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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碳能源体系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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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碳能源体系建设实施方案.docx

    低碳能源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良好基础及外在激活力逐步增强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十三五”期间广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更加协调,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同时,产业技术创新变革,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业态将给生态环境治理带来新手段、新模式,为实现智慧环保注入新动能。“十四五”时期,广州将奋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在城市更新中严格落实“三线”和绿线等刚性管控要求,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协调区的城市更新项目,按照生态保护要求开展整治与生态修复,推进城市生态格局和生态功能的优化,环境基础设施将得到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将得到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迎来新的机遇。一、对标美丽广州建设任重道远(一)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问题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仍存在刚性增长需求。近年来广州市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调整,通过关停燃煤机组、发展新能源汽车等,煤炭消费比重从2015年的19.8%下降到2019年的13.9虬天然气、本地水能和太阳能、电力净调入合计比重从2015年的34.4%提高到2019年的41.5%,但油品消费比重2019年仍为38%,减污降碳仍面临较大挑战。广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0%,已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有限。全市公路货运占比超过50%,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柴油车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全市人口持续增长,常住人口年均增量超50万,居国内大中城市前列,人口的迅速增长将相应增加能源、水资源等消耗以及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压力进一步加大。(二)对标美丽广州建设生态环境目标仍有差距。“十三五”期间,广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基础仍不牢固,与美丽广州建设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日益增长的需要相比仍有差距。臭氧尚未进入稳定下降通道,成为影响空气质量达标率的首要因素,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水平有待提升。重点流域部分一级支流水质仍为劣V类,海珠一荔湾区东朗省考断面和增城区大墩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基础不牢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排水单元达标工作还需继续深入;农业面源污染、涉河违建还需加强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成效还需加强巩固。土壤污染防治处于起步阶段,风险管控压力大。(三)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待进一步提升。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全市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长,林地、河湖、湿地等生态用地面积有所减少,城镇建设与生态用地保护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因历史原因,部分工业产业区块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仍存在交叉,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有待优化。森林群落结构相对简单,森林蓄积量偏低,生态系统稳定性较差。生物多样性有待提高。(四)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仍需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水平与“无废城市”要求仍有较大差距,锂电池回收利用困难,皮革废物、废弃纺织材料积压,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仍有缺口,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能力保障不足。重金属与危险化学品风险防范压力仍然较大,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机制不完善。环境风险预警防控有待加强,突发环境风险应急体系有待完善。(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改革措施还需进一步落地见效,应对气候变化、海洋环境保护等新领域亟需补齐短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有待提升,监测点位(断面)有待进一步整合、优化、补充,大气和水环境预警防控网络建设有待加强。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有待加强,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有待深化与推广。环境治理模式相对单一,市场、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度需进一步提高,部分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环境综合管理水平与超大城市现代化管理要求仍有差距。二、低碳能源体系建设推动绿色电力发展,大力发展太阳能、天然气、氢能等低碳能源。三、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目标,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政策体系,更好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提升环境基础治理能力,形成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一)健全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构建系统严格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在立法层面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制度体系,适时推动制定或修改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技术规范。在执法层面实施“三项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和司法协作,加大协同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提高行政处罚效率,强化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优化执法监管服务,推进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化、规范化。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普法层面对内完善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对外完善面向社会公众的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建立立法、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普法机制,推进“送法上门”的普法工作,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磋商、诉讼等工作;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责任保险等制度衔接机制;加强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管理,培育高资质、高水平鉴定机构,强化专业支撑,构建技术保障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方落实生态修复责任的监督机制。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培育环保公益组织机构、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先鉴定后付费”机制,优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鉴定程序。探索检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实施大气、水、土壤、海洋、生态、固废、农村、应对气候变化、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化等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形成以综合规划为统领、各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推进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实施年度评估,并适时开展规划评估修编。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推进“三线一单”编制成果落地应用,推进评估更新和动态调整工作。编制“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建立环境规划管理信息化平台。(二)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强化污染源自行监测。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企业环保专员制度,构建分层级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率先对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加快推进排污许可与环评融合,推动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推动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持续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加强“三线一单”、区域规划环评宏观指导。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提升环评管理效能。强化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和专家的监督管理。(三)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创新市场化环境治理模式。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积极培育壮大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娘污染治理修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的环保产业。创新市场化环境治理模式,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等综合服务模式。探索在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推行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治理等方式,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深化绿色税费价格机制。健全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制定分类用电限额标准,对国家明令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能耗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扩大峰谷电价执行范围,支持蓄能技术推广应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大气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健全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探索纳入管网运营费、污泥处置费等成本。