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docx

    • 资源ID:1274091       资源大小:47.63KB        全文页数:3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docx

    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十三五时期的主要成效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着力健全政策制度体系,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深化改革创新,营造孝亲敬老社会环境,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老龄制度框架不断健全。修订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制定出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等30多个政策文件,法规政策的集成协同效应明显增强。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参保率达到90%,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六连增,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813元,比十二五末增长了28.92%,连续5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18元,大部分医保资金用于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趋于完善。十三五期间,省级累计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28.50亿元,引导26.18亿元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全省建设养老机构1168个(城市149个、农村874个、民办145个),社区养老设施(站点)10732个,实现每个县、市、区建有一个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养老床位比十二五末增长4634%,达18万张;护理型养老床位比十二五末增长26个百分点,达46.40%;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比十二五末增长48个百分点,达73%o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老年幸福食堂运营、家庭适老化改造等工作稳步推进。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至74.02岁,比2010年增加4.48岁,是全国进步幅度最大的省份。大力推进昆明、曲靖、西双版纳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22个,医养结合床位3.50万张(医疗床位1.10万张,养老床位2.40万张),从业人员1.60万余名。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达到148个,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增加至625个。300多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到免费体检、健康管理、医养结合、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为老服务环境更加优化。省委、省政府把老龄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州、市的年度综合考评事项。省人民政府连续5年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10件惠民实事全力推进,建立省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养老机构设立内部医疗护理站点由审批改为备案,广泛开展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费用减免等优待工作。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69万件,基层老年协会达到1.50万个,会员超过300万人。组织开展敬老月、智慧助老等系列活动,评选42个全国敬老文明号单位、65名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1面临挑战十四五时期,我省将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增长期,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一是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对较轻但形势严峻。十四五期间,我省老年人口数量将持续增多、占总人口比重持续上升、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程度加深,预计到2025年60岁及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达到16.65%、12%o二是老龄化速度高于人口增长速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省2020年总人口比2010年增加124.30万人,但60岁以上人口增加195万人,其他年龄段的人口呈下降趋势。三是养老服务供需不均衡。全省养老机构入住率仅为35.37%,比全国平均水平约50%低14.63个百分点。社区照料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城市仅为39%、农村为14.60%。四是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全省703.80万老年人有400万左右患有慢性病,部分失能的有UO万人左右,完全失能的有26万人左右。五是未富先老特征明显。全省人均GDP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排名全国第23位、第28位,全省老龄人口占比已达14.91%,超过老龄化社会标志线近5个百分点。2.重大机遇为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有利条件,也对今后老龄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将由中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人口老龄化给消费市场繁荣带来重大机遇。老年人口比重的增加促使老年群体消费与GDP之比不断提升,发展适合老年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将为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动力。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创新发展,将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和养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创新支持。同时,我省还拥有优质生态资源、旅游资源和中医药资源,将对丰富养老服务供给、扩大养老服务受众、促进老龄市场消费赋予新机遇、增添新动能、拓展新空间。二、总体要求(三)指导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为根本目的,立足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和养老服务发展水平,结合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大改革创新,综合施策,进一步理J11页政府、市场、社会、家庭职责功能,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增强全省老年人在老龄化社会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共享改革发展丰硕成果。(四)基本原则统筹全局,协调发展。质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直面老龄化发展形势,加强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新时代的特征,统筹考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新要求,促进基本养老服务、普惠性养老服务与老年健康协调发展,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以人为本,把握趋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主动把握我省老龄化发展趋势,前瞻性地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保障基本,发展普惠。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确保体系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积极支持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的养老服务和产品,努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基本格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把增进福祉、优化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评估,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快速发展和规范运行。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让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改革创新,扩大供给。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支持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创新服务模式,拓展居家社区养老,发展农村养老,培育养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五)发展目标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社会保障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供给有效扩大,养老产品供应日益丰富,行业要素支撑不断增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进一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推动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企业年金覆盖率进一步扩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进一步规范发展。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发展,基本建成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有效覆盖。到2022年,各地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O0%达标。到2025年,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标准逐步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街道养老服务机构(中心)、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建立,城市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不低于90%o街道或社区普遍建立养老助残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制度。养老机构照护能力大幅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到2025年不低于55%o家庭养老床位加速发展。农村普遍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养老服务网络,6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1个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广泛发展。一老年健康支撑体系融合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显著增加,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加强老年人健康服务,建设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发挥医疗卫生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支撑作用。支持建立失能失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培养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和专业照护服务的医护人员。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建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产业融合发展更具活力。