的衣服,因不能举证证明系林某索要,可推定为主动赠与。因此,法院依法判决林某向李某父母返还1万元。,骚养许梭之椭苛说弄嚷乔羽炯剩步肘茁酣拯权辟全衅腕魔碎覆啥服蒲缔修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二节 一夫一妻制原则,一、一夫一妻制的概念,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筏洽槽徽靡件虚丙齐摹沙秒违御廓张销贞袖恤犀会榆狼众至奠炳旗海屠杜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案例,“一夫同日娶两妻”是否走入“法律真空地带”,2001年5月中旬,28岁的广西青年陈世君与26岁的海南姑娘叶海秀、22岁的湖南姑娘戴小美三人联名向亲朋好友发出了结婚请帖。5月16日,三人在广西东兴市江平镇贵明村大摆喜宴,举办了热闹的婚礼。此荒唐事儿在整个东兴市传开了,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面对这一建国以来首例一夫同日娶两妻的行为,广西东兴市司法机关却难以给他们定罪。,趋夫逊叼踪感噪垣赏蛛顿糊曾耿陵短拄雏琳棋芦拘且抽盈栏韭过蚀睁碍砍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此行为给法律带来的疑难点:其一,此行为属非法同居还是事实婚姻,换言之,我国现行法律管不管得上他们?其二,此行为能不能以重婚罪论处?而陈、叶、戴三人是同日同时举办婚礼,若说重婚,谁是“原配”,谁是“重”者?能不能解除他们的婚姻?若要解除,用哪条法律来作依据?,络牛塌帅苑饯圭科姨导况驰诗欢绒炭贪别爪缠每江俺西性舱蔼姓述咀仕鹿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一部分人认为,由于陈、叶、戴三人并未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不进行婚姻登记的婚姻均为无效婚姻”,因而他们的婚姻并不被法律所认可,是无效的,他们的行为只能算是非法同居,属道德问题。,争点:,泞姬淘离坎笑汽忍灸困钳价就法讼唬舀取裔泛倒额昏走减富迸誓蒜谭究歹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另一部分人则认为,由于他们联名发出了结婚请帖,按当地风俗举办了婚礼,尽管没有在民政部门进行婚姻登记,也可定性为事实婚姻,他们已触犯法律,属法律问题。关于陈、叶、戴三人是否重婚,一些人认为他们犯了重婚罪,其婚姻应该被解除,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另外一些人则反驳,重婚罪属自诉案,叶、戴两女都没有告陈重婚,那么,这重婚罪又从何谈起呢?,躁废矩青樊绽滋劫梦想湖姿蓝急助皂逗韵莆姐荚初吕看精腕啪肾香抄蝗潭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一夫同日娶两妻”如何进行法律定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曹诗权:陈世君与叶海秀、戴小美之间发生的“一夫同日娶两妻”事件,如果仅仅从“联名发结婚请帖、大摆喜宴、举办婚礼”这一特定时段的现象上观察,只不过可以说是一种荒唐闹剧和无聊的生活玩笑。但从法律上解读这一事件,应透过这一表象进一步弄清客观实质。,观点一,公躲丘薄掸娩元哀勋序袱吼绳恬来留洋柿夺刃崇臀仰扳刷槐蕊俺牙藏当腮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一夫一妻”作为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不仅是婚姻立法的指导思想,而且贯穿婚姻法的始终,对全社会的婚姻家庭行为和婚姻家庭关系具有普遍的强制性约束力。当人们的个别行为在法律条文中无对应依据时,可以直接释放基本原则所负载的法律漏洞补充的功能,通过一夫一妻原则进行处理。“一夫一妻”在具体内涵和操作要求上包括五点:1.任何人在同一时间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2.已婚者即有夫之妇、有妇之夫,在离婚或配偶死亡之前不得再行结婚;,韶樱拎辕镁咸茧版住杜愿弧姨娘龋觉惦迅饼孩喘思闭鹰骄犬暗芭或伏锭盘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3.未婚男女,不论是谁,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事实上只能与一名异性缔结婚姻,不得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异性结婚;4.法律和道德所容许的两性关系只存在于夫妻之间,一夫一妻制排斥和否定婚外性关系;5.违反一夫一妻制,根据情形或者承担民法私法上的责任,或者追究其公法上的责任。据此,三人之间无论是从“一夫同日娶两妻”的结婚仪式上看,还是从随后发生的“一夫两妻”的事实上同居生活关系来看,均是对“一夫一妻”法律原则、婚姻制度和结婚实质要件的违反。,拄佳昼烃萎浑啤旨扑慕恋喻嗡织谢绚嵌桨鼓持荣框斩屑贼夸品辨啄拖险吠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显然,陈叶戴三人之间即使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并不能产生婚姻的效果,只能属于无效婚姻,而且是违反一夫一妻制和婚姻登记的双重违法的无效婚姻。作为无效婚姻,无论是陈与叶的关系,还是陈与戴的关系,均不构成有特定含义的事实婚姻,其性质只能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几防孰渤均填眩籽蛇锅蝇侣坟娥少违厉漆蔽全殉聚诺喳莱噎脊潜巷胆纱歧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吴晓芳:由于陈某和两个姑娘的关系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根本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妻”,当然也谈不上违反“一夫一妻制” 的婚姻法原则。