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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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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方案.docx

    20XX年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方案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要求,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和经济发展模式,提高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和城市合理用水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县的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关于印发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把节水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的刚性约束,完善科学用水体系和节约用水管理体系,提高我县节约用水管理水平,使我县有限的水资源满足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市经济持续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二、工作目标通过创建活动,到20XX年底,努力使县各项指标达到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完成省节水型城市申报考核工作。三、主要任务(一)制订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成立县创建省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二)对照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进行任务分解,全面落实各项创建迎检准备工作。(三)各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对照考核标准开展自评自测,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同时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作,及时、有效地推进薄弱环节的提升强化工作。(四)根据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及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按照五项基本条件、七项基础管理指标、十三项技术考核指标等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2020年、2021年两年的创建资料收集、整理和编制工作。(五)制作反映创建考核年(2020-2021)县节水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宣传片并撰写节水工作总结。(六)落实考核期间专家组现场检查的企业、单位、小区、建材市场、公共建筑、海绵城市建设落实等抽检点合计不少于30家,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七)做好创建考核期间城市环境保障工作,以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迎接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检查工作。四、工作重点和任务分解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流程图(见附件)抓好相关工作。同时,重点落实以下考核指标的资料准备:(一)梳理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创建考核相关的其他各类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和渔业局、县经信局、县水务集团)(二)编制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并落实规划的执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渔业局、县经信局、县水务集团)(三)完善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制度,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渔业局、县经信局、县机关事务局)(四)重视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和统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和渔业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水务集团、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五)强化节水“三同时”管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六)加强制度建设,出台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办法或细则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渔业局、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统计局、县水务集团)(七)落实自备水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责任单位:县水利和渔业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八)推进全民节水创建工作,提高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和节水型小区覆盖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机关事务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水务集团、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九)加强用水器具源头管理,重点做好建材市场用水器具销售的现场抽检工作。加大节水型器具的推广利用,使公共建筑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100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水务集团、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十)加强城市水环境治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单位:县水务集团)(十一)制作反映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影像资料。(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传媒中心)(十二)提供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户数及人数。(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五、工作步骤按照省节水型城市创建考评工作部署,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自查自评报告并上报市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20XX年4月30日前向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提交申报材料,并做迎接抽查的准备工作。具体按以下步骤分阶段实施:(一)宣传发动,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25日前)成立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并组织方案学习及实践调研,分解落实迎检工作任务,召开县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创建要求,及时制定本部门(单位)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激发市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创建的浓厚氛围,形成配合密切、上下一致、人人参与的创建局面。(二)组织实施,自查落实阶段(2021年4月一2021年12月)根据实施方案,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园区),应对照创建目标要求,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目标任务,对照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节水项目建设工作,完成自查落实。(三)初审验收阶段(20XX年3月20日前)组织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检查,制订迎接市级初审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初审意见,全面落实、查漏补缺和整改提高,为申报省级节水型城市打好基础。(四)申报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进一步整理、完善申报材料,巩固创建成果。20XX年4月30日前向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和省经信厅提交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申报材料,申报省级节水型城市。(五)迎检验收阶段(20XX年5月以后)制订迎接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继续完善各项创建工作,以最优姿态迎接省建设厅、省发改委和省经信厅组织的考核组对我县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现场检查。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县创建省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以下简称县创建办),具体负责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全程参与创建工作;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达到节水型城市考核要求。(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发动全社会参与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引导市民自觉树立节水理念,积极参与各项节水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认真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宣传,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三)落实经费,强化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创建要求,加大对节水型设施建设、改造等专项经费投入,为创建工作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四)强化措施,落实考核。建立通报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每月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县创建办。建立例会制度,县创建办每月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创建推进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定期督查指导机制,由县创建办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实地督查指导创建工作。建立工作实绩考核机制,由县创建办负责,制定节水型城市创建实施计划。成立县创建督查组,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及创建指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整改。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根据日常督查检查情况予以表彰或问责。