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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2年第二次修订)》_.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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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2年第二次修订)》_.docx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2年第二次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11月说明及声明4第一章总体要求4一、概述4二、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5三、制度与流程5第二章业务申请与受理流程6一、做市业务申请与受理6二、做市商申请为基金产品提供做市服务8三、做市业务账户报备9四、做市商指定机制9五、主动申请终止做市服务10六、相关材料报送方式10第三章义务与评价10一、评价周期10二、报价义务11三、流动性预先分类13四、评价指标13五、评价方法14六、年度末位淘汰21七、评价调整21八、评价结果的通告22第四章权利、激励与监督管理22一、做市商报价义务豁免23二、做市服务激励23三、终止做市商做市服务24四、终止开展做市业务24五、日常监管25六、违规处理25第五章风险管理25一、做市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机制25二、公司层面风险管理机制26第六章合规和内部控制28一、内部控制制度28二、业务隔离制度28三、禁止行为29附件1:专项检查要点30附件2:做市业务申请33附件3:做市业务人员情况表35附件4:专项检查申请37附件5:提供做市服务申请38附件6:基金管理人认可函39附件7:做市服务专用账户信息报备表40附件8:专用证券账户变更申请表41附件9:申请终止做市服务42附件10:数字证书申请流程43说明及声明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基金做市业务,提高市场流动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基金做市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做市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基金做市业务的总体要求、业务申请条件与受理流程、基金做市商的报价义务、权利、评价、风险管理、合规与内部控制、监督管理等方面。本指南仅供基金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时参考,如有内容与本所基金业务规则不一致,以本所基金业务规则为准。本所将根据基金业务的进展情况,对本指南进行持续更新和调整。第一章总体要求一、概述本指南所称做市服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及本所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以下统称做市商),按照基金做市指引的规定,为本所上市基金提供的持续双边报价等做市服务。本所对做市服务实施差异化管理,分为主做市服务和一般做市服务。经本所认可,可以为本所上市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和一般做市服务的专业机构为主做市商;仅可以为本所上市基金提供一般做市服务的专业机构为一般做市商。本所对主做市商在管理、评价等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同时进行适当激励。二、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做市商应当指定专门的业务部门作为基金做市业务负责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的基金做市业务方案。做市商须配置专门的基金做市团队开展基金做市业务,不得将基金做市业务外包,或交给第三方机构开展。做市商开展基金做市业务须设立交易岗、风险控制岗、技术运维等岗位,并建立备岗机制。基金做市业务涉及风控、合规、清算、信息技术等多个业务和功能支持部门。上述支持部门须设立专门的岗位并建立备岗机制,负责与基金做市业务相关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做市业务风险管理、内控与合规管理、清算、资金管理、技术支持等。做市业务应当与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进行有效隔离,防止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三、制度与流程做市商应当制定健全的业务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流程,涵盖做市业务管理、交易管理、结算、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应急等各个业务环节,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岗位设置。做市商应当制定做市业务管理办法,保障业务规范开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做市业务实施机制、决策流程、授权体系、风险管理、合规与内部控制、考评及问责机制等。做市商应当制定做市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做市业务的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做市业务风险管理基本原则、风险指标设计、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与处置、风险定期报告机制、压力测试的情景设置和分析等。