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细则.docx

    • 资源ID:1468832       资源大小:32.97KB        全文页数:2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细则.docx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一、根据国家、省、市、县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办、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安全事故报告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管理细则。二、安全稳定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原则,以“夯基础、强教育、治隐患、保平安”为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对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健全制度、加强防范、依法监管、整治隐患,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不受侵害,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形成网络。三、安全稳定工作十六字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安全管理贯穿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始终,形成齐抓共管、点面结合、条块清晰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体系。第二章安全稳定工作四大体系一、安全稳定工作领导管理体系1、县教育局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办公室,配备2至3人;安稳办在局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县教育局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与县安监局建立安全稳定工作会商制度,每半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汇商,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2、教育局安稳办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目标管理及督查工作。3、教育局教育科负责学校教学过程安全管理工作;德育科负责学校教育活动及住校生的安全管理工作;成教科负责幼儿园(含社会力量办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基建设备站负责校舍、设备设施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勤工办负责学校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学校勤工俭学及校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4、义务教育督导小组负责本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含私立幼儿园)的安全与稳定。督导小组组长为该辖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人。督导小组设安全管理员1名,切实做好管理工作;督导小组安全管理员在教育局安稳办和督导小组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5、学校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高完中及规模较大的中小学(1200人以上)设安全管理办公室,并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或行政领导兼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其他中小学幼儿园由一名副校(园)长任安全管理责任人;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全面分管和负责学校(园)的安全管理,并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督导小组安全管理员、学校安全办主任和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人的确定与变更要报教育局安稳办备案。6、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负责人带头抓的分层管理机制;校长作为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每一位教职工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稳定工作。二、安全稳定工作监管体系教育局安稳办要在局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或分管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制定系统内的安全管理相关细则,落实系统内的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加强对学校(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监管和指导。联系乡镇(学校)科室要把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对学校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敦促学校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局安稳办和联系科室的指导下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的监督管理网络和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重点建立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三、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校长要与教育局签订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分管领导要与校长签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各部门负责人要与学校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任课教师应与班主任签订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学生家长应与学校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管好用好县中小学生安全管理手册。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层层设岗,岗岗有人,人人有责。形成全员齐抓共管、点面结合、责任明晰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四、安全稳定工作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事故调查小组、善后处理小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有统一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足够的救援排险人员及相应的物质和资金,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结合学校实际开展针对性的、包括消防演习在内的应急救援演练,并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制定相应的救援方案与应急处置预案。第三章安全稳定工作管理制度一、门卫管理制度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门卫应由综合素质好、责任感强,有一定保卫工作经验、身体强健的青壮年担任;有条件的学校应由经过正规训练的保安担任门卫管理工作,并实行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门卫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询问、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查验制度。(一)进出人员询问、证件查验制度1、非学校人员进入学校,应询问其身份、事由,经核实后方可进入。2、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有权拒绝进入学校并作好解释工作。4、在行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或当时任课教师的请假条,门卫人员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接受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2、对拒不接受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S)会客制度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经同意,由老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2、学校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经同意,由学校领导或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3、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自已的孩子或其他学生,经同意,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或其他教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4、非学生亲属进校会见学生,门卫要严格查询,经核实登记后,只允许在门卫室会客,不能进入学生宿舍(公寓)及其他教学场所。(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杜绝车辆进入。2、上级视察工作或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经同意后,停放到指定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行人安全。(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1、门卫人员对出入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工作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及其他危险品,必须由专人带入并登记。2、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经了解确认并登记后方可放行。二、值班制度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系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防汛值班,学校行课期间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3、学校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4、值班人员应尽职履责,做好值班情况记录,并协助学校处置突发事件。三、安全宣传教育制度1、学校要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活动。