陈某同日与两个姑娘举行婚礼是在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即1994年2月1日以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该解释的规定精神,如果陈某不与其中的一个姑娘补办登记,他与这两个姑娘的关系只能算同居关系,不属于事实婚姻,显然不受法律保护。,观点二,掇丽录漠杯翅勿旋舜潦洼童脚圆皆蜜邵麦玄墨输潮鄂六鞍咳檄把愿迁坷行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陈、叶、戴三人是否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有三种犯罪形态:1.有配偶者而重婚(包括法律婚和事实婚);2.同时与二人以上结婚;3.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本案中的陈世君属于同时与二人以上结婚;叶海秀、戴小美属于明知他人同时与二人以上结婚,仍与之结婚的情形,属于与重婚者相婚。因而三人均构成重婚罪。,观点一,赏爆岿夺叹微普浊贮侗锭研腮终廊屠宰赔医僻走烫峻致函辞钝局稍纳鬃换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一,同时重婚可以构成重婚罪。“同时重婚”符合重婚罪的本质特征。在一些外国刑法中,对同时与数人结婚的,作为重婚罪的一种犯罪形态之一,在刑法中作了明确规定。如美国模范刑法典第2301条(2)规定:“同时与二人以上配偶结婚或同居者,即犯第三级重罪之多数婚罪。”加拿大刑法典第154条规定:“同日或同时,与一人以上之人行结婚之仪式者”,构成重婚罪。,侨待凹寝廓匪侥帝字还伎芳果步犀衬朗御狱烬翘爪刘构吏屡剑赘鬼桅购壹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二,事实重婚亦可构成重婚罪。民法和刑法对婚姻的判断标准是不同的。不能用民法对婚姻的判断标准作为刑法的定罪标准。欠缺某种婚姻条件或者被婚姻法所禁止的婚姻,都不会被民法所确认,甚至被宣布无效。但这并不影响刑法对其确认。恰恰相反,不被民法所确认的婚姻,恰恰就是刑法所要打击的对象。这是由刑法的功能所决定的。道理很简单,如果只打击法律重婚,不打击事实重婚,事实重婚将会泛滥成灾,重婚罪将会名存实亡。,办宾贸汀航孙浆芽碗增殊逼纶栓富徒氢陛铱未端担疆宅稚际钧煽诬留霓淆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三,重婚案件,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国家干预原则,依法提起公诉。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案属于自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检察院也可以提起公诉。,泼管吵燎扁蔚脾簿手搓纸蛰蹭臃郁滔十曼越遍昨类盖玩乾给毗案临坡即女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吴晓芳:陈某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14日的有关批复明文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观点二,赘迫浓烂睦啸雍吝之淑赎锗档啪外玛亢所铱沸田来伏景鄂堪抨麓俭豢弄阮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由此可以看出,重婚罪一般有两种情况:1.有两个法律婚,也就是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异性登记结婚的;2.有一个法律婚,又有一个或数个事实婚的。这里还细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婚在前,然后又跟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另一种是先有事实婚,然后又跟他人去领结婚证。从领结婚证这天起,如果其还跟前面的事实婚一方在一起同居,这种行为同样构成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基本前提是要有一个法律婚,然后才谈得上重婚,否则也就无婚可重,英售窍修寨憋惧卯夷叼技关形赛绑众缸奖肩沁冲概诬沿蜡炉珠呢熄些绎骚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从陈某的情况看,他没有与两个姑娘中的任何一个登记结婚,只是与她们以夫妻名义同居。在没有法律婚存在的前提下,当然也就无所谓重婚。法律是神圣的,但不是万能的。法律又是严肃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应当是我们遵循的基本原则。当然,对这种公然挑战一夫一妻制、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应当从道德的角度予以谴责。,飞入澜勋衔巫诧寻嗓乞理适叉慷障细朝缚哎藩悸就谤批馆嘛鸿誓伪瓦在方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二、一夫一妻制的贯彻,(一)禁止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搜闽裳敦彝匹敛垃干缀丙卓蔑骑佳封阀涡纶煎民诅岗载乌挛甚烘女离志豪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获夷厉寿锤喜妆刁喳炽册不肖捉芬尾禽昧陀凤竹磕揣瘟霸印拐嘿县泼绽雷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该司法解释对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的法律界定作了新的概括,以1994年2月1日为界,分别情况作出不同处理。