做市商应当制定做市业务应急预案,以应对做市业务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做市业务平稳开展。第二章业务申请与受理流程一、做市业务申请与受理(一)申请条件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专业机构及其子公司,或本所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可向本所申请成为基金做市商。专业机构申请成为本所基金做市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拟申请机构为证券公司的,须取得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许可;2、具备开展做市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技术系统;3、以自有资金开展做市业务;4、制定完备的做市业务实施方案、业务管理办法、风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有关内部管理制度;5、过去一年内未因做市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或本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6、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成为本所基金主做市商的专业机构,除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通过本所组织的专项检查(检查要点见附件DO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基金做市业务相关制度流程、组织架构、方案策略、交易管理、风控合规、技术系统等。(-)申请材料专业机构申请成为本所基金做市商的,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材料:1、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2、做市业务总体性方案、业务管理办法、风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技术系统准备情况的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3、负责做市业务的部门、岗位设置、人员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3),若负责做市业务的负责人和联络人出现调整,应及时报备本所;4、专业机构申请成为主做市商的,还须向本所提交专项检查申请(模板见附件4)。5、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申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做出如下承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材料如有变更,应当再次向本所报送。(三)申请受理本所将根据基金做市指引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机构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备的,本所自受理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于申请成为主做市商的机构开展的专项检查不计入上述期限。做市商申请通过的,本所将向市场公告。取得本所同意成为主做市商的专业机构应当在收到本所通知后及时与本所签订做市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未签订做市商协议的,不得以主做市商身份提供做市服务。若协议内容有补充或变更,须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更新。二、做市商申请为基金产品提供做市服务做市商申请为基金产品提供做市服务的,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为基金产品提供主做市服务或一般做市服务的申请书(模板见附件5);2、基金公司的书面认可函(模板见附件6);3、做市业务专用账户信息报备表(模板见附件7);4、基金产品做市业务实施方案、业务管理办法、风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技术系统准备情况的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如材料与申请成为做市商提交的材料内容一致,可免予提交;5、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做市商提交的做市服务申请文件齐备的,本所自文件齐备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确认,申请人可自行在业务系统查询受理进度。本所向市场公告为特定基金提供做市服务的做市商名单,自公告中载明的做市服务起始日起,做市商可以为申请的基金产品提供做市服务,并接受本所考评,获得相应激励。三、做市业务账户报备做市商提供做市服务,应当指定专用证券账户和对应的交易单元,报本所备案。专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提供做市服务以外的用途。做市服务起始日的前5个交易日内,可通过专用证券账户单向买入建仓。做市商为单只基金产品提供做市服务应使用唯一的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可用于为多个基金产品提供做市服务。为实现期现隔离、加强风险管理,原则上专用证券账户与期权做市业务对应的现货账户应为不同的账户。做市商变更上述专用证券账户的,应当提前5个交易日向本所提交变更账户的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8),经本所确认后实施。未经本所允许,不得变更上述账户。