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2、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讲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3、大力宣传党的安全方针和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4、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时宣讲相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5、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对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交通、消防、用电、游泳、住宿、校内外活动、离家出走、食品卫生、健康、防疫、异性交往等各方面的内容,并在学校教学计划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四、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是加强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管理制度。安全隐患的排查应执行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标准。2、学校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形成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3、学校要认真分析各责任区域不安全稳定因素的各种表现形态,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或不稳定因素绝不遗漏,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理,排除干扰,及时排除,决不放过。4、日常安全检查要坚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将校舍及附属设施(教室、微机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厕所、围墙、保坎)、消防设备、特种设备(锅炉、避雷设施等)、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5、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五、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整改制度是学校教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2、安全隐患设立警戒标志或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3、学校教职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验收人签字认可。4、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暂时难以整改的,要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局。六、卫生防疫制度1、卫生防疫制度是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知识教育,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2、所有学校的食堂、小卖部必须“两证”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3、建立学校食堂、餐厅、小卖部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4、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大宗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5、严把采购、烹饪、出售三关,严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6、学校自备饮用水必须经相关部门检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水源管理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建立自备饮用水管理制度,严防水源疾病发生。7、学校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8、学校应制定卫生防疫与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并在当地疾病控制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七、消防安全制度1、消防安全制度是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学校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3、校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确需燃放的要安排专人在指定点燃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4、指定专人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建立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厨房、学生宿舍、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5、按消防规定设置消防栓、灭火器,并确保良好状态。6、开展防雷设施年检工作,防止雷击事故发生。八、防汛制度1、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准确、畅通传递,做好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管理制度。2、汛期时间为每年的6月一9月(特殊情况可延长)。学校在汛期坚持昼夜值班制度。3、防汛值班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4、防汛检查是预防和消除隐患的重要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九、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迅速,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冲撞和挤压。3、实行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县教育局安稳办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学习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表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教育局,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所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正式营运资质,必须同承运的有关部门或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严禁超员。5、大型集体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要同供餐单位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十、危险物品管理制度1、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2、学校危险品主要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他危险物品。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十一、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微机室、语音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舞美室、美术室等多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2、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管理制度、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4、学校师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十二、用电用气安全制度1、用电用气制度是学校所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燃气具使用、维护、保管等环节的安全制度。2、学校用电线路、用气管道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4、学校任何用电用气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拆除检修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持证操作,严禁安排学生代劳;使用或拆除前要进行安全测试。5、坚持“人走断电断气”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燃气设施设备。十三、安全保险制度1、安全保险制度是学生、学校向保险部门投保,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减轻学生家长、学校经济负担的安全管理制度。2、安全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和校方责任险。3、学校要搞好宣传,做好学生个人保险工作。认真落实校方责任险。十四、维稳工作制度1、维稳制度是在新时期为确保学校稳定而建立的安全稳定管理制度。2、学校应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国家相应的维稳政策。3、学校应特别注意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具体维稳工作。十五、经费保障制度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稳定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稳定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2、学校每学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稳定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3、学校应保证安全稳定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十六、信息报告制度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向学校或学校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2、学校教职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3、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必须每月28日前,书面向县教育局安稳办报告当月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按安全月报、信访月报内容填报)。4、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5、值班人员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带班领导或校长报告,并妥善处理。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当地政府)电话报告,并在当日内书面报告县教育局。7、报告安全事故(件)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及原因分析等;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原因分析、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8、安全事故(件)结案后,责任单位要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当地政府)报告结案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经过、原因、损失(经济、人员伤亡)、责任人的处理、教训等。第四章安全稳定工作具体管理职责及要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的原则。