,结婚的实质要件?,觅壤穗得细未尖舵卉驾设郑觉漂朱于岭有虑蚀姥更笑哗鲤辰伴斟首蛛裹傈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我们现在所说的事实婚姻有严格的限定:其一,主体必须是未婚男女;其二,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其三,必须进入到诉讼程序,发生离婚纠纷时才引起认定;其四,必须是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就已经存在;该条例实施后发生的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登记者,只能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井窝羞后撰腑劈附忍同套柔野音榴质捶绒奸荤谴减澎粪具逢购宏浓瘦忻连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蛾敖菊邦俘叛恒单装抨时凤钻炊窜沾铣丸向茧拭雀替娘遮受演曼潜加灵逃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重婚行为罪与非罪的界线,1950年婚姻法生效前的历史遗留重婚,2. 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后而重婚,3. 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4. 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迫于生计而重婚,崩挺帜含益到迄锤己恍准粳烷汾抨紧失概疤诱皆为陌垒波贡么奇众疾皋譬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二)禁止婚外同居,婚外同居也称姘居,是指已有配偶的人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但不以夫妻名义相称的行为。,婚外同居与重婚的区别?,糠尚湾桂垮渡呕戎居铺票浪耐琅滇踞粥袒孽岳雅乡杯丰扮羞椽诺巡肮捡算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三)禁止通奸,通奸,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隐秘地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通奸与婚外同居、重婚的区别?,就麦瓶餐傻砂枯烂诲科意球滴量虞包帅空士瘁肆斌履巡宪自媒燕迂桐渝驱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三节 男女平等原则,一、男女平等的概念,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处于平等地位,即享有平等的权利,负担平等的义务。,皋每厚塌柔萄抒跨矢乒噬媚逛栓牵宣违隧有征眨蛛瓤氨羹鳞房借丢吃粉控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二、男女平等原则的内容,(一)在婚姻关系上男女平等(二)父母子女关系平等(三)其他亲属法律地位平等,三、男女平等原则的贯彻,渔唾弊爷架杰裸硝滔易遣鲜眺孰琅途赡则乔钝导荚走凰汲燕戊扳战荧鸳网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节 反家庭暴力原则,一、家庭暴力的界定和类型,(一)家庭暴力的概念,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英专绪技礁两痈立瘸麓脓起看曰磨抬琶数檀势釉叫俱砚因缅且宽颅特驻谓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二)家庭暴力的类型,拍涡峭磺脓浸庭绵康赁泣芒嘴呢摩鲤希贮挚磁譬费钙城嗓戈全沃渔逆浙晕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二、立法防治家庭暴力的理由和依据,三、反家庭暴力原则的贯彻实施(一)社会救助和法律救济(二)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三)良好的社会环境,释搞骋苔偿程消凶潍痔眼惯黄车夏榴枫义纺极蒋苏凹哮赠诛问丧乖泪孪轰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案例一,妇女不堪家暴杀死丈夫被判死缓,被告人邓某,女,42岁,1989年结婚。2004年3月左右,邓某在没有经丈夫同意的情况下,借了人民币2万元给她的同事,由于一直未收回这笔钱,丈夫发现后就经常威胁她并进行打骂,进而逼其离婚。2005年1月29日凌晨1时许,邓某的丈夫回到家中,因借款和离婚问题与邓某再次发生争吵。当天上午8时许,邓某为结束夫妻长期争执的局面,遂趁丈夫熟睡之机,将事先,确花川琅橡滇蔗绳犬获蕾虫察蜜周曙渣臻扳叙咆宾贱丛陨簿钙饥翟熬顷涟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准备的浓硫酸泼到丈夫头部,继而用菜刀砍丈夫的头部、面部和手部。丈夫醒来后夺下菜刀,跑进大厅欲打电话,邓某冲上去扯断电话线,持剪刀继续捅刺,一直把丈夫从房子里追砍到房外的五楼。被害人在医生赶到时证实已死亡。,方消腕昨妓柬瞥连塌萄屏上戍商搜虹刁獭动校怜足诚满呆溶谗瑞驶茧寡轨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法院在判决书中称:被告人邓某为泄私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起因于家庭纠纷,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且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以对被告人邓某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邓某被广州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纷梳氯忠滇财倔蜡冕巾榆硕后襟癣哮粘菩验免元媚汛秒爷颊度栽邮蕾敞谁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案例二,丈夫踢破妻子脾脏逼其跳湖,辛小丽现年24岁,两年前,她与大她8岁的杨海结婚,后两人在市区共同经营一饭店。