四、做市商指定机制本所可以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申请、基金产品特性等因素,确定特定基金产品的主做市商家数。本所认为为特定基金产品提供做市服务的主做市商数量不足的,可以指定主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服务。五、主动申请终止做市服务做市商主动申请终止对全部或者部分基金提供做市服务的,应当提前5个交易日向本所提交终止申请(模板见附件9)。材料中须注明拟终止的生效时间。经本所确认后,做市商方可终止为相应基金产品提供做市服务。终止生效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不再做市的基金可通过专用证券账户单向卖出。一般做市商原为特定基金提供做市服务,在成为主做市商后为同一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的,不视为主动终止做市服务。做市商主动申请终止对全部或者部分基金提供做市服务的,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为相应基金提供做市服务。六、相关材料报送方式做市商通过业务系统办理各项业务(申请EKey流程见附件10),系统访问地址:。第三章义务与评价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应当符合基金做市指引、与本所签订的做市商协议所规定的做市服务评价指标要求。一、评价周期本所根据做市服务评价指标,定期评价主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的做市服务情况,分为月度评价和年度综合评价。月度评价是每个月(以下称考评月度或月度)对做市商的做市服务情况进行考评。每个考评月度是从上个月21日至本月20日(每年第一个考评月度是从上一年度12月21日至本年度1月20日)。为特定基金提供做市服务的首个月度评价周期内,做市不满10个交易日的做市商不参与当月月度评价。年度综合评价是每年12月对做市商从上年度12月21日至本年度12月20日的做市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二、报价义务(一)报价义务概览考虑到不同类别基金产品在价格水平、流动性等方面的特性差异,本所根据上市基金资产类别设置做市服务报价义务,具体要求如表1所示:表1:不同资产类别上市基金的报价要求最小申报金额最大买卖价差最小平均每笔申报金额最低集合竞价参与率最低连续竞价参与率股票型ETF、股票型LOF20万元1%5万元80%60%债券ETF20万元0.50%5万元80%60%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100万元0.01%5万元80%60%商品ETF20万元0.50%5万元80%60%公募REITs20万元1%5万元60%40%混合型L0F、科创板相关LOF20万元0.80%5万元60%40%(二)指标说明1、最小申报金额做市账户存量买单的总计金额和存量卖单的总计金额,应分别不低于最小申报金额。2、最大买卖价差做市账户最小报价差应不高于最大买卖价差,其中:最小报价差=(最高卖报价-最低买报价)/(最高卖报价+最低买报价)/2)o最高卖报价及最低买报价定义如下:将订单簿中的存量卖单按申报价格从低到高进行累加,直到申报金额累加值满足最小申报金额,则该笔卖单价格即为最高卖报价;将订单簿中的存量买单按申报价格从高到低进行累加,直到申报金额累加值满足最小申报金额,则该笔买单价格即为最低买报价。3、平均每笔申报金额考评周期内做市商申报总金额与申报笔数的比值,包含集合竞价及连续竞价。4、集合竞价参与率考评周期内做市商参与集合竞价天数与交易日天数的比值。其中,做市商做市账户在集合竞价阶段对提供做市服务的基金有申报,即认为参与了当日集合竞价。5、连续竞价参与率考评周期内做市商报价时间与连续竞价时间的比值。其中,做市商做市账户在某采样点对提供做市服务的基金有申报,该采样点即计入报价时间。三、流动性预先分类本所每年6月初和12月初对上市基金按流动性高低进行预先分类,并向相关主体公布。依据过去半个年度(分别为上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5月31日,及本年度6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市场表现,包括日均成交额、日均换手率和申购效率等指标,将上市基金预先分成流动性“高”、“中”、“低”三类。6月初流动性分类结果适用于本年度6月21日至12月20日,12月初流动性分类结果适用于本年度12月21日至下一年度6月20日。其中,以5月31日或11月30日为基期,上市未满半年的上市基金设定为“低''级流动性。例如,基金A于2016年10月15日上市,则自上市日至2017年6月20日适用“低”级流动性;基金B于2016年12月15日上市,则自上市日至2017年12月20日适用“低”级流动性。做市商考评时,按流动性的“高”、“中”、“低”三个类别划分三个评价标准,流动性越高的类别评价标准越严格,流动性越低的类别评价标准越宽松。四、评价指标本所对做市商做市服务的评价指标为时间加权报价差和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一)时间加权报价差每日时间加权报价差计算公式为:时间加权报价差二有效采样点最小报价差14400-无效采样点数其中,有效采样点是指做市账户在该采样点上,存量买卖订单申报金额均不低于该基金最小申报金额。采样时间为连续竞价阶段,每秒进行采样。将每日时间加权报价差进行算数平均得到月度时间加权报价差。(二)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每日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计算公式为:注纤上衿右W矣U泵_有效采样点数-停牌及豁免双边报价义务时间内的有效采样点数或双兄”旧双乡月率一14400停:牌.及豁免双边报价义务的时间其中,有效采样点是指做市账户在该采样点上,存量买卖订单申报金额均不低于该基金最小申报金额,且该采样点最小报价差不高于最大买卖价差要求值。采样时间为连续竞价阶段,每秒进行采样。将每日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进行算数平均得到月度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五、评价方法做市商做市服务评价分为月度评价和年度综合评价。