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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乡村医疗共同体(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管理工作实施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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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乡村医疗共同体(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管理工作实施细(试行).docx

    县乡村医疗共同体(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管理工作实施细(试行)为进一步整合县乡(镇)村医疗卫生资源,健全城乡医疗人才、技术双向流动和患者双向转诊制度,建立责权统一、功能完备、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均衡发展的管理模式。根据云南省*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f口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办公室关于印发*州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了*县乡村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实施细则(试行一、总体目标实施医共体管理,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的医共体发展机制,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县乡医疗卫生均衡发展,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医共体工作格局。通过医共体管理,使基层群众最大限度地享受到城市优质卫生资源,使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基层门诊占比达60%以上,下转病人年增长50%以上,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真正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惠民利民,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提高人民群众的*保障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深化管理、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解决群众看病难、就医难问题,努力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二)坚持以强扶弱,县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通过医共体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共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以县带乡、以乡促村的医疗卫生发展格局,做到以强扶弱、县乡统筹,充分发挥县级医疗机构优质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乡村医疗卫生发展的质疑口水平,推动县乡村医疗卫生协调可持续发展。(三)坚持责权统一,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医共体管理机制,以组建紧密型医疗共同体的方式对卫生院进行管理。对所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坚持“八个不变"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法人资格不变,名称不变,公益性质不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不变,资产、债权、债务归属不变,职工身份及隶属关系不变,收费标准不变,财政投入体制不变。实行医共体管理期间,县级公立医院以管理、技术、设备、培训等为主要支持手段,双方建立以技术业务指导、设备资源共享、双向转诊、会诊查房、人员培训1、信息互通为主要内容的协作机制。(四)坚持点面结合,统一规划,均衡发展的原则。坚持试点先行,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新,稳步推进。三、组织保障为加强对医共体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医共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健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伟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为顺利推进和统筹医共体管理工作,在县卫健局成立医共体管理中心,人员从全县医疗卫生系统抽调,负责全县医共体日常业务的管理、协调等工作,同时作为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人才培训基地,抽调人员工资在原单位发放,绩效按照原单位平均绩效工资水平发放。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四、医共体管理的范围县级公立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均列入工作范围。在202*年县人民医院与*中心卫生院先行启动县乡医共体、*中心卫生院与*卫生院整合试点基础上,*年全面铺开建立两大医疗共同体:一是*人民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及其上述医院、服务中心覆盖的村卫生室组建医疗共同体;二是*中医医院与*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及其上述医院覆盖的村卫生室组建医疗共同体。上述两大医共体运行过程中,医共体管理中心根据发展需要、公立医院增减数量及工作成效动态调整医共体数量和成员组成。五、医共同体管理的形式坚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八不变”的前提下,对单位的人员、行政、业务、资产、财务、药品等进行全面管理和运营,享有管理权、经营权、人事权和分配权。县级公立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医共体管理协议。六、医共体管理的主要内容县级公立医院要从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设备投入、经营管理等方面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全方位帮扶,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运行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建章立制,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诊疗能力,力争实现“两个确保即:一是确保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二是确保通过医共体实施管理,形成比较完善、科学、合理、有序的县域医疗体系,建立上下级医院双向转诊、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协作机制,具体做到“六统一”和“四独立”:(一)“六统"1 .统一行政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由县级公立医院提名,报县卫健局审批任命,分别履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院长(主任)、法人代表职责和副院长(副主任)职责;聘任后,县级公立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进行调整。县级公立医院各行政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监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应的行政职能工作。一是撤乡并镇的,以镇政府所在地卫生院为中心管理辖区其他卫生院,将其他卫生院设立为分院,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分别为*卫生院辐射管理*卫生院,*卫生院更名为*卫生院*分院、*中心卫生院辐射管理*和*卫生院,同时,*卫生院更名为*中心卫生院*分院,*卫生院更名为*中心卫生院*门诊部。二是其他乡镇,以中心卫生院为中心统一管理辐射周边卫生院,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辐射管理*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辐射管理*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辐射管理*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辐射管理*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辐射管理*卫生院。