附件1星创建者公吊水型城市工行任为分蒯表序号指标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分数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备注1居本条件法规制度健全具有本级人大或政府颁发的有关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具有健全的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有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有城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利用方面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一票否决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和渔业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水务集团各部门分别提供考核标准中提到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以及2020年、2021年长效管理有关资料。有城市节水管理规定等文件;有城市节水奖惩办法、近两年奖惩台帐及通告等材料。各相关部门提供节水管理规定相关文件,奖惩资料;财政局提供节水工作资金台账资料。2城市节水机构依法履责城市节水管理机构职责明确,能够依法履行对供水、用水单位进行全面的节水监督检查、指导管理,以城市节水管理主管部门明确。有城市节水管理机构职责、工作机制和制度等材料。一票否决县住建局县水务集团提供城市节水管理机构、职责定位及队伍建设情况及2020、2021年城市节水日常管理有关资料。考核年限内,有城市节水的日常培训和管理记录。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和渔.业局提供2020、2021年节水工作记录。双汨.绑哪r1JzM乂小-JJ品推广等职责。考核年限内,有城市节水技术与产品推广台帐及证明材料。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机关事务局县集团提供2020、2021年节水技术与产品推广工作台账资料。3建立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实行规范的城市节水统计制度,按照国家节水统计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节水统计指标体系,定期上报本市节水统计报有用水计量与统计管理办法或者关于城市节水统计制度批准文件,城市节水统计年限至少2年以上。一票否决县住建局县统计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和渔业局提供城市节水统计制度相关文件。城市节水统计内容符合地方文件要求,全面、详尽。提供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及工作开展资料。序号指标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分数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备注表。考核年限内,有齐全的城市节水管理统计报表和全市基本情况汇总统计报表。提供2020、2021年节水管理相关统计报表。4建立节水财政投入制度有稳定的年度政府节水财政投入,能够确保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建设与改造、节水型器具普及、节水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开展。有财政部门用于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建设与改造、节水型器具普及、节水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年度预算和批复文件。票否决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和渔业局县水务集团提供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文件;提供2020、2021年财政部门用于城市节水的年度预算和批复文件。5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实施创建工作计划;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及居民小区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日(周)及日常城市节水宣传活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目标和创建计划。一票否决各成员单位提供成立创建工作小组机构文件、创建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创建活动。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水务集团各街道(园区)分别提供2020、2021年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台账资料。有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等节水宣传活动资料;经常开展日常宣传。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渔业局县水务集团各街道(园区)县委宣传部牵头全县节水宣传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提供2020、2021年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等节水宣传活动资料。6基础管理城市节水规划有经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节水规划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有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机构编制、并经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节水中长期总体规划,得3分。8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渔业局县经信局县水务集团各相关单位提供规划执行落实情况资料。城市节水规划的规划期限为5-10年,内容应包含现状及节水潜力分析、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及保障措施等,得3分。序号指标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分数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备注城市节水规划执行并落实到位,得2分。各成员单位7海绵城市建设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在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各个环节,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已建成海绵城市的区域内无易涝点。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且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得2分。6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渔业局县经信局县机关事务局提供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提供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相关制度;提供2020、2021年海绵城市建设实施相关资料。出台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相关制度,考核年限内,全市范围的新、改、扩建项目在“一书两证”、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均有海绵城市专项审核,得2分。新建改造项目未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检查每发现一处扣0.5分;已建成海绵城市的区域内无易涝点得2分,每出现1个易涝点扣1分。8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2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21%。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20.5%o,得4分;20.45%。,得2分;20.4%。,得1分;低于0.4%o不得分。8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提供2020、2021年城市节水财政资金投入数据及来源明细;各相关部门提供社会资金投入节水工作的相关统计资料。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N1%q,得4分;20.9%q,得2分;20.8%),得1分;低于0.8%。不得分。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和渔业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水务集团各街道(园区)序号指标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分数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备注9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在建立科学合理用水定额的基础上,对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计划用水率不低于90%.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核定用水计划科学合理,计划用水率达90%以上,得4分,每低5%扣0.5分。8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和渔业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水务集团提供计划用水管理制度、文件、标准、措施以及2020、2021年节水工作开展的相关资料和计划用水率数据明细表。有超定额累进加价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并实施,得2分。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和渔县统计局县水务集团尽快出台超定额累进加价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有用水监控措施,得2分。县住建局县水务集团提供行业用水定额标准。10自备水管理实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自备水管理,自备水计划用水率不低于9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关停率达100%。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各类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取水许可手续完备,自备水实行计划开采和取用,得1分。5县水利和渔蜥各街道(园区)提供自备水管理的有关资料和自备水计划用水率数据明细表。自备水计划用水率达90%以上,得1分。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关停率达100得2分,每低5%扣0.5分。在地下水超采区,连续两年无各类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得1分,有新增取水的,不得分。H基础管理节水“三同时”管理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备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均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使用节水型器具,有市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的文件,得1分。5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和渔业局县水务集团提供节水“三同时”管理文件和实施程序;提供2020、2021年节水“三同时”工作开展的有关资料。有“三同时”制度的实施程序,得1分。序号指标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分数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备注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考核年限内,有市有关部门对节水设施项目审核、竣工验收资料,或者有关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环节有城市节水部门出具的“三同时”审核意见,得3分。12价格管理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均应征收水资源费(税)、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税)征收率不低于95%,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收缴率不低于95%,收费标准不低于国家或地方标准。