主做市商为基金产品提供一般做市服务的,仅进行一般做市服务月度评价,相应评价结果不计入主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一)月度评价主做市商为基金产品提供主做市服务的,按主做市服务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主做市商为基金产品提供一般做市服务的,或一般做市商为基金产品提供一般做市服务的,按一般做市服务评价标准进行评价。1、主做市服务评价标准本所根据时间加权报价差、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和成交量占主做市服务平均成交量比重等评价指标,对主做市商为特定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情况进行月度评价,评价结果分为AA、A、B、C、D五档,D档为不合格。具体评价步骤如下:第一,依据时间加权报价差和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两项指标对当月度主做市商为特定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情况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均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如表2所示):表2:产品做市服务的评价标准指标评价标准优秀数值W40%时间加权报价差/最大买卖良好40%数值在60%流动性价差合格60%数值80%分类为不合格80%数值高的基优秀数值2145%金产品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最低良好130%W数值145%连续竞价参与率合格115%W数值V130%不合格数值Vl15%优秀数值60%时间加权报价差/最大买卖良好60%数值80%流动性价差合格8O%数值1OO%分类为不合格100%数值中的基优秀数值2130%金产品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最低良好115%W数值V130%连续竞价参与率合格100%W数值115%不合格数值100%优秀数值W80%时间加权报价差/最大买卖良好80%数值WlOo%流动性价差合格100%数值或120%分类为不合格120%数值低的基优秀数值2115%金产品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最低良好100%W数值Vl15%连续竞价参与率合格85%W数值VI(X)%不合格数值85%第二,根据上述两项指标的评价结果,得到当月度主做市商为特定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的评价结果(如表3所示):表3:做市商为特定基金提供做市服务的评价时间加权报价差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优秀AABD良好ABCD合格BCCD不合格DDDD第三,在考评周期内,若主做市商为特定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该主做市商该产品的月度评价为D:(1)未达到最小平均每笔申报金额;(2)未达到最低集合竞价参与率;(3)未达到最低连续竞价参与率。第四,主做市商提供主做市服务满一个完整月度的,月度评价按成交量调整。成交量达到主做市服务平均成交量150%的,评价结果上调一档(评价为D的除外)。成交量低于主做市服务平均成交量50%的,评价结果下调一档(评价为D的除外)。第五,主做市商提供主做市服务满一个完整月度的,月度评价按净申购量调整。净申购量大于等于2000万份或净申购金额大于等于2000万元,且净申购量达到主做市服务平均净申购量150%的,评价结果上调一档(评价最高为AA,评价为D的不予上调)。其中,净申购量=max(申购量-赎回量,0)。2、一般做市服务标准本所根据时间加权报价差、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等评价指标,对主做市商为基金产品提供一般做市服务,或一般做市商为基金产品提供一般做市服务情况,按基金产品进行月度评价,分为A、B、C、D四档,D档为不合格。具体评价步骤如下:第一,依据时间加权报价差和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两项指标对特定上市基金当月度做市服务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均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如表2所示)。第二,根据时间加权报价差和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两项指标的评价结果,得到特定基金当月度做市服务评价(如表3所示)。第三,在考评周期内,若做市商特定基金做市服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该做市商该产品的月度评价为D:(1)未达到最小平均每笔申报金额;(2)未达到最低集合竞价参与率;(3)未达到最低连续竞价参与率。(二)主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根据主做市商为基金产品提供主做市服务的月度评价情况,进行主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主做市商为基金产品提供一般做市服务情况不纳入主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步骤如下:第一,主做市商为多个基金产品提供主做市服务的,将各月度评价按照表4中的对应关系转换为评分,加总后得到年度总分。表4:做市服务评价赋值做市服务评价评分赋值AA4A3B2C1D0第二,根据公募RErrS做市评价,调高年度总分。对提供主做市服务的特定公募RErrs,每次标的月度做市评价达到A,年度总分可增加1分;每次达到AA,年度总分可增加2分。第三,根据债券ETF做市评价,调高年度总分。