扶持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市场全面开放,市场主体不断培育壮大,老年人产品用品不断丰富,智能化等新兴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应用推广,多业态的养老服务不断融合发展,养老产业链条不断延伸。要素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行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更加有力,从业人员规模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长期护理保险等制度更加健全。一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建成一批老年友好型社区和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人居住出行更加舒适便利。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持续发展,老年人体育、休闲、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各类平台组织更加丰富,参与渠道更加多元,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三、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面、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持续拓宽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覆盖面,积极发展第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努力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发展各类老年人商业保险产品,多渠道增加养老收入,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医保待遇政策继续向老年人倾斜。针对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门诊特殊病病种待遇认定、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社会保障卡挂失解锁等老年人办理的高频事项制定便民利民措施。(七)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评估制度推进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老年人生存安全、生活需要、照护需求、社会参与等内容,建立省、州市、县三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科技进步进行动态调整,逐步丰富发展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优先将经济困难的失能、重残、高龄、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保障对象,推动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统筹既有老年人能力、需求、健康、残疾、照护等有关评估,贯彻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国家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推动实现评估结果部门之间互认、按需使用,作为接受养老服务的依据。完善评估实施机制,统筹协调州市、县、乡、村四级资源,建立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机制。(八)巩固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等专项救助制度,实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完善落实高龄津贴制度,推进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优化整合,加强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全面落实特困老年人救助供养制度,对有意愿的城乡特困失能老年人实行在县级集中照护。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完善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分类优化调整现有帮扶政策,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强对脱贫老年人人口动态监测和及时帮扶。推动建立有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刚性需求,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群体范围。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提供包括医疗、康复、照护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四、推进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九)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突出政府在兜底线、保基本中的重要职责,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水平。健全城乡特困老人供养服务制度,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摸底排查,合理制定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计划,优先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公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为低保、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在此基础上允许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收益用于支持院内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十)调整优化养老机构结构功能完善对护理型床位的认定。进一步盘活养老床位存量、优化护理型床位增量,推动养老机构提升护理型床位设置比例和康复护理水平,增强护理型床位匹配供给。聚焦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把提升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突出护理功能的养老机构。聚焦失智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开辟失智照护楼或照护单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面向失智老年人的照护机构或开辟专区。推进失智照护、失能护理示范机构建设。优化拓展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服务功能,推动具备一定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作为农村养老的核心阵地,将服务范围和协调职能延伸至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和居家老年人,拓展其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指导中心和支持中心功能。加强光荣院建设,到2025年初步建成以州市级为骨干,辐射全省、惠及全体,满足集中供养条件退役军人及三属的养老服务需求的光荣院体系。(十一)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主体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发布养老服务和产品团体标准,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重点从老年人自理能力、服务形式、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等方面制定养老服务标准。强化养老服务标准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达到并保持100%。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养老服务监管、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奖补的重要依据。(十二)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原则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总结公建民营改革试点经验,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机制。鼓励各地采取委托管理、补贴运营、股权合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建民营机构发展,推动公建民营模式逐步实现成熟化、制度化。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在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可向社会开放其余床位,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的养老服务需求,提供低价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鼓励利用闲置办公用房、学校等资源,通过改建、扩建、置换等方式,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向社会开放养老服务。引导和支持养老机构发挥专业服务优势,积极拓展辐射周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和居家上门服务,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十三)扶持发展社会办普惠养老服务机构贯彻落实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有关政策,依法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和服务企业依法设立分支机构,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机构国民待遇,切实保障养老机构按现行政策全面享受有关税费优惠,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运营和管理。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支持引导社会力量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引导社会力量根据市场需要适度有序发展面向中高收入群体的中高端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养老服务,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市场原则下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享受政府补助以及无偿或低价使用场地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以普惠为导向确定服务价格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国有经济对普惠养老的支持,鼓励国有企业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点布局,培育发展以普惠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承担公共服务功能的国有企业。有序稳妥推动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合作共建,探索推动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综合实力较强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牵头组建养老服务集团或联盟,满足相应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可按照平等自愿原则加入。五、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十四)城镇地区发展街道一社区一小区一家庭四级服务网络通过新建、改建、与社会力量合建、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等方式,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具备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功能,并支持承接街道委托的居家巡探访、失能老年人帮扶、老年人能力评估、家庭照护培训等服务。在有条件和有需求的住宅小区,可延伸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探索物业+养老服务等模式,为居家上门服务提供支持。