完善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完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四)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健全企业信用强制披露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信用分类触发性评价系统,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完善信用评价修复机制,实现多平台对接。逐步将第三方生态环境治理机构、检测机构、服务机构等纳入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完善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探索将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与执法监管、绿色信贷、评优评先等挂钩。(五)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整合应对气候变化和碳减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海洋环境保护、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各类生态环境数据资源,整合市、区两级生态环境数据,推进和完善生态环境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广州市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深化“穗智管”城市运行管理中枢的生态环境主题建设。优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一规划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国家、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基础上,整合、优化、补充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点位。加强温室气体监测,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一体化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5G、无人机(船)、地理信息系统、智能感知、遥感等新技术手段完善监测体系。大力推进大气和水环境预警防控网络建设,构建国内领先、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生态环境预警防控体系,提升广州市生态环境监测预警防控能力。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健全乡镇(街道)网络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组织构建园区基层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广街道(园区)专职环保员管理经验,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方式组织专职环保员完成监管工作任务,规范专职环保员监管工作。应用无人机、走航监测、智能预警等科技手段,提高环境执法精准度。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应用,探索建立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无人机队伍。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模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健全执法责任制,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完善环境安全应急体系。逐步建立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多层次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和公众宣传。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库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响应机制,健全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事件等的环境应急响应体系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和保障,重点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环境健康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监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防范能力。强化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支撑。组织开展对大气臭氧、地表水溶解氧、海洋环境等问题以及新污染物的专项研究,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对接。强化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持续开展细颗粒物来源解析,组织实施臭氧生成机理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相关技术研发、示范与推广。聚焦粤港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需求,推进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建设。实施高水平生态环保科技人才引进计划,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利用。(六)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发挥政府机关作用。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到2025年,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达到30%。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发展壮大生态环境领域志愿服务力量,加大民间志愿服务组织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加强与环保社会组织的宣传合作,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的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积极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咨询服务、环境违法监督和法律援助等活动,鼓励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环保自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机制。继续推进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及防控应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畅通信、访、网、电、微等环保监督渠道,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跟踪。大力推行有奖举报,创新奖励方式。第八节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依托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统筹协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督促落实,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好落实,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国领先,生态系统安全性稳定性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健全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强化生态系统安全保障,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专项研究。进一步发挥南沙自由贸易区生态环境制度改革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南沙生态环境制度改革的政策研究和支持,推动南沙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高地。四、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支撑构建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培育广州都市圈,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等重大战略历史机遇,积极发挥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引擎作用,以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为重点任务,以制度完善、政策激励、技术创新为保障措施,全面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区创建,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一)推动构建区域绿色发展新格局引领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建设。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以推动美丽湾区建设倒逼绿色低碳发展,突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引领作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推动广州市“一区三城”等重大战略平台绿色发展,在低碳示范、生态环境治理、绿色贸易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推动南沙打造成为绿色低碳发展创新高地。推动城市更新和产业升级,严格环境准入,实施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深化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引领水生态环境修复,建设广东万里碧道广州样板。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化“放管服”等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改革试点示范。深化区域绿色协调发展。加强区域生态环保合作,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合作机制,加强大湾区低碳发展及节能环保技术的交流,积极推进碳中和示范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提升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质量。推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加强广佛、广清等跨界河流保护和污染整治联动。开展入海河流综合整治,推进滨海碧道建设,提升亲海品质。共同维育“三面环山、三江汇流、山海交接”的自然地理特征和山、江、田、湾的区域山水大格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优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推进“多规合一”。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以珠江为脉络,立足北部生态屏障区、中部城市环境维护区、南部生态调节区,优化枢纽型网络城市格局,实行差异化分区调控,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国土空间格局。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三线一单”编制与落地实施,科学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合理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明确空间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要求,建立环境管控“一张图”。调整优化产业集群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继续深化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打造出一批生态优良、产业高端、效益可观、配套完善的典型示范园区。有序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区创建。编制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纲要。按照副省级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的要求推进相关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创建。