对提供主做市服务的特定债券ETF,每次标的月度做市评价达到A,年度总分可增加1分;每次达到AA,年度总分可增加2分。第四,对年度总分进行算术平均。第五,统计主做市商考评年度中提供主做市服务满120个交易日的基金总数,并求得中位数数量。主做市商提供主做市服务的基金数量达到中位数150%(含)的,上调平均分1分(最高到6分,原有评分低于LO的不予上调);不到中位数50%(不含)的,下调平均分1分(原有评分低于LO的,最低调至0分)。得到初始年度平均分。第六,计算调整后年度平均分。豁免债券ETF和货币ETF的考评,其他步骤不变,按照第一到第五步进行计算。得到调整后年度平均分。第七,比较初始年度平均分和调整后年度平均分:若前者分数更高,将前者作为年度综合评分;反之将后者作为年度综合评分。第八,按照表5中的对应关系,将年度综合评分转换为综合评价,分为AA、A、B、C、D五档。表5:主做市商年度评分转换评价年度综合评分做市服务评价3.75,7.0AA2.75,3.75)A1.75,2.75)B1.0,1.75)C0,1.0)D(三)一般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根据一般做市商为基金产品提供一般做市服务的月度评价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步骤如下:第一,一般做市商为多个基金产品提供一般做市服务的,将各月度评价按照表6中的对应关系转换为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到年度综合评分。表6:做市服务评价赋值做市服务评价评分赋值A3B2C1D0第二,按照表7中的对应关系,将年度综合评分转换为综合评价,分为A、B、C、D四档。表7:一般做市商年度评分转换评价年度综合评分做市服务评价2.75,3.0A1.75,2.75)B1.0,1.75)C0,1.0)D六、年度末位淘汰(一)主做市商成为主做市商满6个月,且年度综合评价为D,或者年度综合考评为C且排名处于末位10%的主做市商,予以淘汰为一般做市商,且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主做市商。(二)一般做市商对于一般做市商,不进行年度末位淘汰。七、评价调整本所可根据有关规定对做市商评价结果进行调整。(一)做市商月度评价调整做市商月度评价周期内因做市业务被本所采取监管措施1次的,当月所有月度评价下调一档;被本所采取监管措施2次及以上的,当月所有月度评价下调至D。(二)做市商年度评价调整做市商年度评价周期内因做市业务被本所采取监管措施3次及以上的,当年年度综合评价为D。(三)做市商因做市业务违规情节严重、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本所纪律处分的,当月所有月度评价及年度综合评价为Do八、评价结果的通告本所向基金产品所属的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做市商通告每月度做市服务评价结果,供其参考。本所向市场公告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结果。第四章权利、激励与监督管理为提高做市商提供做市服务的积极性,本所在适当情形下豁免做市商义务。此外,根据主做市服务评价结果,对主做市商给予适当激励。一、做市商报价义务豁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做市商无法继续提供做市服务的,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或者做市商申请,相应豁免做市商的做市义务:(一)基金交易价格(即最新成交价)达到涨停或跌停价格,做市商可以仅提供单边报价;(二)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技术故障等导致无法继续提供做市服务,做市商可以暂停对部分或者全部基金产品提供做市服务,并及时向本所报告;(三)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情形消失后,做市商应当立即恢复相应做市服务。出现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做市商应在当日17:00前向本所提交书面豁免申请并说明原因。基金做市商月度报价义务被豁免的,该月度的考评予以取消,激励标准视同月度考评结果为Co特定一天报价义务被豁免的,当天的指标不纳入统计。二、做市服务激励本所根据上月度特定基金主做市服务评价结果,对主做市商提供的主做市服务予以适当费用减免和激励,具体标准通过做市商协议约定。三、终止做市商做市服务做市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终止其为特定上市基金提供做市服务,书面通知做市商并向市场公告:(一)基金管理人提供充分理由书面要求终止做市商为其管理的基金提供做市服务的;(二)主做市商在考评年度内,为特定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或一般做市服务所获的月度评价出现三次C与三次D或更低评价的;(三)本所规定或者做市商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做市商被本所终止为特定上市基金提供做市服务的,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为同一上市基金提供做市服务。四、终止开展做市业务做市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终止其开展做市业务,书面通知做市商并向市场公告:(一)不再符合基金做市指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二)超过6个月不为任何基金提供做市服务;(S)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客户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四)本所规定或者做市商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做市商被终止开展做市业务的,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开展做市业务。