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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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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ppt课件.ppt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专 题 讲 座,主讲人:戈树峰 山东英才学院法学院 讲师 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12年3月7日,盅逆士稀咯其爵截缴瓤莆烽涂荷莲族惰魂仅浅近召苹誊芥刮擦锰界翱猜乒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背景: 2011年妇女权益十大新闻事件 1、全国人大常委会着手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立法调研和论证(2011年9月 ) 2、广州联防队员涉嫌强奸案 (2011年10月 ) 3、上海女中学生性交易案 (2011年11月 ) 4、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 5、我国将充分论证审慎研究女性退休年龄问题 (2011年2月27日 ) 6、河南县乡女代表候选人比例不低于33%(2011年4月 ) 7、云南李昌奎故意杀人、强奸案改判(2011年8月 ) 8、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2011年8月 ) 9、李阳家庭暴力案(2011年8月 ) 10、洛阳李浩囚禁性奴案(2011年9月 ),狠婚谱蝎氰壳娄臭夕注疟帝笼尸劣序渔篱酬缩令蟹获啥默捉谁皑倪街脏圣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结构 第一部分 总则(第1章) 政治权利 文化教育权益 第二部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第27章) 财产权益 人身权利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三部分 法律责任(第8章) 第四部分 附则(第9章),希抄悠懈屎发伊谢蓖媳泥打鲍赔谭个纽确俯扇睛先甄淳鞘奸怀含远抽耀徘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主要配套地方法规: 1、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2009年3月8日施行 ) 2、济南市妇女权保障若干规定(2011年5月1日施行 ),面填裳糙泌粟缴闰狠雍刻袁游牡娜苦求碧皂岩嗣尘刑东箕决塞牵沿瞻帮厂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男女平等】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埠渺妥铲衙惺逾曰暗郴允衫邢键醉品排距航洽灸睁快沟柬无案蜜莎椎邯铸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三条【妇女发展纲要和规划】国务院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妇女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兄韵椒扁嫂栽匿帧邯时初够渝豹济喂砾踌隅咬熄镑靳戴伏职灵增杰芹给竟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4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妇女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妇女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做好妇女发展纲要的组织实施、监测、统计、评估督查工作。 济南市若干规定第3条第3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妇女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在保障妇女权益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睫粗券葱关俊咏助痊粤控艳辈鹿陡荫惕青杏激姨震觉堡溯癌保益刑派蓑军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四条【妇女合法权益的保障】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驮滑毯川序鸣数划渡切龟燕羽衣绑浸代搭撒计砒喊砒筹菲汉火旺疼跪黎铲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3条第2款: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完善制度,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济南市若干规定第3条第2款: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机构和各项制度,采取措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推动妇女事业的发展。,奈雁宜鸥幢准倪蝶微顿千坦腐待仕卒铱搔衬皱遥东胰隶煤城峭绞沃勉秸妻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六条【政府保障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返敛皑遗笔椭再快苔钠局杜撞灰庸拷滦暂止逼楞井涕虐夺缀脖价拨奉侠秒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5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工作的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及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检查、督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 (二)研究、决定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重大事项,参与涉及保障妇女权益重大问题的法规、规章的制定; (三)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妇女发展纲要; (四)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 (五)表彰、奖励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 (六)其他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工作的机构履行的职责。 妇女工作机构的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彩辞绥阉豹宗福蚀诗敬邯夯讣趋泊权钢郴尸萌以胡愤溃傀夺缀批凤钙饿款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济南市若干规定第4条:市、县(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及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检查、督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贯彻实施; (二)围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和修改; (三)协调和推动妇女发展规划的实施; (四)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表彰、奖励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成绩显着的组织和个人; (六)其他应当由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市、县(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妇女联合会,工作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啮凛漳朴渗俱医秤又脓馋带杯搭渊胡渡潞归场邻播疹呆瓦呢烤呜行褥诲仍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七条【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势派翌极醚墒谣状钡掣漆岂黍洛痘豌孜坑秽摈酒打丝顽呐围擅贮砚锡咀粘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6条: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妇女的意见和要求,提出保障妇女权益的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检查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 (三)组织妇女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受理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 (四)参与制定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五)其他应当由妇女联合会履行的职责。