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统计法 基础知识ppt课件.ppt

    • 资源ID:1435559       资源大小:252.02KB        全文页数:35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6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6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统计法 基础知识ppt课件.ppt

    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依法保障数据质量,天峨县统计局统计法知识培训2019年6月19日,统计法的历史,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统计法始于周朝。早在春秋时,齐国明相管仲就提出“不明于计数而欲举大事,犹无舟楫行于水,险也”其中的“数”就是指一定范围之内的人口、土地、财富等统计数字。可见当时统治者就已经注意到统计对于治理国家的重要意义,古代的统计意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统计法的历史,我国古代统计法的渊源,主要是国王的命令及反映统治者需要的某些习惯的一些命令和规定。从当时官吏的分工看,有许多是从事统计核算工作的。据周礼天官冢宰和周礼注疏等记载,下级向上级报告称为“入其书”,其后发展为“上计”制度,也就是一种统计制度。凡人口、土地、财富、收入等均包括在“上计”这种报告制度之中。汉代规定,官吏误了“上计”期限,要受免职处分。北周刑书制要规定:“正长(即地方基层官吏)隐没五户及十丁以上,皆处死”。隋朝户律规定:“诸脱户(即漏报户口)者,家长徒(即强制犯人带钳或枷劳动)三年”。清代脱漏户口律规定:上报人口“若诈冒脱免,避重就轻者,杖八十,仍改正”。,统计法的历史,历代王朝虽有关于统计的登录和报告、统计工作的机构建制及对违法行为的惩处等规定,但与现代意义上的统计法还是有根本区别的。从世界范围看,现代意义上的统计法是进入二十世纪后随着统计活动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统计法律,是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统计法,该法于1938年修正公布。此外,国民党统治时期,还先后颁布了一些统计方面的单行法规,如1942年国民政府颁布了户口普查条例,1947年公布了户口普查法。但是,并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科学的统计制度,也没有形成完备、系统的统计法律制度。,统计法的历史,目前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4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19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统计法进行了修正。2009年6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第九次会议重新修订了统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新统计法共有七章五十条。,统计的基本任务是什么?,统计法第二条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这是统计法对我国政府统计基本任务的法律规定,也是统计法对我国政府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功能的法律认可。,什么是统计?,统计法所指的统计,是指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等活动的总称。,统计法基础知识,1.什么是统计法? 统计法是调整统计部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中与其他相关方面发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是由国家制定的关于统计活动的行为准则。2. 统计法的作用是什么?1、有效、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进程。2、规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种经济组织以及公民在统计活动中的行为,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统计法基础知识,3.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统计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和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等方面的内容。,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1.在统计体制方面,国家应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管理体制;2.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应当是统一的;3.统计资料应当依法统一管理和公布。,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1.统计机构的职责法定;2.统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权,既不能放弃职权,也不能超越职权、滥用职权;3.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统计法基础知识,4. 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指哪些方面? .统计调查对象的义务是法定的。一是内容法定;二是主体法定。 .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法履行义务。在统计工作中贯彻这一原则,要求统计调查对象严格履行报送统计资料的义务,是保障统计工作有效运转,及时取得国家管理所必需的全面、准确的统计资料的基础。,统计法基础知识,5. 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如何依法履行其义务?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主要是指一切统计调查对象都必须依法如实、按时向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履行提供统计资料的义务。所有统计调查对象都要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制度的规定报送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法基础知识,6. 为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法从哪几方面作出了规定? 、明确要求统计调查对象要依法申报统计资料。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申报统计资料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准确、及时、全面获得统计资料的前提。、明确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要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证数据质量。对于领导人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拒绝、抵制,依法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统计法基础知识,、赋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一定的职权,以保证统计资料的提供能够准确、及时。、明确要求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统计法基础知识,7. 什么是统计违法行为?构成统计违法行为的要件是什么?统计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在统计活动中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对统计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形成侵害的行为。构成统计违法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统计违法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2.统计违法行为是行为人有过错的行为; 3.统计违法行为是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4.统计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统计法基础知识,8. 统计违法行为有哪几类?根据行为主体不同,统计违法有以下三大类: 1.统计调查对象的违法行为,包括虚报、瞞报、伪造、篡改、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以及拒不接受统计调查的行为; 2.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的违法行为,包括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以及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 3.统计调查者的违法行为,包括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国家机关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行为,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不依法使用国家统计调查证的行为以及违法进行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行为。,统计法基础知识,9. 