五、日常监管本所可以对做市商的风险管理、交易行为及相关系统安全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所可以要求做市商提供有关资料和任意一段时间内的交易记录,包括执行交易的交易员信息等;做市商对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做市商应当按照本所的相关要求,进行数据报送。六、违规处理做市商做市业务违反本所相关规定的,本所可以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或实施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提请立案调查。第五章风险管理做市商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技术系统、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动态风险监控系统,加强对市场风险、模型风险、存货风险、做市风险、操作风险等业务风险的识别、监测和控制。一、做市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机制(一)风险管理制度做市业务部门应当制定基金做市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做市业务风险管理方案、风险指标设计、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与处置、定期报告机制、压力测试的情景设置和分析、风险处置流程等。做市业务部门应当制定基金做市业务应急预案,以应对基金做市业务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做市业务平稳开展。(二)监控与预警做市业务部门应当科学、合理设计做市业务风险指标,并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包括但不限于存货风险指标、流动性风险管理、自成交管理、折溢价偏离管理、申报笔数管理指标、可投资标的管理等方面;同时需要对交易员误操作风险进行有效监控与预警。(S)内部风险报告机制做市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做市业务的风险报告机制。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由做市业务部门每日定期提交公司风险管理部。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项风险指标情况、做市业务规模等。临时报告由做市业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做市业务开展过程中就出现的与做市业务有关的风险事件,包括业务差错、系统运作故障、突发性的紧急事件等,按照公司内部报告制度的要求向公司提交。二、公司层面风险管理机制(一)风险管理制度做市商应当在公司层面制定做市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风险限额授权、风险监控、定期压力测试、风险报告等机制。(二)风险限额授权制度做市商应当根据业务发展状况、资金状况以及风险控制水平等因素对做市业务进行风险限额授权,授权内容包括累计盈亏限额、VaR限额、单一证券合计持仓市值占该证券总市值比限额等内容。(三)风险监控做市商应当在公司层面设立做市业务风险监控系统,该风险监控系统与做市业务部门的风控系统保持独立,并采用单独的模型进行风险指标监控。做市商针对做市业务每日实施独立监控,包括但不限于对库存、资金、极端情况等风险指标监控和预警,并制作风险监控日报。对于在监控中发现的超限、违规或者其他需关注的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及时处理,如有必要的应当向做市业务部门发出风险提示书,限期整改并持续跟踪。(四)压力测试做市商应当在公司层面对做市业务开展压力测试,以度量极端不利市场环境(即压力情景)下公司可能遭受的潜在的损失风险,并将其结果运用于公司净资本的计算和资本充足率的考量,确保在压力情景下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保障公司可持续经营。主做市商应当建立压力测试机制,并按季度向本所提交压力测试报告。(五)风险报告做市商应当按照监管部门和本所相关要求,提交做市业务相关报告。第六章合规和内部控制做市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隔离墙管理机制,依法合规开展做市业务。一、内部控制制度做市商应当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做市业务制定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建立有效的岗位分工和制衡机制,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相关环节的独立运作。二、业务隔离制度做市商应当建立风险防范与业务隔离制度,将做市业务与可能形成利益冲突或利益密切相关的自营、经纪、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在账户、资金、人员、办公场所等方面进行分开管理,有效隔离,包括:(一)使用专用证券账户开展做市业务;(二)做市业务资金与自营业务资金、客户资金严格分离,独立运作;(三)做市业务办公场所与其他业务办公场所应有效隔离,建议进行物理隔离、实行门禁制度;做市业务与自营、经纪、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部门的业务交流,建议在会议室进行,并做好相应留痕工作;(四)做好跨墙人员管理。需要处于信息隔离墙另一侧的部门派员跨墙协作的,应当事先向合规部门申请。跨墙人员在跨墙期间不应泄漏或不当使用跨墙后知悉的未公开信息,不应获取与跨墙业务无关的未公开信息。