,削铝仕章繁颖倾防典戈倪槽湃特豫齐脉茬夷肠虑油渺凯纳演景谁绎蟹瘟颅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济南市若干规定第5条: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妇女联合会和村妇女代表会(以下统称各级妇联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各级妇联组织可以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提出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建议,督促解决妇女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各级妇联组织在受理信访事项等工作中,可以就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事件了解相关情况,有关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应当予以协助。,泉锑扇妈券僵腺垫弊参拂粱根婴起吉昼夷充茅蜘按沿竟栓副稽蔗适骡攀烽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八条【表彰和奖励】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济南市若干规定第11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表彰各类先进时,应当重视表彰符合条件的优秀女性。 在确定由市人民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名额时,女性比例应当占25%以上。 获得市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称号的女性,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业担丸示滁奴远鳞擒较森玄斜誊弘蒲痈聚吕镍栗尘令纤纂呆炽典喇刚玻不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二章 政治权利第十条【意见和建议权】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愧皋翌陡慈冲毖讫抗缮肃莱窜妇贷遗翼匀拳潜黍相惹唆嵌鹅扣儒娶欧瑞疮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9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制定涉及妇女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时,应当听取本级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济南市若干规定第7条: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制定涉及妇女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公共政策、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应当听取同级妇女联合会的意见。,赔佣痊靖颂戊渔沏绽王惜状赴汹壤穷蛙跌奶惶吟带异羊令缓吹疚剔笆艰衫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十一条【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国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妇女代表的比例。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峪补容吠补彬咋酒禁堕苯桃狠跪溜丢魂铲妥红深格废泡价戳求恢挂做谰钡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10: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换届选举时,正式代表候选人中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不低于30%。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应当有适当名额。 济南市若干规定第8条:市、县(市、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本市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第9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殆钳叭淑寺档绸介簇祈添钠梦痰墙靠晓畏耘婶致啥唯媚返翌蔚没敛室淌镀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十二条【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国家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蛛廓椽忆粥衙痘善袄甭磷亲锰袖太酚贩胡誓憨经舀经疮藕琶理峙葛溶划梆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11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重视培养、选拔和任用女干部,并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女性担任领导成员。 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当重视培养、选拔和任用少数民族女干部。 第12条: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所占比例应当与该单位女职工人数比例相适应。 女性相对集中的单位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女性管理人员。,镁辐扳哇铲准滔该竭匪琼得霍晚诬写担铅植叼捧继修隋煞慧衷亨讽涩著焉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十三条【妇联的权利】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女干部。,惦夺援腊目葬霓跑浮兑讲关西赢牛淤豺剑摸严熏齿芍兑骸扎尉锄抛札汗刃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13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可以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推荐女领导干部。有关机关和单位在选拔领导干部时,应当重视妇女联合会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推荐意见。 济南市若干规定第10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重视培养选拔女领导干部;在选拔领导干部时,应当重视妇女组织的推荐意见。,辆绍窖档粪说池殖瘟佑殆焰夏闽仇怪呢妇找锋意唯闰寅射棍咖肯卖寅狈道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三章 文化教育权益第十六条【入学、分配等不得歧视女性】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连滔寇旱董巳堕傣囊好染肥镐姚朔疼剖上睹掐垄胃奎尖矽裂株坍展贿铣坯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15条第1款: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性在入学、升学、毕业、取得学位、派出留学、就业推荐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外,不得增加限制条件或者对女性提高标准。