在家庭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并围绕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机构签约、适老环境改造、养老护理员上门服务等环节,健全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运营政策,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规范的养老服务,逐步形成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到2022年底,原则上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覆盖率不低于90%o全面建成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十五)农村地区建设县一乡一村三级服务网络坚持系统观念,以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将补齐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短板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布局,在县级建设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着力增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保障能力,拓展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康复护理等功能,发挥其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在乡级以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主,在原有的乡镇敬老院基础上改造提升,或与乡镇卫生院毗邻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农村区域养老服务机构(中心),优先满足辖区内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拓展为周边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培训、评估、对下指导等综合性养老服务的功能,对辖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爰服务、互助养老设施运行提供支持和指导。发挥基层建引领作用,根据村庄、老年人居住分布、养老服务需求的实际,在村级依托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组织发动员干部对农村留守等困难老年人开展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等工作,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不离村的需求。(十六)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以日间托管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护理保健、辅具配置、紧急救援等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积极培育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医疗机构、文化单位、家政物业服务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按照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原则,兴办或运营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六助服务项目,进一步拓展精神文化服务。在城市社区全面启动建设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服务。积极探索发展助浴点,利用移动式助浴车,定点或上门为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助浴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连锁运营,推动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育一批标准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机构。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和等级评估监督制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有偿服务和志愿者公益服务机制,形成连锁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格局。(十七)延伸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不断夯实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化服务延伸至家庭,向居家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康复护理、培训支持、精神慰藉等服务。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普及居家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家庭养老床位并提供专业服务,完善有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完善上门照护的服务标准与合同范本,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通过补贴、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或者部分失能、独居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农村留守等老年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落实税收优惠、带薪护理假、家庭照顾者技能培训等措施,支持发展面向长期照护对象家庭成员的喘息服务,让家庭照顾更专业、更专心、更省心。六、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十八)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加快转变以治病为主的传统医疗卫生服务方式,把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整合型的健康服务作为健康云南建设的重要内容,健全省、州市、县、乡四级老年健康服务网络,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务。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延伸养老服务链条,实现从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护到安宁疗护的老年人生命周期全覆盖。动态追踪分析研判全省老龄化状况,推进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病预防和早期干预,构建失能老年人照护体系,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发展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医养保险等制度。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知识普及,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对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干预,医防协同、早诊早治、规范治疗,逐步实现定期健康体检全覆盖。加强老年失能预防,推动失能预防关口前移,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将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开展融合中医特色的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与精神障碍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坚持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推进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护人员进村(社区)巡诊服务机制,为老年人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医疗巡诊、照护人员技能培训等服务。(十九)促进老年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有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鼓励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上门巡诊、居家护理等居家医疗服务,按规定报销有关医疗费用,按成本收取上门服务费。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实施老年健康服务提升工程,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安宁疗护中心以及优抚医院建设,建立医疗、康复、护理一体化服务模式。加强州、市老年医院建设,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建设一批老年健康示范机构(科室),开展省级老年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到2025年,力争建设1个省级老年医疗中心,依托有条件的机构筹建1个老年中医医疗健康中心。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州、市至少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二级及以上康复医院或老年医院,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门诊,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护理院(站);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85%以上;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二十)深化医养有机结合健全医养结合体制机制。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原则,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实施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全面深度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切实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对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养老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全面拓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合作医院间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普遍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基本构建起养老、医疗、照护、康复、安宁疗护等服务相互衔接补充的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模式,实现养老和医疗资源利用最大化。支持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统筹布局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盘活现有医疗机构资源,统筹落实医养结合扶持政策,提升医养结合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在养老机构中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中医院等建设,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特定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在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和综合医院等机构中加强老年病科室建设,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建设、消防等条件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资质直接备案。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整体转型。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将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范围,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定点申请、申请受理、专业评估、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和解除等进行监督。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整优化现有床位结构,加强康复科建设提高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和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有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服务资源,重点提升老年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等服务能力,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医养结合服务。