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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各部门证明事项取消目录52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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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各部门证明事项取消目录52项.docx

    陕西省各部门证明事项取消目录(52项)部 n序 C证明名称证明用途设定依据实施基本 情况取消后 的处理 方式条文内容效力 层级索要 部门出具 部门财 政厅1计划生育“失独”家 庭办理一次 性补助开具 独生子女死 亡证明计划生育“失独”家 庭办理一次 性补助开具 独生子女死 亡证明陕西省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计 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通知(陕财办社(2016) 125号)(四)申报和发放程序。2.单位初审。中央驻陕单位对申请人填报的陕 西省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申报手册以及申请 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 女父母光荣证、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独生 子女死亡证明、配偶单位人事关系证明等资料 进行初审,离婚或丧偶的,须审核离婚证或配 偶的死亡证明材料。初审后报驻地镇级人民政 府或街道办事处。地方规 范性 文件县级 卫计 部门医疗机 构、公 安机关该证明事 项可以通 过向夫妻 所在工作 单位核实 替代2高校毕业生 申请求职创 业补贴需要 提供城乡居 民最低生活 保障证明高校毕业生 申请求职创 业补贴需要 提供城乡居 民最低生活 保障证明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 办社(2017) 40号)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 补贴需要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 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的证明地方规 范性 文件人社 部门民政 部门该证明事 项可以通 过网络核 验办理发 改 委3社区证明居民增购一 档天然气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 格制度的通知(2015 ) 108号)“对确因家 庭人口较多(5人及以上)用气量较大,且天然 气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家庭,可持户口本、暂 住证和居住地社区证明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 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每增加1人 可申请每档年度气量增加60立方米用气基数, 超出部分按下一档标准执行”地方规 范性 文件城市 燃气 公司 营业 网点居住地 社区居民可到 城市燃气 公司营业 网点申报 增购一档 天然气, 无需提供 居住地社区证明教 育 厅4办理休学、 复学证明普通高中学 生因病办理 休学、复学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陕教 基二(2013) 12 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教育 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病例 及诊断结 果5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资 格认定证明高校新生及 在校生办理 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 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8) 9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金融机构教育 机构按照国 家助学贷 款操作规 程(教 助中心 (2016)60号)要 求提交申 请表6学生家庭经 济困难证明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的通知(陕教贷(2012) 2号)文件地方规 范性 文件教育 部门大中小 学生按照国 家助学贷 款操作规教 育 厅程(教 助中心 (2016)60号)要 求提交申 清表7高中学生转 学申请表证 明中清办理学 籍转移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 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基二(2013) 12 号)第十八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户籍迁 移、父母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等正当理 由需要转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填写陕西 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 户I I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工作调动证明、学 生学籍档案等材料,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 准,准予转学。地方规 范性 文件教育部门教育 部门提供父母 工作调动 资料或新 户口本8义务教育阶 段学生转学 证明中清办理学 籍转移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阶 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的通知(陕教规范(2014) 2号)第三章第十七条 学生转学由其 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 意并开具转学证明,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携带转 学证明、纸质学籍档案和家庭户口迁移、家长 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转 出、转入学生均需由所在学校报上一级教育行 政部门备案。地方规 范性 文件教育部门教育 部门中小学学 籍系统网 上办理9大学生申请 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出 具的审批表 及家庭经济 困难证明核实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2) 2号):(一)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 件的省内在校学生应如实填写陕西省在校大 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填写陕西省新生及 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 表(附件2)(二)提供材料:申请人在提出 申请的同时,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必须向户籍 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有关 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 