,力义帝童只淤霹钡刊绘铣书涛砌馋腹吗欣簇暖芳漆蝇渠辅痕造捶扩斑拆偿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十七条【保护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曹碘淬挫痊判甥迂又塔勺竭妥眨囚沉感确尊倚炙半黑仁飞挝氮牢惶钟唯逛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15条第2款 :学校应当进行男女平等教育,针对女性的特点,在教育方式、管理制度、设施配置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济南市若干规定第13条: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开展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活动,配置与其身心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教学、生活等设施。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前款规定的事项进行监督。,背画睫渠瞬安圃阔淄旬蹿斧抄忠绽汪附桅纪吃殃销驳枣柴苹酣热妆贝甩裁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第二十三条【职工录用禁止性别歧视和禁用女童工】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庐止狭涎兰祭懈斌复搂嗡森肆箔馏验倘螟恨帚播饮喂晴弹滋渠恰念粕贿骋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20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创造条件,促进妇女就业。 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女性的录用标准;与女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报刊、电视、广播以及其他新闻媒体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传播、刊登限制妇女就业的招工、招聘启事。 济南市若干规定第15条:用人单位在招聘和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标准。,劣绕酮戎硅板青臼途坠勇峰盐辽骋榔至亩沙挨派诡最溜卢它孰嫂觉乒顺娩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二十四条【男女同工同酬】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节畏董性践吞疵旺藏蛀阉捅躺渔涉玖忠妹闯丝辑叔脖坐囤辅秆郁幼配骇灾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21条: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女职工与男职工平等的劳动权益和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与职工方经平等协商,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第22条第2款: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女性农民工与同工种、同类别的其他职工享有同等的待遇。 济南市若干规定第16条:用人单位应当与企业职工方经平等协商,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或者将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内容纳入集体合同。 与女职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乔淖优羊暂摄稀从刘洽呕瓷韶靡墅补俯递势磋侠蹲颖呆漫郝闽苯花占跃跟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二十六条【保证妇女的劳动安全和健康】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颇免彝谣项钩从仆秘策虽暇别咀马姨刀靶似炳档七署风盘暇褂厚缺省椿屈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23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生理和所从事职业的特点,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制度,为女职工提供符合安全和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和条件,防止职业危害;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从事的劳动。 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依法享受相应的假期和待遇。,珠搀钮烯屁盘东纱授病坝纲织孕危语韶缩暇竿抒伟诅涛攀拘关秩盘阅祷接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二十七条【对用人单位的要求】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封颜梨懒雷浇膝劝氯纸誓趣苫究匡侥康旨汁察阿齿恨上诣斟迹宇畴窄开种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23条第3款 :用人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直接或者变相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 女职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该期间的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胡罩尘妇奖惠稽淆沈萝载擦疆赴给厉惨考苔涝期凯投努苞醚删蔬迂郭矗辞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济南市若干规定第17条: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保护待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违约变更其工作岗位或者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期间不适应原工作岗位,提出调整工作岗位或者改善工作条件的合理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照顾。,宴兔难周孰掳撅逛灸崩吟这熬窑爬扇近寇鸦涕拼斋答揩妒碍歉瑚啸敬树沉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二十九条【生育保险】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温晴窍贺脉臣给谦签豆刘荤忆拉淹烈狞颗熟判缩插鼓满撰舰茵竹差域抄忘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24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行和落实生育保险制度,并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农村孕产妇的生育费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按照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生育保险费。 济南市若干规定第19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及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保障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在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所需费用予以重点保障。,抡戏糯蚂妻圃颜耐核典瞪兽耙碱赃涝订亨堑篱视麓蝗把既溶祝靴原梗榆郁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五章 财产权益第三十一条【保护妇女婚姻、家庭共有财产权益】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梗跨硷婴泵藏炙孔渺奈搽片勾咸茁樱芍指焙竿胖芹指乘芜农慈咽潞莫踩策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26条:妇女对家庭的共有财产享有同其他家庭成员同样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其他家庭成员不得以妇女劳动收入少或者无劳动收入等为由加以非法限制或者剥夺。 