按照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安全管理体制,认真做到领导、措施、责任、资金、人员“五落实”,集中力量查漏洞、找隐患、促落实、保平安。一、门卫职责及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门卫制度,确保师生进出校门通道安全、畅通、协助管段(片)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做好校门通道及周边区域的治安工作。二、建筑及附属设施安全要求1、学校要建立校舍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学校房屋档案,加强对校舍建筑图纸资料、给供水、电、气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资料的管理。2、学校要加强在建工程的日常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规程进行施工并设立明显的警戒线标志,禁止一切非施工人员、不按照安全要求着装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学校对教育教学设施在使用前必须严格逐项、逐点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参加检查的各方代表、人员必须签字认可,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度。3、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各“级”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并在周围设置明显的标志,明确禁区,严防师生误入,确保安全。4、学校要加强对堡坎、围墙、阳台、窗台、玻璃、墙体附属物及其他绿化、美化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细化到点,区域到人,措施到位,责任到人。5、学校要加强对停车棚、艺术墙、文化长廊、报架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师生停车安全管理等制度。6、学校要设立校园梯坎、各楼层过道、楼梯的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坡度较大的梯坎、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日常安全管理(尤其是学生课间操、下晚自习),建立楼层、楼梯、楼道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每个楼层过道、楼梯、楼道都要细化到点、责任到人,并设立相关的安全标志,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7、学校设立的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学校一切供电供气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重点保证学校所有教室、过道、楼道及一切建筑设备室内外电源、电线、开关、插线盒、灯具、电器和宿舍区燃气管道的安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8、学校设立的各教师办公室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办公室的日常安全管理,重点对办公室的财产(特别是印章、电脑)管理,门窗玻璃的检查,一切电器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使用、防火防盗、定期排查、报告,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9、学校设立的各教室安全责任人,负责对教室的日常安全管理,重点对教室物品、门窗玻玻、电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检查,保证室内学生的安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10、学校设立的各功能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功能室的日常安全管理,重点对功能室的财产管理、门窗玻璃检查、药品管理及使用,电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使用、防火防盗,加强使用过程中室内学生的安全监控,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危化品存放要做到“三铁”,铁门、铁窗、铁柜,并由两人掌管柜锁钥匙。电教室除保证“三铁”外,还应派人值班守护,并安装防盗报警器。11、学校设立的体育设施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一切体育场地、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重点要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12、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的管理,做到专职人员24小时监护。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设置数量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疏散照明标志,必须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严禁用铁栅栏封闭或只开小门;学校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和整改。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私自更换灯泡;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管理刀具;严禁使用蜡烛、电热杯、水煮器、电炉等照明、制热设备;做到学生离开寝室时关水、关电、关门窗。三、日常活动安全要求1、集队集会安全。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集队集会的安全管理,要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集队集会要按班级、按方位有顺序进出场地并形成惯例;严禁快速集合,防止混乱和拥挤;校园梯坎、楼梯、过道安全责任人要到岗履行职责,确保集队集会过程中师生安全。2、课堂教学(含实验课)安全。任课教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维护课堂纪律和秩序,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防止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和伤害事故。3、体育课及体育活动安全。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组长要分别对学生体育课及体育活动进行安全教育,重视(运动)卫生监督和课堂常规监督。要认真检查一切体育设施(器材)的运行情况,如有安全隐患,要坚决停止使用,并立即向学校报告;要反复讲明动作要领,强调安全要素,加强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为学生安排科学合理的运动强度和动动区域,严禁放敞式的体育自由活动。4、运动会安全。学校组织学生运动会要周密安排,成立组委会,设立专门安全小组负责对运动会的安全管理,统一指挥,维护比赛场地秩序;比赛期间对比赛场地、设施、设备要认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对投掷场地,跳高、跳远场地,短跑、接力赛及对抗性强的项目场地要重点设防、专人负责,加大人力投入,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准备一些常用药品及医用物资,要有抢救人员和必要的交通工具,以应对突发事件。对拉拉队要落实专人进行规范管理。5、师生大型活动、外出活动安全。学校举行师生大型活动和外出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并事先报批备案;预案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包括安全责任人、执行时的各环节、房屋建筑安全检查,照明灯光电路的检查与维修,参加人员的进场与退场组织、交通工具安全及行进路线、应急措施等,必要时要和当地派出所、消防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防患未然;活动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交待注意事项,如怎样乘车、船;活动时间、顺序如何;活动路线怎样;活动地点及范围;怎样结队、怎样解散;一旦走失怎么办;出现意外怎么办;对重要事项要以“几不准”的规定告诫学生,如不准单独活动,不准私自探险等;活动结束后要清点人数,并提出安全要求。6、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学校负责落实相关责任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各学校要制定本学校的学生日常安全行为守则,要经常性的教育学生不玩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爬越攀登围墙、栏杆、体育设施及以及其他危险物,不把楼梯扶手当作滑梯;不打架斗殴,不恃强凌弱;不追打闹,不抛掷砖头石块等硬物;不玩弹弓,玩具气枪,不玩火,不放鞭炮,不做任何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的事;严格遵守交通规划,严格禁止12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不骑车搭人,不骑飞车,不骑车追逐打闹;不买、不吃过期变质或不明食品、饮料;不擅自下河(塘)游泳或未经允许外出游泳;不私自外出郊游,野炊或在外留宿。四、消防安全要求学校要设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消防责任,加强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检查;加强对校内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厨房、学生宿舍、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等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假前消防监督检查;并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和整改。五、食品卫生和防疫安全要求1、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管理,学校设立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负责学校食堂、小卖部、餐厅的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2、学校开办食堂必须做到“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效,“两证”不合的学校一律不得开办食堂。3、学校要积极开展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要定期组织师生参加体检;保健教师要及时发现疫情,果断处置,控制疫情发展,防止疫情蔓延并立即上报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电话:84939129),并对有关环境作全面、彻底消毒处理。4、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包括个人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生理卫生、运动卫生;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严防病从口入。六、危险物品安全要求1、学校设立的危险物品安全责任人,重点负责对学校危险化学物品的日常管理。2、根据各种危险物品的性质、特性作分类标签,分类摆放,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要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腐蚀和通风设备。3、危险品必须存放于专门地点,严禁将保管室兼作他用。危险物品的使用和销毁必须符合操作规范。七、校园信息网络安全要求学校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校园信息网络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切实搞好网络安全监控,防腐朽思想侵蚀,防计算机病毒入侵,防网络泄密,防敌对势力破坏。