材料,如低保证和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孤儿 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烈士 家庭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烈士家庭证 明)、优抚家庭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优抚 家庭证明)、残疾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 证明、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庭地方规 范性 文件教育 部门民政 部门按照国 家助学贷 款操作规 程(教 助中心 (2016)60号)要 求提交申请表教 育 厅突发性变故导致经济困难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 件,对于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也要提 供所要求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能 认定为贷款学生。10生源地学生 信用助学贷 款需出具学 生信息及困 难情况证明学生巾清助 学贷款需提 经济困难证 明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2) 2号)三、认定程序(二)提供材料。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新生及外省就读学 生必须向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提供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真实合 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和低保补助金领 取存折、孤儿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 证明)、烈士家庭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 烈士家庭证明)、优抚家庭证(或当地民政部 门出具优抚家庭证明)、残疾证和家庭经济困 难生活补贴证明、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证明、家庭突发性变故导致经济困难证明等的 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 难的也要提供所要求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 料,否则不能认定为贷款学生。地方规 范性 文件教育 部门民政 部门按照国 家助学贷 款操作规 程(教 助中心 (2016)60号)要 求提交申 请表11资格证明证明拟任机 构具备应具 备的资质条 件陕西省民办普通中学设置标准(试行)第 一条设置民办普通中学,须配备具有较高政治 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教育工作、 团结协作的专职领导班子。校长应具有从事五 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校长任职资格 证书”,高中校长及副校长须具有本科以上学 历和中学一级教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初中 校长及副校长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和中学一级 教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在 70周岁以下,能坚持在校日常工作。第二条有 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教师学历合 格率高中在70%以上,初中在85%以上。中青年 教师应占到教师总数的2/3以上。所有教师均 应具有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地方规 范性 文件行政 审批 服务 局教育行 政部门部门间信 息共享和 内部核查12资格证明证明拟任机 构具备应具 备的资质条 件陕西省民办小学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 设置民办小学,须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 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教育工作、团结协 作的专职领导班子。校长及副校长须具有专科 以上学历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从事教 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小学校长任职 资格证书”,身体健康、年龄在70周岁以下, 能坚持在校日常工作。第二条有数量足够、结 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教师学历合格率95%以上。 中青年教师应占到教师总数的2/3以上。所有地方规 范性 文件行政 审批 服务 局教育行 政部门部门间信 息共享和 内部核查教帅需具有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民政厅13夫妻关系证 明证明符合补 办结婚登记 条件关于印发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的通 知(陕民发(2017) 2号)第五十条申请补 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补办结婚登 记声明书,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当事人 于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施行之后至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 例施行之前,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为有配偶的,应当提 交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关系,户口簿上已显 示夫妻关系的除外。 户口簿上显示“已婚” 或“有配偶”不在同一户口簿上,与户主属非 亲属或单人户的,应当提供单位或亲属证明和 本人承诺书,承诺书应当载明“知晓重婚的法 律后果,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规范性 文件县级 民政 部门单位、亲属14疾病治愈证 明证明符合结 婚登记的条 件关于印发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的通 知(陕民发(2017) 2号)第五十四条当事 人因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被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后,再次申请结婚登 记,不能提供该疾病治愈证明的,婚姻登记机 关不予办理。