(二)持续推动结构优化升级优化提升城市功能结构。推动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集约高效利用。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提质增效,积极推动“三旧”改造、“三园”转型、“三乱”整治,将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与土地综合整治、新区开发建设、生态旅游等深度融合,以环境再造提升人居生活品质,吸引高端创新资源,推动城市整体升级。鼓励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采用“绣花功夫”实施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不搞大拆大建,严格审批控制树木迁移、砍伐数量,注重城市山脉、河流水系、植被等各类自然要素保护,建立高质量城市生态系统。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快推进“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实施社区设计师制度,提升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乡环境。科学利用地下空间,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预留城市通风廊道,构建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区域空间格局,扩大生态环境容量。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促进优势特色产业赋能升级,推动汽车、电子、石化等传统优势产业绿色化发展。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与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3+5+X”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体系。严格控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并实施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方案,综合运用经济、环保、行政等手段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建设循环经济园区,引导产业园区开展集中供热、共同治污、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等循环化改造。鼓励开展重点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模式试点。创建清洁生产企业不少于1000家。严格环境准入,强化城市建设、流域开发、能源资源开发和产业园区等领域规划环评,实施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模式,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控制。优化能源结构。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项目减量管理,新建耗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加快天然气推广使用,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构建多元化气源竞争格局,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力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快速发展,推进智能电网产业园建设,到2025年,力争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100万千瓦。发展氢能产业,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氢能作为化石燃料替代,推进广州开发区氢燃料电池产业园建设。大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动中长距离大宗货物和集装箱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水路运输,大力发展“公转铁、公转水”、铁水联运、多式联运等。优化城市公路货运站场布局,引导和促进城区货运物流企业向外围转移发展。建设“五主四辅”客运枢纽,加快形成“多站布局、多点到发,客内货外、互联互通”客运枢纽格局。(三)大力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节能减污降耗增效。将绿色低碳循环理念有机融入生产全过程,引导企业开展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从源头减少废物产生和污染排放。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实施环保技术攻关,完善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带动和引导技术、人才和资本投资等各类创新资源聚集。重点推进危险废弃物处置、生态土壤修复、地下水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及智能环卫装备制造领域的技术创新。支持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领域挥发性有机物的燃烧法、生物法、冷凝回收等治理技术。示范推广脱氮除磷深度处理、水生态修复、电镀和线路板等行业废水高效处理及回收利用、污泥资源化等技术。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促进源头减量、清洁生产、资源循环、末端治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推动构建节能环保产业链。壮大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绿色产业,大力推进技术研发及装备产业化。污水处理领域重点发展模块化装配式污水处理设备、污水提标改造成套设备、膜生物反应器成套装置等,废气治理领域重点发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成套设备、移动式活性炭脱附装置,土壤修复领域重点发展重金属剥离集成设备。鼓励支持市管大型国企进驻治理修复市场,培育具备集成技术与工程经验的本土化龙头企业。加快促进固体废物处理相关产业发展,重点建设七大循环经济产业园及污泥干化项目,大力推进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业务发展。建立健全能源审计、节能改造技术服务、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节能评估等第三方综合服务体系。引导共享经济等绿色新业态有序发展。促进绿色产业集聚发展,打造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四)健全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在从化打造温泉生态经济总部集聚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建立生态产品统计和价值核算体系,制定生态产品名录,开展生态资产实物量统计,建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统计制度,探索制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推进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完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完善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金融支持体系。探索开展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促进生态调节服务产品有效开发。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探索实现森林、湿地、水体、耕地等重要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探索建立资金补偿之外的其他多元绿色利益分享和合作机制。配合广东省推进跨市河流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持续深化绿色金融体系。深化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大力引进培育绿色金融机构,打造绿色金融总部集聚区。加大力度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创新,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发挥广州期货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平台功能,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交易与金融服务平台,推进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提高二级市场活跃度,稳步推进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等碳金融业务创新。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外汇试点。五、增强环保意识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倡导绿色价值观,健全生态文明推广体系,营造良好氛围,更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一)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持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支持各级学校、幼儿园开展生态环境教育,推动高等院校开设生态环境教育专业、课程。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进农村,引导各类人群进行知识和技能学习。充分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力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课题研究、理论宣讲。弘扬生态文化。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师资队伍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健全生态环境宣教机构和人员队伍配备,加强宣教装备设施和传播技术力量建设。以环境监测站、资源热力电厂、污水处理厂、危险固体废物处置企业等为重点,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以景区、公园、社区、学校、展览馆、图书馆、环保领域龙头企业等为重点,继续推进各类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动员。充分运用好报、网、端、微融媒体优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结合“穗小环”形象创新开发类型多样的新媒体宣传产品,推广“广州生态环境”政务两微平台专栏品牌。创新珠江环境报宣传方式,丰富新媒体表现手法和内容,畅通信息采编渠道。结合“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海洋日”“全国低碳日等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项活动。广泛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进展和先进典型。(二)深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全面开展绿色生活创建。制定绿色生活创建工作方案,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七个重点领域的创建行动,构建多方联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推进机制,引导和推动创建对象广泛参与创建行动,力争创建数量、创建率全省领先,整体提升创建领域的绿色化水平。深入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广碳普惠制。推动绿色消费,支持绿色包装,践行禁塑令,鼓励选购绿色、环保、可循环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塑料袋等制品,倡导和推动旧衣物、旧玩具等物品的回收与重复利用。深化粮食节约行动和“光盘行动”,鼓励理性点餐、不剩假菜、剩后打包。鼓励绿色出行,优化“互联网+出行”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公众优先选择步行、骑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拼车或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在新、改、扩建道路中,适当增加自行车道,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到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探索基于湿热气候的超低能耗技术路径,全面提升民用建筑能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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