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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官科医院卷帘门采购招标文件8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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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官科医院卷帘门采购招标文件810.docx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异地扩建工程卷帘门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15500907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异地扩建工程卷帘门采购建设单位: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招 标 人: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5年 月总 目 录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0第三章 技术规格.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投标格式.六章 资格证明文件. ii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异地扩建工程卷帘门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15500907)招标文件招标编号:15500907投 标 邀 请 书投 标 邀 请 书日期:2015年月日招标编号:155009071. 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伴随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异地扩建工程医疗综合楼、后勤综合楼卷帘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卷帘门工程测试、加工制作、安装、验收和交付使用。以上货物及其安装、检测等分为1个包件,授予一家中标单位。2.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投标人应为正式投产五年以上的卷帘门专业制造商,注册资金5003000万元以上;(3) 投标人应在上海地区设有固定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构;(4) 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财务能力,在最近三年内无亏损(以年度财务报表为准);(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未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3. 潜在合格投标人可从2015年 月 日2015年 月 日每天(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6:3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请按下述银行信息汇款,并将汇款单及相关联系方式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方。投标人须承担招标文件的到付邮费。4. 本项目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将根据投标人提问的情况而另行安排并提前通知。5. 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 月 日14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会议室。6. 兹定于2015年 月 日14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招标人: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联系人: 李罡电话号码:021-34790381-811招标代理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邮政编码:200040电话号码:021-62791919×171、185传真号码:021-62791616×171、185电子信箱:xujianping联系人:徐建平、郑宏珉邮购招标文件及提交保证金帐户信息:帐 户 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曹家渡支行帐号:215080920510001第3页 共111页招标文件招标编号:15500907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分 目 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投 标 人 须 知9一、总则91适用范围92合格的投标人93投标费用9二、招标文件94招标文件的构成95招标文件的澄清96招标文件的修改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7投标语言108投标文件的构成109投标函1110投标报价1111投标货币1112资格证明文件1213证明货物及服务合格性的文件1214投标保证金1215投标有效期121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17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发送1318投标截止期1419迟交的投标文件14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五、开标与评标1421开标142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423投标文件的澄清1524投标文件的初审1525不合格投标的判定1526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16六、授予合同1727合同授予标准1728合同授予前的审查1729招标人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1830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投标的权利1831中标通知书1832签订合同1833履约保证金1834招标服务费18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2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11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异地扩建工程卷帘门采购本项目为法定招标项目22.1招标人名称: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招标人联系人:李罡 32.1招标代理方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方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招标代理方电话:021-62791919×171、185招标人传真:021-62791616×171、185招标代理方电子信箱:xujianping招标代理方联系人:徐建平、郑宏珉45招标文件澄清提问截止时间:2015年月日12:00时(北京时间)标前答疑会时间:另行通知标前答疑会地点:另行通知51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前汇入下列银行帐号:帐 户 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曹家渡支行帐号:21508092051000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RMB 200,000.00)。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15.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716.1投标文件套数:1套正本、4套副本和1套电子文档(含投标文件电子档及电子报价文件)817.2投标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异地扩建工程卷帘门采购招标编号:15500907 投标文件发送至: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会议室918.1投标截止期:2015年月日14时(北京时间)1021.1开标日期及时间:2015年月日14时(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会议室11其他1.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为: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经核准的投标报价(指纠正了计算错误、考虑了报价缺漏项及折扣或涨价申明后的投标总价,简称核准价格)超过投标控制价的,将直接作废标处理。2. 请投标人按随招标文件发给各投标人的电子报价文件来填写投标报价。投标人在完成了填报工作后可以直接将其打印出来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的报价文件(excel格式)并保证其中的内容与其纸型投标文件的内容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纸型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12投标报价方式按附表门窗采购报价文件格式进行报价,并按要求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本工程属单价包干性质,投标单价必须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装费、检测费、试验费、产品保护费、材料税金、以及满足业主进度要求所需的赶工费和满足政府文明施工要进行的相关工作费用等。投 标 人 须 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列项目的招标。2 合格的投标人2.1 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2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才能参与本项下的投标。2.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书。3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的构成4.1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 采购清单第三章技术规格附件1 招标图纸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投标格式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章节、条款、格式、图纸、附表和附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属于投标人的风险。根据本须知第24.3条的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5 招标文件的澄清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下同)通知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招标机构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间之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5.2 招标人将组织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应按规定参加,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5.3 如果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涉及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原先所发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书面答复为准。6 招标文件的修改6.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了修改通知。6.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 投标语言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8 投标文件的构成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和技术两部分:商务部分包括:(1) 按照本须知第9要求填写的投标函;(2) 按照本须知第10条和第11条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3) 按照本须知第12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4) 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5) 按照第五章格式出具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6) 证明投标符合招标要求或提升投标竞争力的其他商务资料。技术部分包括:(1) 施工组织设计;(2) 按照第五章格式出具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3)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提供网络图或横道图);(4) 业主人员培训计划;(5) 售后服务计划(包括质保期后的维保合同);(6) 主要的产品样本或技术参数说明;(7) 证明投标符合招标要求或提升投标竞争力的其他技术资料。8.2 投标人应提供载有全部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使用复印件和印刷文献的除外)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该光盘的密封、标记和发送应符合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9 投标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投标函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10 投标报价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电子文件采购清单,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综合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填报的单价应为完成每一计量单位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一次性闭口包干。