规范性 文件县级 民政 部门医疗 机构农 业 厅15养殖场饲养 员、兽医健 康证明办理动物防 疫条件合格 证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动物隔离场所 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 件审查和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6) 116 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农业 部门人 社 厅16各级经办机 构在核定以 个人身份参 加基本养老 保险人员的 退休待遇时,应审核 失业保险经 办机构出具 的哲停享受 失业保险待 遇证明或档 案托管单位 提供的未领 取失业保险 金保证书重复领取社 保待遇陕西省社会保障局转发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厅关于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 休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劳社发(2003) 121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人社 部门人社 部门养老保险 与失业保 险实现数 据联网, 共享待遇 领取情况人 社 厅17振兴计划学 费报销时在 职证明为证明报销 人员仍在基 层单位工作关于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人员学费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交发(2018) 9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人才 交流 服务 机构基层事 业单位报销资格 已审核, 有数据库可查18申请创业基 金贷款时提 交“经营场 所产权证或 租赁合同原 件及复印件,办理工商营 业执照中有 列明办公地 址,以此地 址默认为经 营场所1.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陕 人社发(2010) 50号);2.关于印发陕西省 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的通知(陕人 社发(2015) 34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人才 交流 服务 机构借款人现场考察 时核验19申请就业见 习单位认定 时提交“企 事业单位和 社会组织法 定注册登记 资质证照复 印件一份”证明申请见 习工作的单 位是合法合 规的单位1.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7) 40号);2.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 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 59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人才 交流 服务 机构申请见 习工作 的单位经办人员 登录工商、民政 等政府部 门网站查 验申报单 位资质, 现场考察 时进行核 验20申请就业见 习单位认定 时提交“申 报单位住所 使用证明(产权证或 租赁合同第 印件等)一份”证明巾清单 位办公场所 地址及办公 场地面积等 基本信息1.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7) 40号):2.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 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 59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人才 交流 服务 机构中话开 展见习 工作的 单位经办人员 实地考察 确认申报 单位住所 使用情况21毕业生申请 参加就业见 习时提交 “毕业证原件”证明见习人 员身份属于 高校毕业生1.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7) 40号):2.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 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行行办法 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 59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人才 交流 服务 机构见习人员离校未就 业毕业生 提供毕业 证复印件,由经 办人员在 学信网核 查后留存 并附有关 凭证毕业生申请 参加就业见 习时提交证明见习人 员属于未就1.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7) 40号):2.地方规 范性人才交流各级人 社部门 就业创省外户籍 毕业生须 持就业创 业证(登 记失业) 原件及复 印件提出 见习申清,由经 办人员查 验留存复 印件,退“就业创业 证原件”业毕业生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 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 59号)文件服务机构业证办 理机构还原件; 省内户籍 毕业生就 失业情况 由经办人 员现场登 录全省就 失业系统 核查确认人并留存有社关凭证。厅23参加工伤保办理工伤保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地方规 范性 文件人社施工法定证 照、内部 核查险证明险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 15号)部门企业24出具婚姻状 况证明办理人事代理陕西省委托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陕人 发(1997) 10 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人社 部门公民法定证 照、内部 核查25变更身份证 号、姓名证 明参保人员变 更身份证 号、姓名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城镇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等 五个服务标准化文件的通知(陕社保(2008) 92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养老保险机构参保人员法定证 照、内部 核查26六十年代初 精减人员领 取生活补助 费年检需提 供人民公社 或街道办证 明六十年代初 精减人员领 取生活补助 费年检需提 供人民公社 或街道办证 明陕西省劳动厅关于对六十年代初期精减退职 老职工遗留问题处理的通知(陕劳人险发(1983) 65号)第六条 对于领取生活补助费 的人员一年曳查一次,由当地人民公社(乡政 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单位审查后可以继 续按规定发给地方规 范性 文件人社部门镇办可以通过 上门服务 或者手机 视频的方 式替代27职业能力鉴 定申报技 抑、高级技 师提供工种 工龄证明职业能力鉴 定用人单位 提供工种工 龄证明陕西省日常鉴定报名资格审查规定(陕职鉴函(2010) 5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人社 部门用人单位调查核实28公益性岗位 申报证明办理公益岗 位管理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0) 133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人社 部门公民、法人内部核查29灵活就业证 明或失业证 明办理就业 创业证(除 应届毕业生 以外的其他 就业困难人 员办理就 业创业证 所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 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 8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工商 部门街镇、 社区、 村、劳 动部门个人承诺 +网络查 询30就业登记相 关资料灵活就业人 员办理就业 登记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 116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人社部门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承诺 +网络查 询商业厅31部分重要商 品应急储备 承储企业资 质证明无违法记 录、未发生 重大食品质 量安全责任 事故陕西省部分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管理行行办 法(陕商发(2013) 412号)第十七条 申报 材料 四、相关证明材料。