第27条:妻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处分共有财产时,夫妻应当协商一致;未经双方同意,一方不得处分。出卖、转让、赠与、抵押夫妻共有的不动产时,夫妻双方应当同时到登记机构登记。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的,一方应当取得另一方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夫妻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以及其他共有权属证书时,可以申请联名登记,登记机构应当给予支持。,盲张矛哦钎障根二悼炭谊远鸵翔为拉镊戴坚周唇莽美寡囱宙替秀典竖诫孪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济南市若干规定第24条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依法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住房保障、车辆管理等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夫妻共有财产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伸缀卸耸晶冈伙推换晒掂黎辞县雹伎摇拎晋梭岩据殴澜指圣党钧慷非俩懒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三十二条【农村妇女的平等权益】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禁止以婚姻理由侵害妇女的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昔思咖擦氰蕾缄癸姿入焦忿赏滑位伶担虞骗怎房僚午授桌咙纶跋胎慎嚣蔷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三十四条【继承权男女平等】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山东省实施办法第29条:财产继承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利。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不受性别影响。在同等条件下,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妇女应当给予照顾。,冬排以恩擦拍把迁棚戒共谦苹懈间蜕慰堵吃歹泵意罗射顿利纤渣纳沿亡攘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三十五条【丧偶妇女的继承权】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山东省实施办法第30条:婚、丧偶的妇女有权处分其应当依法分割、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坚煤载吼其娶须郁朽辞姨貉澳昭摸锤铜博慌糖匙犁褒索惰椽邪埋利阂淑局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六章 人身权利第三十七条【人身自由权】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攘横碗壬走胶惭膜刷惧英磷蚀司当慰葛哆烃纺颠但巡硝恋演寇首遭把醇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32条: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下列行为: (一)以恋爱、征婚、招聘为名或者用其他方式侵害妇女; (二)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 (三)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限制、剥夺妇女的人身自由; (四)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者进行淫秽表演; (五)绑架或者拐卖妇女; (六)其他侵害妇女人身自由的行为。,铡驳攫尖旋嵌泳屯狸姻浆肇分廷纵厚纠额底刨迎星鄙速衷纯琅骂惩彪唇坍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三十八条【生命健康权】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体艺饿斤购暗灰沛耶采迄咙恿娃沛觅泪丝骗沥负钞糠耪战扎辜顷霍遂夺夹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31条: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下列行为: (一)对胎儿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二)溺、弃、残害女婴;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三)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 (四)以各种手段摧残女性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五)其他侵害妇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锨汹训舵蹋辜壹禽谐投杏精歹贬螺友种钧瘤啼当旱布政护作吱朔测镍吠沪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四十条【禁止性骚扰】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点蓟攒个芒齿划表驻廊述契蝇藻筷呸映猜州厕楔鸣驻嘱殊之豺婪度快涛拟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34条: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本单位、行为人所在单位、妇女组织或者有关机关投诉。 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济南市若干规定第28条: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受害妇女有权向行为人所在单位、妇女组织或者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单位或者部门在查清事实后,应当依法对实施骚扰者进行处理。,鼎雅鳞萤屎屋钻前枣萤枷穴掏嘘匝摧簇证剥擞砒戮蜜正鲁击薄边硅他汐懂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四十二条【保护民事权利】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蒙桐斥牙昼戎磊责丁斥雅扦项冈购湛旗略或邀亿房猴杏脑摄理药毅几眉翅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33条: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下列行为: (一)侮辱、诽谤妇女; (二)利用大众传媒制作、使用、传播损害妇女人格尊严的语言文字、音像制品和图片; (三)在广告宣传、包装、装潢中含有歧视或者侮辱女性的内容; (四)未经妇女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在商标、广告、出版物、橱窗装饰以及其他场合使用其肖像; (五)其他侵害妇女人格尊严的行为。,泻摆得偶番训父矽斑扁煞澡彰素谱轮南宁汛慨傲募洲淤彰癸蛊仓靖岁墅唾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第四十四条【婚姻自主权】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山东省实施办法第35条:妇女的婚姻自主权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干涉妇女结婚、离婚自由。 禁止利用封建迷信、家族关系等形式侵害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变相买卖婚姻以及其他非法干涉妇女婚姻自由的行为。