聚焦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供适宜、综合、连续的长期照护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机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村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医养结合协同协作,建立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以为失能失智、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居家康复、安宁疗护、健康指导服务作为突破口,逐步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为居家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二十一)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支持社区、机构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家庭照护者培训和喘息服务,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知识等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补贴。组织协调志愿者对居家失能失智老年人开展照护服务。依托护理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服务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建立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二十二)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加强老年病科建设,开展老年病、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和康复护理。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个性化、一体化的中医药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拓展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中医药特色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健康干预服务,推动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二十三)强化老年人疫情防控制定老年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指南,分类完善居家、社区和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疫情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要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筛查检测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社区老年社会组织、老年志愿者的作用,加强防控宣传,指导老年人持续做好自身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就医帮助、生活照顾、心理慰藉等服务。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制度和能力建设。七、培育新业态发展银发产业(二十四)培育重点产业依托云南高品质的自然人文资源,按照国际通用标准,促进高端医疗、健康管理、休闲度假、体育健身等领域提质增效,打造一批融健身休闲、医疗养生、旅居养老为一体的特色鲜明、知名度高、带动力强的康养产业集聚区。充分利用我省资源禀赋优势,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银发产业。发挥各级老龄产业协会作用才隹进老龄产业发展。实施招大引强彳亍动,精准引入国内外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将七彩云南养老福地元素融入全省各类节庆和招商活动,鼓励企业设立线上线下融合为老年人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展示销售老年产品,推动形成品牌效应和消费热潮。以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为基准,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为标尺,探索多种联动组团模式,大力推进全省老龄产业向服务专业化、产业规模化、运营连锁化、发展集团化方向迈进,打造一批在银发产业领域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行业品牌。围绕服装服饰、智能日用辅助产品、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等老年用品,培育产业主体,扩大生产规模,推动老年用品产业发展。在符合公平竞争政策的前提下,建立老年用品目录,搭建信息对接和应用平台,促进优质产业在社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率先使用和推广。积极引进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等产品生产,逐步实现产业化发展。(二十五)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全面落实养老服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对社会资本、非本地资本、境外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件和准入门槛。进一步优化有关政务服务、精简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在养老机构筹建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部门,要主动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推行一站式标准化服务,加强对筹建养老机构的指导服务。进一步梳理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完善养老机构备案工作指南,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养老机构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市、区范围内的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享受有关税费优惠,保障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按规定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动产登记费等方面享受优惠,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场所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二十六)推动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持续推动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推动养老服务业与教育、健康、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动养老+行业多元融合,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游乐等养老拓展服务。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综合服务能力。依托各地中药材种植基地、医疗康复基地、养生养老基地,把充分挖掘推广彝医药、藏医药、傣医药、白族医药等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诊疗保健技术和优美生态旅游环境利用结合起来,建设一批医疗康养旅游基地、中医药食疗养生旅游区、健康保健养生旅游区、养老养生体验园区、医疗健康城和康养小镇等医疗养生旅游重大重点项目,打造以治疗、康复、保健、养生(治未病)等为目的,以休闲度假为辅助的养体、养心、养神等医疗养生旅游新业态产品。发展老年旅游、候鸟式旅居、生物医药保健等具有云南特色和影响力的新业态,拉长养老产业链条,丰富养老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产品和服务。大力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智慧健康养老企业、基地,培育一批品牌化、规模化、有影响力的新型养老服务产业集团,形成一批产业链条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集群和集聚区。积极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行业协会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二十七)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健全养老服务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创新互联网+养老等智慧养老模式,推动需求和供给精准对接,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养老服务。鼓励老年用品制造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围绕老年人的生活起居、安全保障、保健康复、医疗卫生、学习分享、心理关爱等切实需求,重点加快发展适老化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居家养老监护、无障碍科技产品等智能养老设备以及老年人适用的产品用品和技术的研发、创新及应用,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局J品质老年产品、用品/大力促进老年产品、用品丰富供给和升级换代,不断满足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推动老年用品进展会、商场、机构、社区和家庭,加大老年用品宣传推广。加快发展老年用品租赁市场,推广康复辅具社区租赁。八、塑造积极老龄观(二十八)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将老年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完善注册学习和弹性学习制度,畅通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转换渠道。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发展老年大学行动计划。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加强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积极融入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云南老年开放大学搭建全省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健全老年大学办学网络,办好老年开放大学。支持部门、行业企业、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开放办学。完善覆盖省、州市、县、乡、村五级老年教育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家门口老年大学建设。加大老年教育经费投入,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老年大学办学条件、拓宽办学规模,促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7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5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经常性参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二十九)推动大龄劳动者和老年人就业创业健全有关政策法规,推动用人单位与受聘老年人依法签订协议,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支持老年人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等政策措施,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为包括大龄劳动者在内的不同年龄段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支持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鼓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大龄劳动者自主就业创业。推进有意愿、有能力的大龄劳动者和老年人在农村就业创业,引导大龄、老年农民工参与和举办互助自治、养老托育、生态养护等乡村建设项目。鼓励街道、社区和行业系统联动,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为有劳动意愿并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按规定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

    注意事项

    本文(“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docx)为本站会员(李司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