被辐射管理的卫生院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维持不变。三是不具有辐射管理的*卫生院独立管理,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维持不变。紧密型乡镇医共体原则上只设立一套领导班子(设立院长一名,副院长按编办核定领导职数配备),院长、副院长人选由县级公立医院提名报县卫健局任免。2 .统一人员管理(1)医共体内的人员人事关系不变,职工身份以管理前所在单位为依据,管理期间人员由县级公立医院根据医疗卫生任务、岗位职责要求和医务人员特点,以及“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和柔性流动。柔性流动以补齐技术短板为主,乡镇之间流动重在平衡紧密型乡镇医共体的内部管理及业务开展,县级流动重在人才培养以及竞聘上岗分流人员。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工作任务和岗位需要,工作人员需在乡镇与乡镇和县乡之间流动的,由医共体牵头单位提出申请,县卫健局同意后方可流动。乡镇流动到县级必须具备初级(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领导班子成员除外),工勤人员和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协议期不得流动。流动到县级需通过考核选拔的方式,由县级公立医院制定公开竞聘方案经卫健局同意后实施,柔性流动到县级医疗机构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单人流动不能超过4次,柔性流动到县级当月即取消乡镇补贴。乡镇柔性流动到县级要按照“进一补一”原则由县级公立医院通过选派或聘用编外人员顶岗,工资福利待遇由县级公立医院承担。因工作需要人事关系发生变化的,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2)县级公立医院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科室的实际情况,选派技术骨干、派驻负责人及专家团队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县级公立医院中层及以上干部提拔任用必须有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并且医共体业务管理取得明显成效(特殊引进高精端人才除外)。县级公立医院对基层医院参照县级医院标准和要求管理,严格按照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任务。(3)工资待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的职工工资标准以财政实际拨付工资执行,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结合各卫生院实际,并按照不低于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4)加大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力度,探索适合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点的人员招录、人才引进方式。3 .统一业务管理(1)县级公立医院统一对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村卫生室的管理,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预防保健、医疗急救、中医中药等服务功能,积极开展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基本医疗、防治艾滋病、*教育等综合服务,完成各项公共卫生任务指标。(2)县级公立医院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内群众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需求,调配、派驻医疗骨干或专家巡回医疗团队、设备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个性化诊疗服务及带教培训,积极推广适宜技术,负责处理适合在卫生院(社区)诊疗的急、危、重症患者的初步处置。严格执行急性期患者经治疗后从县级转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康复治疗的诊疗制度。(3)县级公立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护理、院内感染、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现行的医保政策,严格执行医保支付及控费相关制度。4 .统一技术培训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业设置、业务发展、人力资源配置等实际情况,完善管理机制。县级公立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人才队伍进行具有针对性、操作性、适用性强的专项培训,逐步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1)下派带教。结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县级公立医院选派科室主任、护士长及其他专家等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短期带教,主要带教医院管理、科室管理、医疗技术业务能力、护理操作规范管理等业务。(2)轮转学习。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和提升服务能力需要,安排乡镇卫生院相关专业人员到县级公立医院进行中、短期学习,学习期间空缺的岗位由县级公立医院在医共体内合理调配人员临时顶岗,并进行带学带教。(3)外出培训。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较大业务提升潜力的医护人员,分批选派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奠定坚实基础。(4)团队帮扶。利用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疗技术优势,实行科室带卫生院、科室班子带卫生院班子形式进行医院管理、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组建一支由各专业成员组成的专家团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短期蹲点开展业务技术综合指导、带教。5 .统一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管理(1)继续执行和完善以“三制、四有、七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乡村医生聘用制、养老保险及退出机制。(2)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医开展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不定期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指导。(3)结合乡村医生工作实际,安排乡村医生到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短期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确保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在村卫生室得到有效治疗,缓解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就诊压力。(4)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完善考核标准,规范管理,强化宣传效应。6 .统一信息化建设(1)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会诊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远程诊疗,使乡镇当地患者享受到省、州、县三级医疗专家的诊疗服务,降低患者医疗费用。(2)推进电子病历、居民电子档案管理、人口*信息系统整合和平台建设,逐步实行县乡村医疗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3)建立县乡医疗卫生平台门户网站,开通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县乡门诊专家出诊时间公示等服务,加快推进医保网上结报工作。(二)“四独立”1.