10.2 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招标人不会因此增加合同价。10.3 投标人不得将可能影响投标产品主要功能或性能的标准配件或随机备品、备件列为选购件,否则将不予认同,在评标时仍将把这部分价格计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之中。10.4 投标人应根据清单、技术规格要求和投标人自身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如果有)、工具、人工、管理、设备、材料、所有试验、检测、安装、调试、交叉作业导致的工效降低、赶工等措施费、人员培训、技术资料提供、保险、保修、缺陷修补、系统维护、成品保护、利润、税金、各项合同责任和风险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10.5 投标人不得将从第三方采购设备的随机备品、备件列为需要另行收费的备品、备件,否则在授予合同时将从授标对象的投标价格中扣除这部分费用,但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10.6 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委员会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评标。在任何情况下,分类报价方式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任何合理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10.7 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非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按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 投标货币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RMB)报价。12 资格证明文件12.1 按照本须知第8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2.2 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应能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满意。12.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13 证明货物及服务合格性的文件13.1 按照本须知第8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证明其按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合格性,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证明文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如果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给出了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或者参照的牌号及分类号,则它们仅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的标准、牌号和(或)分类号,但这种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的相关要求,并能使招标人满意。14 投标保证金14.1 投标人应提交一笔金额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4.4条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4.2 开标时,对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4.3 招标代理方将在中标合同签订或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天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应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14.4 当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投标人在其投标函中声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4)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根据本须知第3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5)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根据本须知第34条规定提交招标服务费。14.5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收取和退还规定见所附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15 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人的投标应从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人可征得投标人的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6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6.1 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8条的要求,准备1套投标文件正本和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套数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均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将以正本为准。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轻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档案墨水书写或用打印机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也可用复印机复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16.3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人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加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规定。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件(如产品样本等)外,正本投标文件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16.4 除投标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和盖章。16.5 投标文件副本的上述签名及盖章之处既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署,也可以通过复印将上述签名及盖章复制到副本上。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发送17.1 投标人应制作密封袋,如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分册装订,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密封,电子文件光盘一份随商务部分密封。17.2 封袋上应(1) 标明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中注明的投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并注明“在 年 月 日 : 时(北京时间)(填入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和(2) 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中说明的地址发往或送往指定地点。17.3 在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在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时,能原封退回。17.4 如果封袋未按第17.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招标代理方和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方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8 投标截止期18.1 招标代理方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18.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可以按本须知第5.2条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与投标人之间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9 迟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7.3条和第18条的规定,招标代理方将拒收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方。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第16条和第17条的规定进行签署、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信封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20.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0.4 根据本须知第14.4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见本须知第18条)至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在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1 开标21.1 招标代理方将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2 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启封。21.3 开标时,招标代理方将当众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折扣声明、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声明才能在评标时予以考虑。21.4 招标代理方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应包括按本须知第21.3条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2.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方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2.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方和(或)评标委员会的评委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23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或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代理方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4 投标文件的初审24.1 开标后,招标代理方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的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4.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或减轻了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4.4 投标人简单地复印或照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有可能导致废标。24.5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报价是否有计算上或表述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将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符时,将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为准修正总价,除非单价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位;(3) 当各分项货物或服务的总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符时,将以各分项货物或服务的总价之和为准修正投标总价。24.6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4.7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范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关名次排列。