公安、质监(食品 药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有关企业 近3年无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 责任事故的证明材料,以及有关企业资信、荣 誉证书等地方规 范性 文件商务 部门公安、市场监 管、税 务部门企业 承诺制32对外劳务合 作经营资格 申请企业法定代 表人没有故 意犯罪记录陕西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陕 商发(2016) 23号)第六条 申请对外劳务合 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企业)须提 交以下材料:(A)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户籍 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故意犯罪记录的证 明地方规 范性 文件商务 部门企业所 在地公 安机关企业 承诺制体 育 局33赛事成绩证明运动等级巾 请陕西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实施细则(陕 体发(2014)13号)第三章第十四条地方规 范性 文件体育 主管 部门举办赛 事的单 位待国家体 育总局新 的运动员 技术等级 管理办法 出台前, 我省继续 沿用该 实施细则34经营高危险 性体育项目符合经营高 危险性体育 项目相关安全规 定陕西省体育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 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陕体发(2013) 59号)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八条申请经营高危险 性体育项目,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 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住所、 拟申请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的机市、县 (区)体育部门工商部 门人社 部门不 动产构名称(工商部门预先核准名称),经营场所 等;(二)场地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说明 性材料。申请人自行检查提供或检测机构、认 证机构出具,需要合格证明的须出具合格证明:(三)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及复印 件;(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社 会体育指导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复 印件;(五)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的书面材料, 包括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涉 及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体育设施、设备、 器材的使用说明及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 检查和维修制度,安全救护制度及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治安保卫、卫生检查、人员服务岗位 责任制度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 料。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独生子女 父母光荣证办理工作的通知(陕人口发(2011) 11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中特殊情况的补办“独生补办“独生处理原则:夫妻双方原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该证明事 项可以通子女父母光子女父母光光荣证遗失或者损毁,没有再生育、收养子地方规荣证”需要荣证”需要女的,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卫计工作35范性过政府部的夫妇双方的夫妇双方原发证机关有记录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补办;文件部门单位门内部核单位开具的单位开具的原发证机关记录因丢失、损毁而无法查找的,查办理证明证明凭单位或乡镇(街道办)出具的发给独生子女 保健费名单、档案记录等原始证明材料,由原 发证机关或现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予以补办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关卫于全省新农合运行方案调整的几点意见(陕健合疗组办发(2008) 3号)第六条第二款补委新农合门诊新农合门诊偿办法:大病统筹补偿采用单病种定额付费模 式和按比例报销两种办法,门诊统筹补偿采用 总额包干、预付使用、取整结算、就诊直补的 办法,任何一种补偿办法全省统一采用直通车该证明事慢性病患者慢性病患者报销方式。(五)报销比例:省级定点医院执地方规卫计医疗项可以改36办理补助需办理补助需行报销直通车办法,具体办法由省合疗办另文范性部门机构为查验诊开具慢性病开具慢性病下发,原则是全省统一报销比例40乐不再设置文件断证明证明证明报销分段。属单病种管理病种的患者入院只付 自负部分,属非单病种管理的患者出院时按规 定直接补助,暂由定点医院垫付新农合补助。属合疗补助的部分由各省级定点医院与各县 (市、区)合疗办直接结算。市级直通车报销由各市测算制定;县级及以下直通车报销由县 合疗办测算确定。37新农合外伤 住院患者办 理报销开具 外伤证明外伤住院患 者办理合疗 报销开具外 伤证明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城 乡居民意外伤害医保(新农合)报销管理方案的 通知(陕卫办体改发(2018) 5号)四、审核 和结算2.复审(二)参保人所在工作单位、学 校或村(居)会出具的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 地点、原因和经过等情况相关证明。地方规 范性 文件卫计部门工作单 位、学 校或村 (居) 委会该证明事 项可以通 过书面告 知承诺办 理卫健委38公共场所经 营者办理公 共场所卫生 许可证需提 供医疗单位 健康证明、 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公共场所经 营者办理公 共场所卫生 许可证需提 供医疗单位 健康证明、 卫生知识培 训合格证陕西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从事公共场所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功能分区要求, 25米范围内无污染源,通风采光良好;(二) 内部布局合理,具有足够的符合场所性质的卫 生设施和消毒设施(三)供水水质符合生活 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四)具有通风换 气设施,新风量应满足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五)微小气候、空气、采光、照明、噪声等 卫生指标经监测符合卫生标准;(六)从业人 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和健康检查合格。