有限制特种行业用水、鼓励使用再生水的价格指导意见或标准。建立供水企业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考核年限内,水资源费(税)征收率不低于95%得2分,每低2%扣1分。10县水利和渔)11县住建局县水务集团各街道(园区)提供20202021年水资源费(含自备水)收取数据明细表。考核年限内,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收缴率不低于95乐得3分,每低5乐扣1分。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提供2020、2021年公共供水、自备水污水处理费收取数据明细表。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不低于国家或地方标准,得1分。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提供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加强特种行业用水管理,有特种行业价格指导意见或价格标准,得1分。县发改局县住建局提供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制定的相关文件。提供2020、2021年特种行业用水管理相关台账资料。鼓励使用再生水,有再生水价格指导意见或价格标准,得1分。县发改局县经信局提供再生水价格制定的相关文件。实施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得1分。县发改局县水务集团提供水价调整机制的相关制度文件。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得1分。县发改局县水务集团提供城市居民用水价格制定文件。提供2020、2021年阶梯式水价实施相关资料。序号指标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分数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备注13技术考核综合节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立方米/万元)低于全国平均值的40%或年降低率,5机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4分,未达标准不得分。4县统计局县住建局县水务集团县统计局提供2020、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及一产的数据来源,以及城市统计年鉴。提供2020、2021年用水量数据及明细表。14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20%;其他地区,城市非常规水资源替代率220%或年增长率25机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6分。每低5%或增长率每低1%扣1分。高出标准的,每增加5%加0.5分,最高加1分。6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和渔)11提供2020、2021年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量数据及来源明细。15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制定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计划,通过实施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老旧管网改造等措施控制管网漏损。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o制定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计划,实施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得2分。6县住建局县水务集团提供加强管网漏损控制措施的相关资料;提供2020、2021年供水管网漏损率数据及来源明细。考核年限内,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标准得4分;每超标准1%扣0.5分,每低0.5%加0.5分,最高加1分。16技术考核生活节水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210%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3分,每低1%扣0.5分。3县住建局县统计局各街道县水务集团提供2020、2021年居民小区总户数数据。获批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的数量及其户数。17节水型单位覆盖率10%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3分,每低1%扣0.5分。3县机关事务局县统计局县住建局各街道县水务集团提供2020、2021年创建情况、相关数据及来源明细。序号指标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分数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备注18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升/(人.日)不高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的指标。超过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的不得分。2县住建局县统计局县水务集团提供2020、2021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数据及来源明细。提供2020、2021年城市用水人口数据。19节水型器具普及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定期开展用水器具检查,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覆盖率达80%以上,市场抽检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100%;公共建筑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100%。鼓励居民家庭淘汰和更换非节水型器具。考核年限内,地方节水部门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对生活用水器具市场进行抽检,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覆盖率达80%以上,得1分,每低10%扣0.25分。5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园区)提供2020、2021年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相关资料,节水器具推广普及资料,以及用水量排名前10的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查相关台账;提供2020、2021年用水量排名前10的公共建筑名单。考核年限内,生活用水器具市场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达100%(按抽检计)得1分;有销售淘汰用水器具和非节水型器具的本项指标5分全部扣除:随机抽检1家建材商店,发现销售淘汰用水器具和非节水型器具的,本项指标5分全部扣除。考核年限内,对用水量排名前10的公共建筑用水单位进行抽检得1分。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局水务集团各街道(园区)考核年限内,用水量排名前10的公共建筑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100%(按抽检计),得1分;有使用淘汰用水器具和非节水型器具的本分项指标不得分。有鼓励居民家庭淘汰和更换非节水型器具的政策和措施,得1分。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各街道(园区)序号指标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分数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备注20技术考核工业节水特种行业用水计量收费率达到100%。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2分,每低5%扣0.5分。2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务集团提供2020、2021年特种行业用水计量费率数据及来源明细;提供2020、2021年特种行业用水单位名单。2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25%。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4分,未达标准的不得分。4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县住建局县水务集团提供2020、2021年工业用水量数据及来源明细;提供2020、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数据及来源明细。2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3%(不含电厂)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4分,每低5%扣1分。4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县住建局县水务集团提供2020、2021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数据及来源明细。23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不大于国家发布的GB/T18916定额系列标准或省级部门制定的地方定额。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3分,每有一个行业取水指标超过定额扣1分。3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水务集团提供2020、2021年工业取水定额数据及来源明细。24节水型企业覆盖率215%。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2分,每低2%扣0.5分。2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水务集团提供2020、2021年创建情况及来源明细;提供2020、2021年节水型企业的用水量数据。25技术考核环境城市环境质量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考核年限内,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得2分,每低5%扣0.5分。6县住建局提供水环境治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相关资料,以及2020、2021年水环境质量达标序号指标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分数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备注生态节水水水源水质达标。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得2分,有黑臭水体的分项指标不得分。县住建局率数据及来源明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得2分,未达标准不得分。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集团附件2创建堵低吊水型植市工行茂修图根据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建工作整改要求,各单位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继续收集2021年节水型城市节水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并上报至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月31日前上报)1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资料,按照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完成2020年、2021年各项考核指标的数据统计、资料汇总、自查评分和台账装订。(20XX年2月28日前)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反映2020年一2021年县节水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片(15分钟)。(20XX年2月28日前)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撰写2020年一2021年的节水工作总结。(20XX年2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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