25 不合格投标的判定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判为不合格,不再进入详细评审:(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出具保函的银行或投标保函的格式不符合本须知第14条的要求;(2)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授权书;(3) 未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 投标有效期不足;(7)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加注的条件)作出响应;(8) 货物的交货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9) 质量保证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0) 所有报价缺项导致的评标价调整超过了投标总价的百分之十五(15%);(11)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2) 无详细的投标报价表(包括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报价文件);(1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1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部件样品;(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26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6.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和25条的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6.2 整个评标工作将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将按有关规定执行。26.3 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26.4 详细评审的评审要素、主要评审内容和评审分值如下:序号评审要素满分分值主要评审内容1价格70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经核准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价格分的计算作了调整与防火门保持一致下浮5%为评标基准值。各投标单位经评审的商务评标价与基准价一致,则得满分70分,然后根据以下规定,分别算出各投标单位(异常报价的投标单位除外)的商务标得分(商务标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最小计分单位为0.01分,直线插入法): (a)经评审的商务评标价每高出基准价l,减1分,最低减至60分:(b)经评审的商务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减0.5分,最多减至605分; 2卷帘门的技术参数、配置等20(1)卷帘门技术参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0-58分(2)卷帘门是否能够圆满实现预期的使用功能。0-3分(3)卷帘门各项技术性能保证值的水平。0-3分.(4)卷帘门的安全性、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是否科学0-3分。(5)材料部件的品质。0-6分3施工组织设计及售后服务4(1)施工组织设计0-1分(2)免费维保期。0-1分(3)免费维保期内售后服务计划。0-1分(4)免费维保期外售后服务计划。0-1分4企业实力和资信6(1)财务状况。0-2分(2)资信等级。0-2分(3)类似项目业绩。五年内1000万元以上业绩每个0.5分,共计最高得2分。注:第24项评标要素的评分标准为:(1)情况好的得满分分值的90100%;(2)情况较好的得满分分值的7590%;(3)情况一般的得满分分值的6075%;(4)情况较差的得满分分值的060%。.26.5 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26.6 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有利于招标人为原则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26.7 根据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序,并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六、授予合同27 合同授予标准除本须知第30条规定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满意履行合同义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8 合同授予前的审查28.1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28.2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29 招标人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及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30 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投标的权利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的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一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1 中标通知书31.1 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代理方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中标人。31.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32 签订合同32.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五(15)天内与招标人商签合同。33 履约保证金33.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五(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其格式应为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或其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格式。33.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2.1或33.1条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有权取消原中标决定,废除该中标通知书,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4 招标服务费34.1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同时,应与招标代理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签订“招标服务费支付协议”,其格式应为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或其他招标代理方可以接受的格式。34.2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五(15)天内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修改)所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向招标代理方支付招标服务费(如按上述规定计算的结果低于人民币1万元的,则招标服务费按人民币1万元计取),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该项费用。投标人如对该收费标准不清楚,可向招标代理方咨询。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2014版,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重要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凡是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委派代表到本须知第1条的指定地点办理投标人基本账户备案手续:(1) 首次参加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项目的投标;(2) 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修改后首次参加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项目的投标;(3) 之前虽然参加过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项目的投标,但在本新版须知出台后首次参加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代表在前来办理基本账户备案手续时,请务必携带好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所提供的原件备案受理人员在核对之后将退还,同时留存复印件。如果投标人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办理过基本账户备案手续,可以拨打招标文件中注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的电话进行咨询,以避免因此而导致投标人的投标在评标过程中被评标委员会否决。1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2) 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 账号:215080920510001(4) 查询电话:021-62791919×1432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和时间(1) 地点: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1401室(2) 时间:中国境内每个法定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9:00时11:30时和13:00时16:30时)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3.1 中国境内的投标人可以采用网上支付、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支票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为提高效率,鼓励投标人用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3.2 中国境外(含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下同)的投标人可以授权中国境内的某单位采用本须知第3.1条所列形式代替其提交投标保证金;也可通过一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信誉好的银行直接开具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含备用信用证,下同)。当采用前一种方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附有格式如本须知附件所示的授权书。3.3 当投标人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时(前提是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声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的一方或多方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对于施工招标项目应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或联合体的各方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对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具有约束力(即只要有任一联合体成员在投标有效期内申明退出联合体,或在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不退还全部投标保证金)。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上述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中明确申明,否则视为接受。当由联合体的牵头人以联合体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本须知中提及的投标人均指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3.4 对中国境内投标人,当采用网上支付、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此类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保证金,相关投标也将在评标过程的初步评审阶段被评标委员会否决。为此,对于首次(包括基本账户修改后的首次以及在本须知启用后的首次)参与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务必在提交投标保证金之前派代表携带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本须知第2条的指定地点办理基本账户备案手续。3.5 当投标人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保函的格式应采用招标文件中所附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或者采用事先为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保函的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保函的申请人应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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