地方规 范性 文件县级 卫计 部门医疗 机构该证明事 项可以通 过书面告 知承诺办 理39失独家庭免 费再生育技 术服务申请 表盖章失独家庭免 费再生育技 术服务申请 表盖章省人口卫生委、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失独 家庭免费再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陕人 口发(2012) 60号)三、失独家庭免费再生育 技术服务申报程序:1、申请:失独家庭夫妻凭 户I l本或身份证在当地县(市、区)人口计生 部门索取并填写陕西省失独家庭免费再生育 技术服务申请表。地方规 范性 文件县级 卫计 部门镇办该证明事 项可以通 过书面告 知承诺办 理40托幼机构工 作人员健康 检查合格办 理托幼机 构工作人员 健康合格证托幼机构工 作人员需办 理健康证省卫计委陕西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陕卫妇发(2014) 100号)第 十九条 工作人员上岗前健康检查(一)托幼 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区)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 上岗。地方规 范性 文件县级 卫计 部门医疗 机构该证明事 项可以通 过书面告 知承诺办 理41独生子女父 母光荣证辖区居民办 理独生子女 父母光荣证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认真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工作的通知1(陕卫指导发(2016)134 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民政 局镇、街 道办42婚育情况证 明办理独生子 女父母光荣 证,提供婚 育情况证明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认真做好独生子女父 母光荣证办理工作的通知(陕卫指导发(2016)134 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卫计 局镇、街 道办43医疗卫生单 位办理放射 诊疗卫生许 可证需提供 法人身份医疗卫生单 位办理放射 诊疗卫生许 可证需提供 法人身份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陕西省放射诊 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卫监督 发(2014) 377号)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申请 放射诊疗许可证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二)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地方规 范性 文件县级 卫计 部门医疗 机构该证明事 项可以通 过政府部 门内部核 查办理证、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 证、从业人 员医师资格 证、放射工 作人员证证、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 证、从业人 员医师资格 证、放射工 作人员证(三)放射诊疗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住 建 厅44婚姻证明公积金缴存 人提取、贷 款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引(陕建发(2016) 176 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公积 金管 理机 构民政 部门法定证照45户籍注销证 明公积金缴存 人提取公积 金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引(陕建发(2016) 176 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公积 金管 理机 构公安部门户籍注销 材料46继承权属证 明公积金缴存 人提取公积 金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引(陕建发(2016) 176 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公积 今管 理机 构公证处公证书47贷款申请人 婚姻证明材 料及其配偶 身份证明贷款申请人 办理住房公 积金贷款需 提供人婚姻 证明材料及 其配偶身份 证明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引陕西省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指引(陕建发(2016) 176 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公积 个管 理机 构民政 部门法定证照48提取公积金 需提供相关 证明提取住房公 积金需有关 证明材料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引陕西省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指引(陕建发(2016) 176 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公积 金管 理机 构职工所 在单位该证明事 项可以通 过网络核 验办理49购房(二次 及以上)提 取公积金需 提供购房相 关证明材料购房者提取 住房公积金 需提供购房 证明材料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引陕西省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指引(陕建发(2016) 176 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公积 金管 理机 构购房者 提供该证明事 项可以通 过网络核 验办理50因偿还住房 贷款提取公 积金需提供 相关证明购房者因偿 还住房贷款 提取公积金 需提供相关 证明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引陕西省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指引(陕建发(2016) 176 号)地方规 范性 文件公积 金管 理机 构金融 机构该证明事 项可以通 过网络核 验办理51亲属关系证 明公积金提取资料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财政厅关 于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支持职工住 房消费的意见(陕建发(2015) 130号)文件, 第二条放宽提取条件第(五)款允许重大疾病地方规 范性 文件住房 公积 会中 心派出所已实行承 诺制”住 房公积金 提取亲属住和家庭困难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 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 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关系诚信 声明书”健缴存公积厅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指引地方规住房金的以其 缴存基数52收入证明公积金贷款(陕建发(2016) 176号)文件,第三条申请贷范性 文件公积所在确认,配资料款所需资料:第5款无法依据缴存基数确定配金中单位偶未缴存偶收入的,提供收入证明。心公积金的 以其有效 收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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