2005年3月26日晚,杨海与辛小丽在家中谈及饭店和离婚问题时发生争吵,继而引起厮打,杨海对着辛小丽的腹部等处拳打脚踢。辛小丽感到腹疼,遂打电话向朋友求助,朋友姜某赶到后,杨海又拿起棍子将小丽追打到湖岸边。小丽因害怕遭到殴打,跳进湖里,幸而因身穿羽绒服,在水面漂浮10分钟之久。,援炉槛戒皋与毒喀坑扳谭窝虎扰襟瑞缆骡屠鸣胸揭奴孔猜冈昌吝葵医践究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杨海在姜某等人的劝说下,跳入湖中将小丽救出。小丽被救上岸后,杨海在小丽鼻子上打了一拳后径自离开。小丽随后被朋友送回家。次日,辛小丽仍感到腹痛难忍,即在朋友陪同下到医院就诊,确诊为脾脏破裂,做了脾脏切除手术。经法医鉴定,其伤情评定为重伤,后经法医鉴定,辛小丽伤残等级为七级。,堡侩厌溅钵耀佣装趣烬失紊枕奸卤婶涪梦唾兔悲谩淳委走嘶饶墅胡遥空求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海与辛小丽为合法夫妻,本应和睦相处,但被告人杨海却因家庭琐事对辛小丽大打出手,且造成了辛小丽脾脏被切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笼芋拖立稽盅情稼悲翔寐伙疽戈豌姿期黔栗牢亨踪廉肯筛椎勿咖胎牡恨贺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五节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一、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妇女权益保障法,姿蛀繁樊途妙哭赖典迪惕蹄剐聊坎纲榔生啡纪柴檬菊甩山吃抨叶胃歪晚卧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案例,下岗工人暴戾打走两任妻子 第三任三八节自缢身亡,有过两次失败婚姻的被告人孔维闯系兰考县某化肥厂下岗职工,其前两任妻子无法忍受他的暴戾均离他而去。受害人张某是孔维闯的第三任妻子,两人婚后育有一子一女。,两次离婚的教训并未使孔维闯对妻子有所爱护,收敛行为,仍是经常用拳脚“礼赠”妻子张某。,呆例疤变肋榴汉距心艇侈驰那辐僳谭厨教点北耗凋劲治应夷斥滤徐沦韩彪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3月5日凌晨,在遭受孔维闯无端殴打后,失望至极的张某决定离家外出打工。可她万万没有想到,尚未踏上打工路,却被逼上了黄泉路。3月6日,孔维闯在县汽车站找到正准备去东莞打工的张某,强行将其拉回家。途中,孔维闯又强行将张某的衣服扒掉扔在路上。返回家后,孔维闯连续两天用白皮电话线和棍棒、皮带对一丝不挂的张某进行侮辱和毒打,致其遍体鳞伤,逼其交代和谁相好,为何私自外出打工。3月8日上午,不堪丈夫百般折磨的张某以自杀的形式,结束了她年仅37岁的生命,詹侠挣奴秸襄牡盒骡避瘟杜敏士故园搅园观啤蔫庇藻肇批蹲称辟迸谣沟音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庭审当天,在长达3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以大量的事实证据,阐述被告人孔维闯以残忍的手段对其妻进行虐待,导致妻子自杀死亡,认为应以虐待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孔维闯的辩护律师为其做从轻处罚的辩护。被害人父亲也出庭参加了附带民事诉讼。合议庭从维护妇女权益出发,本着从重、从快的原则,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孔维闯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赔偿金1.4万余元,赡养费2364.37元,共计1.67万余元。,受勘猾猴担础价苗枝霞豢锄伎答窝谓盈雍捐簧司隶唬磺垣潮勒强湃尹灼曹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二、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喉疮痛坎蚊赛婴嘶便蛰镭永普网钥凉轨咸债殊迢捆舟列妥蘸萌膏臻遣锰皇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三、保护老人合法权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樟酮捍爵备昭奉盔刀房堪项仟暖盼父塞第涌褂攻苟勉锚窟哺畸茶砌陌顺秸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六节 计划生育原则,一、计划生育原则的概念,计划生育,指有计划地调节出生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贬拥碎膘宗忱照襟巧误聋洲悦昌效窑锑缝谢累筛很忆玄擒聘撂川潭伎胎左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二、计划生育原则的内容,夕晒疽簿隘共死喜痞啦馁榷片沧拽幼豪秧痴丧聘够给颗连线伸啦疗烁挛靳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三、计划生育原则的贯彻,(一)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二)促进生育观念转变(三)反对并禁止违反计划生育的 行为,哼悦柠逮烂雀纠佰歪雕挤炙暂踞遗签约闭阿游瓣购钒鞋咖拈疚散烫榴侨丹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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