绩效考核独立(1)建立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柔性流动机制、绩效考核机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在现行财经制度下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分配和考核方案,经卫健局、财政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要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及分配机制,全面改革落实“两个允许"切实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2)绩效工资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高风险岗位倾斜,积极探索卫生院院长及相关负责人绩效工资增长机制。2 .财务管理独立(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财务运行管理按现行制度管理和执行。(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3)牵头医院负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审查工作。(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计账务由医共体牵头机构统一组织管理,各机构独立做账,以便实时掌握基层财务状况,科学合理计划院务工作,改革完善牵头机构会计师制度。3 .设备和资产管理独立县级公立医院要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设备和资产清查、评估等工作。(1)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医疗设备、办公设备、病床、桌椅等设备,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废处置。(2)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发展,需要配置新的大型医疗设备,由县级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报县卫健局及相关部门批准后购置。4 .药品管理独立(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的药品,按照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规定,全面落实“两票制”,实行省级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独立药品仓储管理。因特殊需要使用非基药的,须严格遵守审批制度。(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的医用耗材,按照相关规定或参照县级公立医院医用耗材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七、县级公立医院派驻人员管理(一)县级公立医院提名派驻领导管理1 .派驻人员条件及范围(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2)熟悉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做出实绩。(4)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5)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特殊情况可放宽资质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优先考虑。(6)熟悉业务并具有三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7)身体*,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2 .派驻人员待遇(1)选派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组织、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在派驻期间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享受县级公立医院中层干部级别绩效。(2)在派驻期间享受乡镇补贴,对口支援等项目安排除外。(二)县级公立医院派驻一般工作人员管理1 .派驻人员条件及范围选派的一般工作人员由派驻公立医院根据基层工作情况或骨干人才培养需要选定。2 .派驻人员待遇(1) 一般工作人员派驻后,组织、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在选派期间其他福利待遇由派驻单位自行决定。(2)在派驻期间享受乡镇补贴,对口支援等项目安排除外。(3)按规定享受的其他待遇。(三)县级公立医院分流人员管理1.分流人员条件及范围(1)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2)造成重大医疗事故或医院重大经济损失的。(3)违反县级公立医院管理、规章制度规定或竞争上岗落聘的。(4)方案执行之日起3年内未取得符合县级公立医院执业资质的。2.分流人员待遇(1)相关人员分流后,组织、人事、工资关系不变。(2)在分流期间享受乡镇补贴,对口支援等项目安排除外。(3)享受所在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四)派驻时间1 .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派驻时间2-3年。2 .一般人员派驻时间1-2年。3 .分流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安排派驻时间:(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分流至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造成重大医疗事故的,分流时间至相关政策法规允许再次执业时;造成医院重大经济损失的,分流时间由分流单位自行决定。(3)违反县级公立医院管理、规章制度规定或竞争上岗落聘的,分流至处罚期满或被新岗位聘用。(4)方案执行之日起3年内未取得符合县级公立医院执业资质的分流至取得执业资质。4.上述时间必要时可适当延长。八、实施步骤贯彻落实*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实施意见(马政办发*152号)要求,*年7月31日前牵头医院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8月31日前全部组建完成,12月31日前制定出台对乡镇(社区)考核细则、绩效方案等配套措施,报领导小组审批执行。九、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县级医院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合理配置县乡医疗资源,缓解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途径,大家要深刻认识医共体管理的重要意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实施医共体管理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县乡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的新模式、新路子,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二)明确分工,履行责任。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管理年度目标和绩效考核方案,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要将医疗共同体管理试点工作纳入对县级公立医院的考核体系,对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量、住院量、业务收支、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和卫生监督等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县级公立医院要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履行协议,建立工作责任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医共体工作不断深入,取得实效。(三)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为顺利推进医共体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取得成效。要正确引导舆论,大力宣传医共体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医共体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出一批实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十、其它事项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与上级改革政策、措施和部门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政策、措施、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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