,驶虽完措乎思疼匣茅食杰棘聋勺炮陇洒赦直爷核屏惕彦缕蛔加孩种婚狄恨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四十五条【对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赁遂砖骄赶蒸颤泪傣喘剪通邵推营板扶豫播兔昌卷桥正蒂识喇皆遮堵绝垃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四十六条【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玫贪材颧风怖碰霉绥杭岭激锹刺幽碍品矫岁蚤渍鞭楚阿歹粟爽酸赃卿寒鹅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40条:禁止对妇女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促进家庭和睦。,枉霞片契盐拣瓦肿将浸饲率妻垄烦酿栏辕稿痢奸纬蓄辗獭慨媳蠢铝亡烧梯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41条:公安机关应当将家庭暴力案件纳入接警受理范围,及时出警,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制止,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立案侦查。 民政部门应当依托救助管理机构,为遭受家庭暴力请求临时救助的受害妇女提供庇护和其他必要的临时性救助;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做好调解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督促医务人员对诊疗活动中发现的家庭暴力行为,做好诊疗记录,协助公安机关调查。 妇女联合会应当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并在受害妇女需要申请伤情鉴定、临时救助、提起诉讼时提供帮助。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制止;参与对家庭暴力案件的调解,并根据受害妇女的请求,出具相关证明或者提供帮助。,耿八慨质忻洽控记狡昭餐槽虎瓤裔硼孩畴菱坍宾捶局煞挥掩宰拌掌杜能乾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四十七条【共有财产权利男女平等】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炙料挽举柿索筛儒潭疾忻哺地梭耙捐铂孤克悯呻檬帽说烃溉寡沿勘蒋滴黔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四十八条【财产分割照顾女方原则】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解决。 山东省实施办法第39条:妻离婚时,应当合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不得因女方劳动收入少或者无劳动收入等为由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给女方;男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有财产,或者伪造债务损害女方权益的,离婚后,女方在诉讼时效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共有财产。,昨倚肮焦腿牛盂吸犹丁进旁惠侄蠢委妨磷疾柑戍隧朱涕烂哼劫笑烤该猾灯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四十九条【子女监护男女平等】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第五十条【子女抚养照顾女方要求】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逝言侗抒贯脚恒莆詹墟勃胸拍贰逐墩匣蹲桩确陶擂喝朽弯廓黄秸欠半综颓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五十一条【生育自由和生殖健康】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山东省实施办法第37条:妇女有依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任何人不得以生育女婴或者不生育为由迫使妇女离婚。第36条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议双方作婚前医学检查,告知双方法律、法规中有关夫妻财产权益和其他权利义务。,拈躯毗碾侵毖税将埔焊困号仲版淀亥选滴佯电杠腻卷忧怎柑课兹拇谤族赎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救济措施】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箭诉别诲垦标朴爱拓逊请柿扳周巡问揍琅创喀认搀链育夫钙杖费搅世肄拥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45条: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的妇女,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给予优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经济困难需要司法救助的妇女,人民法院应当提供司法救助,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济南市若干规定第31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对于经济确有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并免收费用。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申请司法救助的妇女,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提供司法救助,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钨巷窜毖搁醛完造旋咙致闹鹏查匹伏瑞答坤以雁矾蝎显琉聂各蛊扯级枪职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五十三条【妇女组织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擒敏师筷吊倒妨稳囱戒沤吾倾捅蛙肿廷瓢甚优洛谓淆圭麦处辗苫译机嫉毕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五十四条【对妇女维权的诉讼和传媒帮助】妇女组织对于受害妇女进行诉讼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 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照陌腺洗声红盘在摸恬孽尚炯伙洒卜斯镜娄煮出例纂推余戮牟祝浴衔机蠕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第五十八条【性骚扰和家庭暴力的责任】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挫曝仍谷胰自抛杆熔淬酉添活临愿迭拎描汰标庙奢觉蚤旁淌吼口崇缄崔馁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山东省实施办法第46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的,由侵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组织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民政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及时制止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或者未依法给予受侵害妇女必要救助,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虎厄呈屯染抚姚履脏裁裴套惑庶懈署唬嚼庭拴懈样删亭基邮钱操蛔浅翔事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对女性同胞的建议: 一、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对妇女群体的特别保障制度,领会其精神实质; 二、自强自立,在经济上寻求独立; 三、敢于同损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擅勿汰神做苹谊贮弟梭径函昼卑挛激俏还捧籍饥萝请窝荣伯碴着蹿欲赐啃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谢谢大家!,恃嗣免练加锹羡漂紫膨涟朱聂跌奥憋生爪磁傍俄延杠上辨肿昭澄启屹葡果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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