八、勤工俭学及校办企业安全要求1、学校勤工俭学负责人或校办企业负责人负责对学校勤工俭学及校办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2、学校勤工俭学,发展校办企业要在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对校办产业的各环节、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的生产经营体系,纳入目标考核的范围。九、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要求1、学校要聘请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各类法制讲座,开展警校共育“安全文明校园,和“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2、学校要同当地公安机关、司法等部门建立警校联系制度,邀请民警及相关部门协助学校作好法制教育、帮教工作和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工作。十、幼儿接送车安全要求1、学校购买或租用机动车专门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统一车身颜色、粘贴统一标识。2、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运行中自觉接受公安交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接送学生行程中,必须有一名教职工跟车护送。3、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十一、安全管理档案要求学校应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教育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为实施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十二、维稳工作要求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维稳工作预案,并与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维稳工作联系制度,定期进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分析,并上报相关部门。第五章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分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分解应做到条块结合,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形成立体覆盖网络,使校园每一个区域(点),每一项工作都有安全责任人,形成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有效监控。一、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责。二、学校安全办及分管安全负责人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计划、措施;负责安排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稳定工作记录、信息汇总、报告。三、副校长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分管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四、教导(政教)主任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分管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五、副教导(政教)主任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和教(导)(政教)处工作分工,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六、总务主任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分管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七、副总务主任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和总务处的工作分工,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八、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负责相应教研组或年级组长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九、班主任负责所在班级教室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十、保健教师负责卫生、防疫和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十一、学校教师负责上课期间的学生课堂安全和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十二、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者和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卫生和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十三、其他人员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十四、学校各安全责任人因公外出,因私请假时,学校要安排临时责任人负责相关责任点(区域)的安全稳定工作。第六章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的签定一、学校要结合实际详细划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点(区域),根据本细则详细拟定各责任点(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职责。二、学校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严肃认真地与各责任人分别签订安全责任书。三、安全责任书应详细具体地明确责任人的责任点(区域)、安全稳定工作内容、职责、要求、奖惩、有效时间等内容。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工作发生变化时,学校要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确定新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点(区域)的责任人并签定责任书。第七章安全稳定工作应急处置一、学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二、事故处置及救灾重点任务是最大限度抢救伤员、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保护学校重点设施安全,如供电、供气、供水设施;积极抢救国家和群众的财产,尽量减少损失;做好稳定工作。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态情况要立即向110、120、119等相关部门报告,以最快速度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维护治安秩序,提供车辆和救援物资,安抚伤亡人员家属,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四、学校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和同级政府报告,由县教育局逐级上报。五、学校及有关人员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调查事故原因,签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六、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第八章安全稳定工作奖励与责任追究一、学校校长和分管负责人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二、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岗职对应,职责对等原则。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责任人负责该责任点(区域)的安全职责。三、学校校长、分管负责人、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查严防,防微杜渐,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杜绝责任事故及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五、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关法规和纪律追究有关责任人教育局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奖惩分明、奖惩逗硬。对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尽职履责、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影响程度,给予学校负责人、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并根据行政处分给予扣发奖金、降级聘用、待岗、调离工作岗位,解聘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对安全稳定工作擅自脱岗、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沓懒散的。2、对安全稳定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力、存在麻痹、厌倦、懈怠情绪的。3、对安全稳定工作管理职责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4、对安全事故可预见、可避免而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预见、避免的。5、对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力,措施不当的。6、存在安全隐患,经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整改,而无有效改进措施或拒不整改的。7、因教育管理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8、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突发事件隐瞒不报、报告不及时或作虚假报告的。9、安全稳定工作中政令不畅、通讯不畅的。10、因上述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使师生生命财产、公私财物遭受损失,又不认真查处、改进工作的。六、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和责任人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七、县教育局在学校安全事故中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在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的当事人给予严肃查处。第九章附则一、县其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参照执行。二、本细则未涉及到的其他内容,按有关专项安全管理要求执行。三、本细则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四、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注意事项

    本文(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细则.docx)为本站会员(李司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