什么是虚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具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高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虚报行为的三个特点:其一,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违反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其二,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过错;其三,行为人在客观上具有高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虚报统计资料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以少报多”。,统计法基础知识,10. 什么是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低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这种统计违法行为也同样具有三个特点:其一,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违反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其二,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过错;其三,行为人在客观上具有低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瞒报统计资料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以多报少”。,统计法基础知识,11. 什么是伪造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伪造统计资料,是指行为人没有任何客观事实根据,主观编造虚假统计数据或者统计资料并报送的行为。其最基本的特征是凭空捏造,无中生有。具体表现为行为人所报送的统计资料或者统计数据,缺少相应的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和其他相关的凭证。,统计法基础知识,12. 什么是篡改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篡改统计资料,是指行为人利用某种职务上或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擅自修改真实的统计资料并报送的行为。其最基本的特征是在现有的统计资料的基础上进行非法修改。,统计法基础知识,13. 什么是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拒报统计资料,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对统计部门依法进行的统计调查置之不理的行为。在统计执法实践中,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3种表现形式: 1.明确表示不履行提供统计资料的义务,并在统计制度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报送统计资料。,统计法基础知识,2、经统计报表催报通知单催报,仍然未在限定期限内报送统计资料的。统计报表催报通知单是统计行政机关向逾期未报送统计资料行为人发出的,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补报统计资料的一种统计法律文书。行为人在收到统计报表催报通知单后,应及时补报有关统计资料。如果行为人在限定的期限内补报了统计资料,则构成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如果行为人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报送统计资料,则构成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法基础知识,3、被检查单位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统计检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有权依法检查、查封被检查单位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和其它相关的材料;有权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拒报。因此,行为人在规定的15日内对统计检查查询书查询的问题不予答复,或者超过了15日规定的期限再进行答复,均属于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法基础知识,14. 什么是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迟报统计资料,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超过法定的报送统计资料的期限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 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在两年内累计三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是指在上一年度己有迟报记录、当年又迟报两次或者上一年度虽无迟报记录、当年迟报三次的行为。不论所发生的迟报行为是连续的还是间断的,均构成屡次迟报,追究法律责任。,统计法基础知识,15. 什么是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是指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违反统计法的规定,采用强令、授意的手段,让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伪造统计数据的行为。,统计法基础知识,16. 什么是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1.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是指违反统计法和国家保密法律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统计活动中的国家秘密的行为。 2.泄露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是指未征得统计调查对象本人同意,擅自公开、公布或者非法提供其私人或者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 3.泄露统计调查对象商业秘密的行为。是指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擅自予以公开、公布或者非法提供的行为。,统计法基础知识,17. 什么是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执法检查,是指统计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方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各种活动的总称。,统计法基础知识,18. 统计执法检查的主体是谁? 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国家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机关,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据此,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国家依法授权的统计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具有统计执法检查权。,统计法基础知识,19. 统计执法检查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统计执法检查应当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合法、公正、公开、高效地进行。 20. 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要求是什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必须做到:1.事实清楚。 2.证据确凿。3.定性准确。4.处理恰当。5.程序合法。,统计法基础知识,21. 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程序是什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处理、结案。对统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适用简易处罚程序,当场作出统计行政处罚决定。,统计法基础知识,22统计法规定的“三个不得”指什么?新统计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了领导人员的“三个不得”,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这是从法律制度上来预防和惩处这类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法基础知识,23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的职权有哪三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下列职权:统计调查权调查、搜集有关资料,召开有关调查会议,检查与统计资料有关的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和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报告权将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和情况加以整理、分析,向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提出统计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和扣压统计报告,不得篡改统计资料。统计监督权根据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监督,检查国家政策和计划的实施,考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工作成绩,检查和揭露存在的问题,检查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反映、揭露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应当及时处理,作出答复。,谢谢!,

    注意事项

    本文(统计法 基础知识ppt课件.ppt)为本站会员(牧羊曲112)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