三、禁止行为做市商及相关业务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投资决策和交易;(二)利用信息优势和资金优势,单独或者通过合谋(包括与自营的合谋),制造异常价格波动;(三)以不正当方式影响其他做市商做市;(四)与其他做市商通过串通报价或私下交换做市策略等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做市业务人员通过做市业务向自身或利益相关者进行利益输送;(六)其他操纵或干扰市场,损害客户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编号评价项目评价项目1组织架构(1)设立独立业务团队,人员权责清晰;(2)设立了包括交易岗、风险控制岗、技术运维岗等岗位,并建立备岗制度;(3)明确做市业务部门与自营、风控、合规、结算等相关部门职能和责任;(4)做市业务与其他自营业务实现隔离;(5)团队成员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2业务相关制度方案(1)制定了基金做市业务实施方案,包括业务定位、组织架构、业务决策、策略研究、系统建设、盈利分析、风险报告和压力测试机制等;(2)制定了业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权限管理、激励与约束、资金预核算管理、内部报告和内部审计等;(3)制定了业务相关合规、风控制度,需细化至业务层面;(4)制定了相关业务流程,包括决策流程、操作规范、流程控制管理等。3做市经验(1)做市业务经验及义务履行情况;(2)做市期间违规情况。4做市策略(1)制定基金做市服务策略,涵盖定价模型、不同情况下的报价策略、对冲策略、存货管理策略等;(2)做市策略符合合规风控要求。5交易管理(1)基本交易指令、做市策略报价指令;(2)最大买卖价差、最小申报金额的设置;(3)持仓管理、订单管理、报价参数管理、报价模型管理;(4)估值管理和估值偏离度监控;(5)申赎管理,包括申赎权限管理和申赎清单管理;(6)行情数据接收管理;(7)PBU和账户管理;(8)盘前校验机制;(9)交易相关的前端控制(如每秒下单笔数、防对敲、超出风控阀值禁止下单等);(10)风险对冲管理;(H)批量撤单、一键撤单;(12)基金做市业务指标的监控及预警;(13)做市业务情况报告。6风险控制(1)公司层面与部门层面制定了做市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和业务方案;(2)公司层面与部门层面设置了总体风控指标和做市业务风控指标并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3)公司层面建立了风险限额制度,对做市业务每日实施独立监控;(4)公司层面建立了关联股票交易限制等相关风控指标和应对机制;(5)公司层面建立了压力测试制度;(6)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应急预案;(7)建立了极端情况预警机制及处理流程;(8)建立了风险报告制度。7合规稽核(1)公司层面建立了完备的合规稽核机制;(2)有针对做市业务的专门合规稽核机制;(3)有针对业务人员的风控合规培训。8系系统设(1)制定有完整系统建设方案;(2)有齐备系统交付物;(3)有完备系统配置和部署;(4)建立系统运维相关制度方案和流程;(5)建立业务系统运维团队,能够满足运维要求;(6)有定期系统测试机制;(7)有系统升级、变更的相关管理规范;(8)业务系统能实现做市业务各项基本功能要求;(9)业务系统建设满足业务隔离、控制风险、统一规划以及高可用性原则;(10)有系统切换、故障演练。XX公司函号XX公司关于申请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主(-般)做市商的函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基金做市业务等相关规定,我司向你所申请成为上市基金主(一般)做市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二、申请成为做市商的条件与优势(一)论述公司符合申请条件须包括用于做市业务资金规模;过去一年内未因做市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或本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二)公司开展做市业务的相关优势三、申请材料说明列明申请材料清单。综上所述,我司具备成为上交所上市基金主(一般)做市商的条件,且已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现向你所申请成为上市基金主(一般)做市商。我司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致函。XX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年XX月XX日公司名称做市业务负责人姓名部门电话邮件地址做市业务联络人姓名部门电话邮件地址部门与岗位设置(部门名称D工作职责包括:(1)(2)岗位人员姓名职责描述(标明人员为主岗或备岗)联系方式教育背景与工作履历(做市部门人员须填写教育背景)(部门负责人)(座机)(手机)(邮件)教育背景:(从本科写到最高学历:年份-毕业学校-专业-学位)工作履历:(年份-单位-职责)(部门名称2)工作职责包括:(1)(2)岗位人员姓名职责描述联系方式工作履历(部门名称3)工作职责包括:(1)(2)岗位人员姓名职责描述联系方式工作履历备注:做市部门人员包括做市部门负责人、交易岗(包括备岗)、风险控制岗、技术支持岗等。年月日(加盖单位公章)XX公司函号XX公司关于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主做市商专项检查的函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基金做市业务等相关规定,我司向你所申请成为上市基金主做市商。我司符合开展基金做市业务的基本条件,并已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特向你所申请进行上市基金主做市商专项检查。特此致函。XX公司(盖章)XX年XX月XX日XX公司关于为XX基金(等X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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